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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81|回复: 33

你们心情好的时候会去吃什么庆祝?今天心情特别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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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不懂做么,今天的心情特别好,感觉空气都变清新了,呼吸都特别顺畅!🤣那种感觉就像是……家里刚做完大扫除,把那些积了很久的“垃圾”终于丢出去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我今晚打算去据个牛扒跟叫几支冰啤酒来庆祝一下!🍺🥩有没有更好的建议?

大家咧?如果遇到开心事,你们通常会去吃什么好料庆祝?推荐一下!在线等,心情太好了,今晚不论价钱,必须要吃顿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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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去foo shan 吃kari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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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1:5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是我想见到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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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板 + 1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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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5萬塊可以去吃omas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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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2: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香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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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會選肯德基,或者德州炸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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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找 SD 人补钱。。。那么辛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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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时当然是带心爱的人出去,她们喜欢吃什么,你就觉得越吃越开心。在吹水18找意见,难道你要越火仔或者pupuman出去吃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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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29 PM
开心时当然是带心爱的人出去,她们喜欢吃什么,你就觉得越吃越开心。在吹水18找意见,难道你要越火仔或者pu ...

cari的有钱老敢去超版JC walau 的kopidiam 证明你们有钱吗? - 吹水18 - 佳礼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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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8-1-2026 03: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29 PM
开心时当然是带心爱的人出去,她们喜欢吃什么,你就觉得越吃越开心。在吹水18找意见,难道你要越火仔或者pu ...

你不知道这帖子的意义,你下面那个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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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8-1-2026 03:34 PM
cari的有钱老敢去超版JC walau 的kopidiam 证明你们有钱吗? - 吹水18 - 佳礼资讯网

Google Gemini 给的劝告:


在马来西亚,入侵他人公众论坛(如 Facebook、论坛、博客等)户口并篡改内容,主要受到 《1997年电脑罪行法令》(Computer Crimes Act 1997) 的管辖。
​此类行为通常涉及多项罪名,具体视乎动机和造成的后果而定:
​1. 核心罪名:未经授权进入电脑程序/资料
​根据该法令第3条,任何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故意使电脑(包括手机、服务器等)执行任何功能以获取数据(即“黑客”行为),即属犯罪。
  • 后果: 最高罚款 50,000令吉,或监禁最高 5年,或两者兼施。
​2. 篡改内容:未经授权修改电脑内容
​根据该法令第5条,任何行为导致电脑中的内容被未经授权地修改(如删除帖子、更改留言、替换图片等),即属犯罪。
  • 后果: 最高罚款 100,000令吉,或监禁最高 7年,或两者兼施。
  • 加重刑罚: 如果篡改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造成伤害(Injury),罚款可提高至 150,000令吉,监禁最高 10年
​3. 意图犯下更严重罪行的入侵
​根据该法令第4条,如果入侵者不仅是想进入户口,还打算利用该权限犯下涉及欺诈(Fraud)或不诚实(Dishonesty)的罪行。
  • 后果: 最高罚款 150,000令吉,或监禁最高 10年,或两者兼施。
​其他相关的辅助性法律
​除了上述主要的电脑犯罪法令,执法部门还可能引用以下法律进行检控:
  • 《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CMA 1998)第233条: 如果篡改内容涉及不当使用网络设施,发布下流、虚假、威胁或冒犯性内容,最高可被罚款 50,000令吉 或监禁 1年
  • 《刑事法典》(Penal Code): 若涉及通过伪装他人身份(Identity Theft)进行欺诈,可根据第416条(冒充欺诈)进行提控。
  • 《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修正案): 这一条文具有“推定”法律效力。如果内容是从某人的设备或账户发布的,法律将首先推定该账户持有人就是发布者,除非你能证明是被他人盗用或入侵。
​总结
​在马来西亚,入侵并篡改他人论坛户口属于刑事罪行。受害者可以向**警方(PDRM)报案,或向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进行投诉。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正面临此类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执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援助。需要我帮您查询如何在马来西亚举报网络犯罪的具体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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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40 PM
Google Gemini 给的劝告:

哎喲,痛脚給你捉到了。

你贏你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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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老板 发表于 18-1-2026 03:37 PM
你不知道这帖子的意义,你下面那个就懂



你不是那个大魔王吧?

