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93|回复: 2

斗争精神|矿工下跪,抓发视频的人干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6-3-2025 09:2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比之前,感觉上这类事件似乎变多了。发个视频,就被起诉,被电话警告让你立马删除,甚至派出所直接上门。

  尤其是前几天,连续看到某个车企起诉追究多名指责他们家车子有问题的博主……一时间挺唏嘘的,我们还有哪些是能说的,还有哪些视频,是能曝出来的。

  前几天也是,一段山西霍州万家庄煤矿员工在会议室下跪的视频流传了出来,网民们还在猜测其中风云。昨天就有媒体报道称:两个发视频的人,涉嫌寻衅滋事被抓了。
IMG_6221.jpeg
 真的是大吃一惊。

  根据新闻描述,第一,下跪这个事情是真实的。员工因为工作中和领导产生矛盾,领导要让他停工,写检查。然后他一急一激动,就给跪了。

  第二,两个发布视频的人,一个因为身体原因暂时没被带走,另一个被带走拘留5天。但问题是,那是个真实的监控视频。难道人们发布一个监控上拍摄下来的视频,也违法?
IMG_6222.jpeg
  忘记哪篇稿子里了,记得写过大意是这样的一句话:当一个企业通过地方警方的力量,用“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样的办法来维护自身的形象。慢慢的你会发现,大部分企业都开始用这一招了。

  当公平的底线一次次被试探,最终的代价是所有人噤若寒蝉,敢怒不敢言。

  这种手段是哪些牛逼的企业带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如果没有,那等大山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等察觉到法律无法维护这种公平时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如尘埃的时候,也会明悟。

  我看了挺多评论,比较合理的一种说法,是把视频曝光出来的两个人,用的“标题”不对。写的是“下跪道歉后才能上岗工作”,这多少有夸大的成分。因此就算视频是真实的,也能以这个标题为理由拘留他们。

  很讽刺,却也是很令人悲哀的事实。

  记得稍微早些的时候,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布哪里下雪的视频,结果被依法拘留。原因是“造谣”,那个城市并未下雪。

  而前不久,一事业单位发出通报,称一男子说“园区房产交易大厅工作日饱满是花钱请的人,200块一天”,与事实不符。这个更惨,不是行政拘留,直接刑事拘留。

  当夸大的言辞是吹牛逼、开玩笑,还是造谣,可以由某些人随意裁定,沉默便成了最安全的选项,而真相也将永远藏在沉默之后。

  说实话,这类事件,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为它本身没有具体的范围,你说夸大其词是吹牛逼,可以;你非要说她们是造谣,那也没办法。因此,如果没有明确的制止性动作,那么任何一句疑似“吹牛逼”、“开玩笑”的话,渐渐的都可能被理解为是在造谣。

  同理,他们可以说发布矿工下跪视频的两名男子,夸大其词的标题是“虚假传播”,然后把人抓了。可实际上呢,大家也都清楚,真正给地方企业、警察心里堵住的,不是那个标题,而是那条视频。

  事实上,事情刚刚发生之际,该企业就电话联系到了发布视频的男子,告诉他相关领导已经被处分,希望男子下架视频。男子也好说话,觉得既然已经有了结果,那便把视频删了吧。

  可他没想到啊,居然还有二次后续。但这并不难理解,它更像是一种杀鸡儆猴的行为。目的是要人们学会一个道理——不是不要说话,而是永远别说不该说的话。

  有的企业不就是如此吗?网络上稍微有人提到一点自家的负面,或者自家产品出问题的负面,不是让警察联系删东西,就是法务部门出手直接起诉。普通人当然斗不过他们,完全不是一合之敌,他们也无法籍此从普通人身上得到多少利益。但一定要这么做,这将让人们此后,对他们的产品、形象,不再敢有半点质疑。就算有质疑,也不敢将其说出来。

  但凡事情不能被讨论,受害者的声音就会变得微弱,而强者的手段便更加肆无忌惮。

  当“维权”被定义为“寻衅滋事”,当“曝光”被视为“虚假传播”,那么真正需要被追究的,不是言论,而是那些让真相变得昂贵的力量。

  把发视频的人抓了,观众就会认为发视频的人做错了吗?

  想必不会吧。除了一些言不由衷的人之外!

  堵住一个人的嘴容易,但堵住所有人的眼睛和心灵,恐怕也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情。

矿工下跪,抓发视频的人干什么?
IMG_0486.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7-3-2025 08: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篇大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3-2025 09:1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事不关己别瞎操心就可以在胶胶向往的煮国幸福的生活,看见老人家跌倒千万别手痒去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9-8-2025 12:37 PM , Processed in 0.536012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