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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反对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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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冥府修罗 于 9-7-2015 07:04 AM 编辑
婚姻是一种很奇特的制度,它不是由哪个人先发明的. 无论哪个民族都有婚姻的悠久历史, 古时候的中国人,印度人,埃及人,巴比伦人,犹太人, 虽然那个时候他们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还有其他民族,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知道男女是要结婚的, 为什么?
这要从人的关系讲起
人活在世上如果不是孤立的,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许多关系. 例如 君臣,父女,母子, 兄弟姐妹,朋友,同事,仇家等等. 但是有一种关系是最特别的,就是男女之间的爱. 它特别是因为唯有这种关系能够创造新生命. 我们无法将其他的关系跟创造新生命联系在一起 (如果强硬要这么做是可以的, 但它违反人的天性)
一对男女在性交之后,通常都会产下孩子. 那么如何处理这个孩子就成了迫切解决的问题. 这时候男女双方协议, 大家一起留下来照顾这个小孩, 永远都不分开, 这种协议我们称之为婚姻.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古时候不同民族间从未交流,但他们都知道男女要结婚的道理. 因为照顾小孩是人的天性.
有了第一个小孩,孩子跟父母的关系产生了
有了第二个小孩,兄弟姐妹的关系产生了
最后形成一个家庭, 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元
人多了,就会产生君臣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同事的关系等等. 一个稳定活力的社会就此形成. 所以,男女爱情是所有关系的根源. first among equals!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要为男女爱情确立一种公共制度. 因为规范男女的性交行为, 对社会来说有莫大好处.
婚姻究竟规范了那些性行为呢? 我们要求男女保护他们的性关系, 性交只能够属他们两人之间的亲密行为, 不容其他人侵犯. 因为家庭由男女的性行为联系,
因此通奸的定义是有一方跟婚姻以外的人发生性交.
那么同性婚姻有什么问题呢?
同性恋只属于道德的问题, 这里不讨论. 但是同性婚姻就不是了. 前面说过, 婚姻是一种公共制度. 我们建立婚姻制度是因为男女性交能够制造新生命, 我们按照人的本性,认为所有的小孩都应该在有父母抚养的环境下成长, 长久而言对社会有莫大好处
我们鼓励所有想性交的男女 ( 无论年龄,能否生育), 都心甘情愿被婚姻所束缚, 忠诚地对待伴侣.
这样一来,同性婚姻要求跟异性婚姻一样的待遇,就很无理了. 一对同性伴侣无论怎样亲密,永远都是他们之间的事. 从社会角度来看, 一对好朋友的关系跟一对同性伴侣是没有分别的。 因为这种关系从来都不会制造新生命
我们交新朋友,政府不会给我们优待( 例如扣税) 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特别的价值,那么同样没有价值的同性恋要求跟异性恋一样的优待时,不是很荒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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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5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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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在世上如果不是孤立的,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许多关系. 但是有一种关系是最特别的,就是男女之间的爱. 它特别是因为唯有这种关系能够创造新生命.
首先,關係與愛是兩回事,以你的邏輯思路來說,你愛上你爸外面的女人不見得你能和她有關係;另一方面即便你媽愛你也不見得她會和你產生新的生命,除非你們選擇亂倫而你也不覺得亂倫有問題的話。這要說明的是愛是多面性而不是單一性的,如果以男女的愛鎖定了愛的定義那是種偏見,更重要的是愛不一定能構成任何關係。還有,如果你把創造新生命定義為特別關係(愛)的結果,我無法想像這對不孕的夫妻打擊是有多大,而且你也在此顯露出對不打算生育(如結紮,貧窮)的人的一種諷刺。
如何处理这个孩子就成了迫切解决的问题. 这时候男女双方协议, 称之为婚姻. 他们都知道男女要结婚的道理. 因为照顾小孩是人的天性.