哪天你心情不好,可以一箭双雕,两个都送去吃咖喱饭。


在马来西亚,在公众论坛或其他网络平台上书写或发布色情内容(包括文字、图片或视频)是严重的刑事罪行。马来西亚法律对此类行为有着严格的定义和处罚,主要涉及以下几项法令:
​1. 核心法律: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CMA)
​根据该法令 第233条(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任何人在网络上发布具有淫秽(Obscene)、猥亵(Indecent)、虚假、威胁或攻击性的内容,且意图滋扰、滥用、威胁或骚扰他人,即属犯罪。
  • 后果: 最高罚款 50,000令吉,或监禁最高 1年,或两者兼施。如果在定罪后继续违规,每日可追加 1,000令吉 的罚款。
  • 商业目的加重处罚: 如果是为了商业目的提供淫秽通讯内容,根据最新修正案,罚款可高达 100万令吉 或监禁最高 5年
​2. 刑事法典 (Penal Code)
​根据 刑事法典第292条,任何人销售、租借、分发、公开展示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淫秽物品(包括书籍、绘画、照片或电子资料等),均属违法。
  • 后果: 最高监禁 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针对未成年人(第293条): 如果传播对象是20岁以下的青少年,刑罚会加重,最高监禁可达 5年
​3. 2025年在线安全法令 (Online Safety Act 2025)
​自 2026年1月1日 起,马来西亚已正式实施《2025年在线安全法令》。该法令进一步加强了对有害在线内容的监管,特别是针对:
  • 儿童性虐待材料 (CSAM): 即使是AI生成的色情内容(Deepfake),若涉及未成年人,将被视为真实罪行处理。
  • 非自愿性内容: 发布违背他人意愿的性暗示或色情内容。
  • 后果: 罚款最高可达 500,000令吉 或监禁 2年。如果是商业平台未履行管理职责,将面临更巨额的罚金。
​总结与特别提醒
  • 法律推论(Evidence Act 114A): 只要该内容是从您的账户、设备或WiFi网络中发出的,法律会首先推定您就是发布者。除非您能提出有力证据证明账户被盗。
  • 执法力度: 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会定期监控网络论坛和社交媒体。一旦接到公众举报,执法部门有权没收电子设备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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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47 PM
你不是那个大魔王吧?

哪天你心情不好,可以一箭双雕,两个都送去吃咖喱饭。

他當然不是,
所以才不嫌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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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3: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仔 发表于 18-1-2026 03:49 PM
他當然不是,
所以才不嫌事大

哦,那么你和大魔王好命了,刘老板不想闹大,我的心态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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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8-1-2026 03:58 PM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54 PM
哦,那么你和大魔王好命了,刘老板不想闹大,我的心态是玩。

你是liu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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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18-1-2026 04:02 PM
火仔 发表于 18-1-2026 03:47 PM
哎喲,痛脚給你捉到了。

你贏你贏

仙家非不会刚好也是姓刘的大老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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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4: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40 PM
Google Gemini 给的劝告:

我建議你們一并報警,不過至於有無浪費社會資源,見見仁見智

還麻煩到我們的大老闆勞心勞力去執行。

我也嘗試去查查chatgpt, 雖然我是不會100%相信的啦
一、从法律定性来看(以马来西亚为背景)1️⃣ 网友 B 的行为,是否违法?
是的,形式上“构成违法”,但属于非常轻微的一类。
涉及的主要是《Computer Crimes Act 1997(电脑犯罪法令)》:
  • 第3条:未经授权进入计算机系统
    • 猜密码并登入他人账号 → ✔ 构成

  • 第5条:未经授权修改内容
    • 篡改密码 → ✔ 构成


⚠️ 关键点
是否构成「严重犯罪」,不只看“有没有做”,而是看:
  • 是否造成 实质损害
  • 是否有 诈骗、勒索、盗取资料、名誉损害
  • 是否有 持续、恶意、牟利行为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
  • ❌ 没有诈骗
  • ❌ 没有盗钱 / 数据
  • ❌ 没有散播不雅、仇恨或违法内容
  • ✔ 事后主动澄清
  • ✔ 归还账号
  • ✔ A 没有任何经济或实际损失

结论
👉 属于「技术上违法,但情节轻微」,在现实中通常是:
  • 警方不优先处理
  • 即使报案,多数是劝告、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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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4: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54 PM
哦,那么你和大魔王好命了,刘老板不想闹大,我的心态是玩。

fakename.png


大老闆其實你也蠻有“童真”的
我們在論壇本來就玩,不然來這裏談生意賺大茶飯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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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26 04: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xinkafei 发表于 18-1-2026 03:47 PM
你不是那个大魔王吧?

哪天你心情不好,可以一箭双雕,两个都送去吃咖喱饭。

不過這條我就不懂啦。

反正也不是你們有事,吃瓜不嫌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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