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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逝远反——空时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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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逝远反——空时循环
——《老子》二十五章新解 ——
王紫馨(方悟)     2006年10月20日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 ,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 二十五章》
中国上古人类怎样认识世界,因无记载不得而知,但我们从老子的《道德经》中可以考察历史的遗迹,老子作为周王室的典藏史通过阅读大量历史典籍继承了上古先人对世界的认识并反映在他的著作中。他没有把“道”看成是自己创立的哲学体系,而看成是先人之道,自己仅是继承与宣传而已。他在十四章中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在十五章中说:“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在二十一章中说:“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在六十二章中说:“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老子之道乃古道也,我们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首先应继承老子思想。
《老子》二十五章与其第一章同为理解老子思想的重点篇章,这两章没有搞清楚,则难于理解全篇,从老子“天下莫能知、莫能行”的慨叹中可了解到当时人以及后人并没有真正理解老子思想,只有换一个思路,才能与老子心灵相通,豁然开朗。第一章我曾作过解释,本文重点介绍二十五章。
二十五章内容常被人挂在嘴边,“四法”一句天下皆知,但有谁理解了老子这个辩证法大师的话的深刻含义?人类究竟要效法天地的什么?为什么要“执古道”?“古道”是什么样的哲学?首先我们应该知道老子是哲学家,不是养生学家,不是政治家,哲学是宇宙观、世界观,人类最高认识是对整个宇宙的认识而不是对人生的认识,我们要继承的先人认识乃是他们对整个世界的看法,探索自然规律是人类整体几十万年乃至几百万年的努力方向,探索人生道路那只是个人的事情,“执古道”就是要继承古人的宇宙观、世界观,那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执古道以御今有(“今有”,今天的、现在的存在,今人的实践),用先人的理论指导今人的实践,这是后人世世代代要做的事情,扬弃——继承与发扬光大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法”有多义:作名词指真理性认识、客观规律、法律法规、标准、;作动词指效仿、依照。二十五章中两义并用,首先表示依照,其次表示规律,后一义隐含在句中。你效法的是什么?不是具体事物,而是它的运行规律,不然你法天怎么法?所依照的对象“地、天、道、自然”都是指它们运行的客观规律,而不是具体事物。把老子的话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人法地之法,地法天之法,天法道之法,道法自然万物之法。”正因为要效法的是对象的运行规律,规律又是抽象的,是思维与存在同一的产物,老子才会把“道”描绘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抽象的东西没有实体,完全可以看成是模糊的、混沌的,成熟的理论又具有逻辑性、整体性。因为它不依赖于具体事物,不随具体事物生灭,也就可以把它看成是脱离具体事物——天地的,甚至是先于它们存在的(这只是一种比喻,向没有哲学常识的人讲解辩证理念,只能用取象比类的方法,实际上,抽象与具体同一,二者是不能相脱离的,也没有先后之分)。抽象的东西“大象无形”,因此说“寥”——空虚:它又是不变的,静止的,因此说“寂”;客观规律作为某一类事物的抽象物,它不依赖于某个具体事物,因此说“独立而不改”;事物不断从一个循环转到下一个循环,只要这一类事物存在,共性规律就会起作用,因此说“周行而不殆”;先者,祖也,因此说可以为天地之母。有了老子的思想,我总结出辩证法对应同一两大范畴系列:
有系列:有、有限、存在、客观、暂时、阶段、部分、一、个、个别、
无系列:无、无限、思维、主观、永恒、过程、整体、多、类、一般、
(1) (2) (3) (4) (5) (6) (7) (8) (9) (10)
个性、特殊、 量、 外、现象、 果 、偶然、 动、 虚、 假、
共性、普遍、 质、 内、本质、 因、 必然、 静、 实、 真、
(11) (12) (13)(14)(15) (16) (17) (18) (19) (20)
无、无序、 多、 繁、 具体、 感性、主观、思维、客体、形式、
有、有序、 一、 简、 抽象、 理性、客观、存在、主体、内容、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因、 相对、异、区别、对应、界度、肯定、 静、 实、 真、 有。