你確定婚姻的起源是這個嗎?請不要亂猜,說話前先做足夠的查證,但這個我不打算說什麼,我要說的是照顧小孩是人的天性。既然是天性,我想請問為什麼有人會墮胎,為什麼有人會拋棄嬰兒,為什麼有人會殺死自己的孩子?既然是天性,為什麼同性戀在你所謂的『違反自然方法而得到孩子』以後不能照顧孩子?所以,同性戀不是人?還是同性戀不是『常』人?再來,這只是人的天性嗎?動物不會照顧孩子?或許你只想強調『人』的部分我可以理解,但是你這種偏重式引導敘述法根本就是在誤導別人對『人』的另類看法,也就是說『人』應該XXX,而不XXX的都不是『人』,或者至少不是『正常人』。你沒說,但暗含了這個意思。
有了第一个小孩,孩子跟父母的关系产生了 有了第二个小孩,兄弟姐妹的关系产生了 最后形成一个家庭, 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元
這個我要說兩件事:(1)有了第一個小孩,一個同性戀和孩子的關係也產生了,有了第二小孩,兄弟姐妹的關係依然會產生的,不會因為是同性戀所以就沒有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的關係,而且(2)以你第一段冠冕堂皇的話來說,『家庭』應該是『先』形成而『後』有夫妻,再來父子,再來兄妹,我不知道你倒過來的用意是什麼或者你覺得這樣根本沒差,可是我要告訴你這是差很大,而且你要注意一件事:如果家庭必須建立在 夫妻 + 父子 + 兄弟姐妹 之上的話,我無法想像不生小孩或只生一個小孩的家庭如何面對你,或許他們就只是『三個人』而不是一個『家庭』了?如果你承認你是手誤寫錯了應該是先家庭後夫妻那你的偏重式引導敘述法就無效,因為你就是想引導別人,想灌輸『必須一夫一妻和一些小孩組成的才稱作家庭』的偏激概念,要是把家庭放到最前面則此說法不由成立,因為將被『一個家庭是兩個相愛的人和或有或無的小孩的單位』取代。
人多了,就会产生君臣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同事的关系等等. 一个稳定活力的社会就此形成. 所以,男女爱情是所有关系的根源. 因为规范男女的性交行为, 对社会来说有莫大好处.
我想告訴你,無論人多人少,你也逃不過君臣關係,世界上有很多很少人的國家也叫做國家,也有君臣關係;一個社會是否穩定不是只有男女制度的,你看馬來西亞作為一個同性戀幾乎不可能被承認的回教國還不是一樣亂到要死?你不是一直被腐敗的政治所困?錯誤歸因的謬誤就是這樣,很愛把沒關係的東西做一個因果比例。還有,拜託不要再提倡交配論了,你一再重複男女交配有什麼好處,男女交配有什麼利益,這已經逐步遠離『愛』的本質,因為愛從來不是得到多少,而是一種奉獻,我愛你所以我給你我所能給予的,而不是你能讓我有好處因而我愛你。所謂愛的本質,就是跳脫了親情的愛,友情的愛,戀情的愛等的本源,說白了就是『愛本來就無差別』:假設我是一個媽媽,我不會因為你是男孩我特別愛你,或你是女孩我特別愛你,推至友情上我不會因為你性別而對你有偏差,推至感情也應該如此,否則那不是愛情,是矯情。不過這也似乎蠻對的,因為賤人就是矯情(取自《后宮甄環傳》)
同性恋只属于道德的问题, 这里不讨论. 但是同性婚姻就不是了.
很好笑的地方來了,你這裡說的是反對同性戀的原因,但你從頭到尾都在用偏重式引導敘述法來不斷反复地重複男女的重要,但到了同性戀的部分卻說『只屬於道德問題所以不討論但是就是不是了』??什麼道德問題啊我們都會很好奇,而且這樣看來你的標題應該要改成『為什麼我支持維持現有婚姻制度』吧?你不會連下標題也不會?或者連自己文章的重點也不知道在哪裡?well,我期待你那反對同性婚姻的道德問題的理由,拭目以待。
我们鼓励所有想性交的男女 ( 无论年龄,能否生育), 都心甘情愿被婚姻所束缚, 忠诚地对待伴侣. 这样一来,同性婚姻要求跟异性婚姻一样的待遇,就很无理了. 一对同性伴侣无论怎样亲密,永远都是他们之间的事.
對吧我沒說錯吧,你那偏重式引導敘述法為的就是讓人很『順暢』很『理所當然』地讀到這邊就會接受你的論點,但是你從來就只有在字面上盤旋而沒有真正進入到說明的層次,至少根本就沒有說到同性戀的問題到哪裡,或許有,就在下一段,一起往下看吧:
从社会角度来看, 一对好朋友的关系跟一对同性伴侣是没有分别的。 因为这种关系从来都不会制造新生命 我们交新朋友,政府不会给我们优待( 例如扣税) 因为这种关系没有特别的价值,那么同样没有价值的同性恋要求跟异性恋一样的优待时,不是很荒唐吗?
所以回到我上面的回覆,你的立場完全就是效益主義,也就是說:你的『愛』也沒有多麼的光鮮亮麗嘛,不就是建立在『可生育』『可扣稅』等的利益基礎上?相比起為了愛而奮身抵抗制度的同性間的感情你們這種效益主義的交配論根本不值一顧!好朋友的關係怎麼和同性伴侶沒差別?你試過?還是你用了什麼邏輯分析?要不要說明一下『沒有分別』在於哪裡?所以你會想和你好朋友親親?你會想和你好朋友交配?你會想和你好朋友一起生活?你會想和你好朋友有一個家?你會想和你好朋友一起養小孩?你會想和你好朋友為了你們的關係而反抗現有的社會制度?你沒有,如果你有,恭喜你,你們是同性戀不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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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2015 1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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