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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業自受】alatar 阿拉塔
佛陀說:「一切有情都是自己業的主人。」造業是自己身心的表現,果報也是由自己名色去承受。「父債子還」、「禍殃子孫」都是佛道揉合後不正確的知見。
如果有哪一位上師、台長說可以承擔您的因果,那是虛妄語,違背因果法則;因為連佛陀都不能去承擔釋迦族的共業,而只能平捨看著他們被殺。近代中國的宗教,無論佛教或道教哪一尊神佛可以在南京大屠殺、唐山大地震,違逆因果去搭救整個村莊的人?有哪一尊神佛在台灣的九二一大地震、八八風災時,災前預言或災中救人、災後協助重建?
如果說不善業可以替代,可以由佛或神安排或消除,後人將會說:「佛陀是冷漠無情的。因為佛陀看著一些痛苦的亞卡和餓鬼,看著岳父善覺王、提婆達多被大地吞進地獄,看著摩訶目犍連被外道圍毆,看著釋迦族人被摩揭陀國大軍虐殺,卻不去改變它們的惡業.....」
那麼,身為佛教徒的我們,不從內心的煩惱下手,以三學和善行去沖淡未發生的不善果報,憑什麼認為可以藉由外在的儀式來『消三障(業障、果報障、煩惱障)』、『平息天災和人禍』呢?
Buddhasāsana cira tihatu.
願佛陀的教法久住世間。
Sādhu ! Sādhu ! Sādhu !
善哉 ! 善哉 ! 善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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