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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odicas

一个心酸的故事~~~若是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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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孩1岁多仍无合法出生证明,已经抵触法律, 那么法律将会采取怎样的行动呢?? 没有到要吃咖喱饭这么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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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那些土著,有些还不是没去登记。

应该不会吃curry rice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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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dicas 于 21-4-2008 05:21 PM 发表
昨晚,和朋友约好去喝茶。

发现她随行的还有一个外籍女子。

聊了之后,我突然觉得我心情很沉重。

她大概年约30,来古晋讨生活已有3,4年。

本来很沉默的她,在被我们套话之下,她娓娓道出她的故事。

...

讲出来那个禽兽干的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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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7: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她一生的路,真的很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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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7: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望着遥远来看。。。小女孩的未来路程很难走
无了生身证将来日子怎么过?


我想她该领悟到这点,也许能的话选择最好的给小的
再说曾经的失措,小的是无辜


没马国就去新国,只要肯努力一定有希望
这里呆着也没任何理由了吧


我想领事馆会是最好的选择
就算报警,控诉法庭。。。能做到什么?
都可说你情我愿带入话题,黑白难分
并且这样的 case 应该很多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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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8: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小孩绝对必须回到家乡!基本上没选择的余地。留下来就算养大了,上学时怎么办呢!?况且在这种环境长大,成年后心灵上的创伤更难医治。

2)。妈妈留下来干什么?工作准证又没有,难道还指望复合?

基本上我觉得整个事件最无辜的是小孩。奸夫淫妇是罪魁祸首。那个妈妈虽然悲惨,但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劝他们去领事馆求助吧!如果想惩罚 奸夫 就顺便开个记者招待会!大马没什么了不起的,以后不能来就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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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08 09: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怜。。 令人心酸~ 
大人犯错小孩受罪。那女的很有骨气,佩服~ 
再见到她时,记得帮欧叫她要油,为了小孩要勇敢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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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4-2008 06: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她的骨气用错地方啦,害了自己也害了她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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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8 08: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女生就是这样不小心爱错人了。。 爱上有妇之夫, 就是这样子的咯。。 加上她自己学历没有,又是非法入境, 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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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4-2008 12: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爱情的对错我真的无甚兴趣,毕竟都是大人了,总得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只可怜那个小婴孩,若她懂得说话,我不晓得她会如何表达自己的控诉。
不过,那位外籍妈妈仍然持的是合法的旅游签证来古晋(幸好)。
刚才联络上了DAP的某位议员,她表示,直接去登记局办出生证就好了,不过要带小孩在私人诊所出生的证明和收据。不过由于是单亲母亲的关系,小孩就算在马来西亚出生,成年后仍然归母亲的国籍。
不过,好过现在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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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8 04: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dicas 于 25-4-2008 12:51 PM 发表
他们爱情的对错我真的无甚兴趣,毕竟都是大人了,总得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只可怜那个小婴孩,若她懂得说话,我不晓得她会如何表达自己的控诉。
不过,那位外籍妈妈仍然持的是合法的旅游签证来古晋(幸好)。
...

那生产时的收据和文件证明等有没有在她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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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4-2008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odicas 于 25-4-2008 12:51 PM 发表
他们爱情的对错我真的无甚兴趣,毕竟都是大人了,总得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只可怜那个小婴孩,若她懂得说话,我不晓得她会如何表达自己的控诉。
不过,那位外籍妈妈仍然持的是合法的旅游签证来古晋(幸好)。
...


这样还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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