果、 绝对、同、联系、同一、层系、否定、 动、 虚、 假、 无。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它们清楚地表现了范畴之间的关系,表现了“道’作为具体事物共性之抽象,作为对存在进行思维的产物的无条件性、普遍性、永恒性和静止不变等特性。两大范畴系列对应同一,相互联系:同系列可以相互替代,各范畴都是从不同角度观察同一事物所使用的概念;物极必反,对应的概念在极点上也可以相互转换。所以作为思维产物的“道”具有“混成”-整体、“先生”-内容、“寂”-静止、“寥”-虚无、“独立”- 主体、“不改”-永恒,“周行而不殆”-无限循环等等特性。知道了“道”作为哲学概念的抽象性质,我们对于《道德经》中其他篇章对“道”的描述就都会有正确的理解,如四、十四、二十一诸章(限于篇幅,留于今后解释)。
    许多人对二十五章作了错误解释,尤其是注释者都把“强名之曰‘大’”的“大”说成是“广大”、“阔大”,望文生义,当作形容词来用。“大、小”作为形容词本是用来描绘空间状态的,“大”作为形容词当作名词使用时,直接指代它原来的描述对象——“空间”。老子在这里说得很清楚,是把“大”当作名词来用的,是“强名之”,不是“强形之”,不顾作者郑重声明,仍从个人主观认识曲解作者本意,这种常识性错误是学者不该犯的。老子实际是说,我们的宇宙的运动总规律可称为“道”,它是关于空间问题的理论,可以说:“道曰大”。老子认为哲学宇宙观“字道名大”,他把空、时、物三者统一为空间。时间是空间的变化,时光流逝,旧的空间形态不复再现,所以说“大曰逝”。科学界把空间和时间看成两个东西,看成是不相联系的,不符合上古人类认识及老子观点,也不符合爱因斯坦把空时相联系的努力趋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孔子在河边说:“时间就像这流逝的河水一样,一去不复返。”“逝”即时间。空间变化存在周期循环,到一定极限就会返回起点,这就是“远”和“返”的含义。认为“反”为循环之义,仅此一点,我与学界认识统一。
“大”既然是指空间,那么它在二十五章中应是统一的使用方法,写文章讲究逻辑性,即行文一致,所以“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一句中的“大”仍是指空间,它是说道是关于空间形式的理论,天是一种空间形式,地也是一种空间形式,人类社会同样是一种空间形式,世界上存在四个层次的有关空间的系统形式,人类社会是其中之一。大多数释者在这里仍把“大”当作形容词来用,是不合逻辑的,尤其是“人亦大”无法用“广大”释之,多以人的力量大解,与前三项不统一,造成逻辑混乱,也与老子力主以人合天的思想不符。
过去认为老子的“小国寡民”是想复辟奴隶制,是倒退,这是阶级斗争历史观的反映,根本不懂老子哲学。老子哲学的自然观为空间场论,社会观相应也讲空间。正因为人类社会是空间形式的一种,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都是争夺生存空间产生的,老子才把小国寡民”这种稳定生存空间的方式作为解决人类社会矛盾的一个最佳方案:国家小,耗费少,人口少,生存空间大,百姓生活安宁富裕, “什佰之器”虽然提高了生产力,但也意味着消耗更多的自然资源,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上。老子的各种政治主张都是围绕缓解生存竞争提出的,例如老子“三宝”。
由于人处于宇宙这个空间金字塔系统的下层,它要受上层系统共性的制约,所以要“法”之,要按照共性规律来发展变化。下要法上,直至最高层最大共性——“道”。共性是个性的抽象,“道”是天地万物,是自然的最高抽象,从人类认识产生来看,人的认识发展也是一个完整的循环,是一个圆。“四法”一句,不用系统理论,不依空间系统的层次性了理解,都不可能得到合于老子本意的真正理解。“人法地之法,地法天之法,天法道之法,道法自然万物之法。”,四、三、二、一,归一之法,乃认识自然本质之法,层层抽象,直至最大共性,这是综合之法;一、二、三、四,这是演绎之法,是思维真理指导实践之法,“四法”句,实际是把演绎法倒过来讲,讲下层级要服从上层级。最后一句“道法自然”也讲了思维源于存在,真理是对存在的正确认识。
让我们完整地释读一下二十五章:
有个东西,处于抽象的混沌状态,它浑然一体,先于天地存在。寥廓无形无声静寂,具体事物它不依赖,它是独立的、无条件的普遍性存在。它是不变与永恒,万物按其循环运动,它可以称为天地万物变化产生的依据,有造物之功。我不知道它的名称。具体事物多么有限,它们只具有暂时性。辩证法叫宇宙观,它研究抽象的自然,都说是物质不灭,其实只有抽象概念才能把生死避免。大象无形,哪来的死生?具体事物处在循环,存在形式不断变换。只有作为内容的规律共性,方能永恒,它是真无限,又在有限中表现。勉强用一个字来叫,(借用大家通行车马皆过的事物称)对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是指导实践成功的大“道”。宇宙的本质就是它,又可名之曰“大”。“大”作名词是指三维空间,空间总有变化,时间是空间的运动,一条河不能两次同踏,逝者如斯夫哟,古人就这样称它。时间之箭一直向前,离起点越来越远,但远也有极限,物极必反。从共性看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圆环,圆周上,终点就是起点,故曰“反”。一是正反之反,两极相通,才构成一个圆,正反同一,终点才为起点。第二义为回返,返即循环。辩证法就是有限循环理论,循环转动了宇宙之轮。所以道讲的是空间,天也是空间,地也是空间,人类社会也是一种空间形式。宇宙中有四种空间形式,人类社会也是其中一种。人类要生存下去,必须取法于地,地球把万物孕育,从地球生物的生存竞争中我们可以找到扩大生存空间的方法。地表物质的空间变化要依照宇宙空间总变化来进行,这一变化规则取法于道,而道是从自然万物中抽象出来的,抽象存在于具体之中,思维与存在同一,道与物本为一体。人欲事事成功,顺利走过人生,需依客观真理而行。(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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