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楼主: 爱你的是我

我真的忍不住了 关于 in relationship with!!!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12-2012 06: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与保重老兄。观察一段时间,不行就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6-12-2012 07: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干...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不如他出门 你叫她挂着 In Relationship with 你的名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2 07:4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0光年的恋爱 发表于 6-12-2012 11:16 AM
print screen 你自己的profile status 然后tag 到她的 timeline~

效果更佳

这个方法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2 07: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也没放啊~~
我男朋友想要放~~可是~~我们不可以公开
走地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2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见啦啦了
不甘心可以分手,你这样问也问不出什么结果(我们不是你女友)。
她给你的答案不合你心意就立马分手吧~免得害人害自。

分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2 11: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头是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6-12-2012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女朋友....不过说真的...lz真的可以为这件事开帖......如果是我有女朋友,我也不会放...放来做什么?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就好...除非女方方面说要放就没办法....又或者我会问她...可不可以不要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6-12-2012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问题的,别担心,因为网上的东西很难现实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12-2012 04: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在一起10年了 再放叶不迟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9: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liam_92 发表于 6-12-2012 01:11 AM
看家教如何咯, 现在的女性..随着时代变化...
也变得不理性了....... 但是, 多少还是有遗传到理性的 ...

你可以说女性是现实的动物,但是一点也不理性。LOL... 如果理性就不会像楼主的女友一样双重标准了,而这个标准,约大部分的女生都会有。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9: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就只放给她看。
二,你什么都不放,连single都不放。

还有,没什么大事不要随便给女朋友fb密码。。拜托!

连这个都做不到,那你以后小心吃不完兜着走。。就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也可以hide的,没必要争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11:3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猫之子 发表于 6-12-2012 10:58 AM
嘴巴上的男女朋友,那么认真做么?

嘴巴可以做很多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1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夜之星辰 发表于 7-12-2012 09:41 AM
你可以说女性是现实的动物,但是一点也不理性。LOL... 如果理性就不会像楼主的女友一样双重标准了,而这个 ...

lol...我开始不明白双重标准是什么了?
用在这里, 恰当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的是我 发表于 5-12-2012 10:24 PM
所以用了FB就是白痴?

不要理会别人的污辱,内心有大便的看到什么都是大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1: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William_92 发表于 7-12-2012 12:30 PM
lol...我开始不明白双重标准是什么了?
用在这里, 恰当吗?

很恰当。
双重标准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意思”。

就像楼主的女友,硬硬要楼主在fb放in a relationship,如果不放就会怨他说不放是因为方便泡妞。
反之,她自己去不放,而且还说FB關係從來沒男生出現過 ,还告诉楼主说他不接受也没办法。

这就是双重标准。
别人一定要这样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这样这样。说到别人不这样这样就罪犯滔天,而自己不这样这样就理所当然,对方无理取闹。

所以,楼主很可怜。如果继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7-12-2012 01: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夜之星辰 发表于 7-12-2012 01:33 PM
很恰当。
双重标准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意思”。

唉~~~ 没关系, 楼主还年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1: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都不成熟...幼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无聊==
那些为in a relationship with 烦恼的人真的是非常幼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12 09: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你的是我 发表于 5-12-2012 10:51 PM
可是她說,她FB關係從來沒男生出現過 ,还告诉我我不接受也没办法

那么你告诉她你要分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4-1-2026 08:47 PM , Processed in 0.11467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