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ingfish_w 于 13-8-2019 10:09 AM 编辑
【逃犯條例】李家超指眼傷女未必因警方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觸發的風波未平,昨天(11日)多區再次有示威者快閃圍堵行動,引發流血警民衝突,一名女子面部及眼晴受傷。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6日)舉行記者會,張建宗重申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已劃上完整句號。」 李家超則指,眼部受傷女子事件因警方無收到有關報案,難以調查受傷源頭,又指事件亦有不同消息流傳,指其傷勢可能由警方以外的因素引起。
眼睛受伤的原因难道不是子弹转弯,真的是猪队友所为?
轉載: 各位,我係尋日喺尖沙咀協助處理嗰個隻眼被射傷嗰位女傷者嘅醫護人員。我唔想受到良心譴責,所以要同大家講,我見個女傷者嘅傷勢,傷得十分嚴重,而且彈珠仍然喺個眼角與鼻樑之間,相信係比彈珠射傷,而且我喺幫佢急救嘅時候,見到佢嗰個眼罩,都唔係咁樣爛法嘅,我相信係我哋,離開咗之後,其他人加上去嘅,原因係想製造更多,社會矛盾及紛爭。我而家呼籲雙方都要冷靜剋制,希望香港盡快和平安寧。香港加油💪🏽💪🏽💪🏽 我回應你: 1)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子彈不能射到女傷者。 2)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女傷者的傷口是硬物插入造成。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3)傷者進入QE, x-ray 照片已經證明一切,但傷者堅持唔報警,因為報警後警隊可以取得這張X光片,還警隊清白。 4)在場的有線電視採訪的四分鈡錄影片段,證明傷者受傷前,警隊並沒有開槍。警隊因有同事燒傷,所以call了白車一部,最後警隊也讓這名女傷者先去醫院,受傷警員等第二部白車。 5)不如大家在網上呼籲傷者和家屬們公開這張X光片,還大家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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