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苯公主 于 15-10-2015 03:02 PM 编辑
本小姐4月丢信,serve 1月notice,做到月未,但是到现在我没有领过4月的薪水,原因是丢了信后,该台湾公司说要算我制服钱RM950那么多!!!那种外套要那么贵吗?而且没有看到制服就在我的4月薪水扣掉950块。后来就去labor department log file, officer劝我不要拿4月的薪水先,先log report然后上court。
到了第一天的perbincangancase,双方出席了,他们派了一位代表出来,officer了解了事情后,就说台湾公司有错,不应该那样对我扣那个制服钱,因为没有black& white 说我必须要支付这笔制服钱。Officer就给该公司一天的时间回去跟台湾老板谈,把我的薪水fullamount给回我,就这样settle掉。 可是到了晚上,该公司的代表打电话跟我说,他们的台湾老板不要妥协,还要带律师上庭跟我对质!那份薪水本该就是我的,那个制服我也不应该去付费的,两千多块的Commission我也没跟他们吵着要收,但是他们就是宁愿给律师去告我和我同事,也不要出钱给我们。
另外,我的同事比较可怜!离职后,也是不出薪水,连claim也不出,因为也是扣那个死制服钱,什么鬼啊!跟抢跟骗没有分别啊!因为怕我同事去劳工部去告公司,所以提前发律师信给她,要求她制服一个月的薪水和制服钱,总共要支付3000多块赔给公司!她并不是特地没来上班,是因为公司不让她回公司上班,说薪水照样付多5天,就请提早lastday。同事也傻傻答应了,答应可以拿那5天的薪水而已,提前离职。可是却收到那样的律师信,要被告赔偿,这样跟抢跟骗没有分别啊!!!
像这样的死公司,你们可能觉得没什么好斗,但是如果我不去labordepartment投诉,那样下来就会有很多人也一样遭殃,我也不是第一个,我只是其中一个而已,也是那个不怕麻烦,要得到公平的交代的员工!!(难道被强奸了,难道怕麻烦不要报警meh?)
我真的很烦,但是我真的不要输,我真的觉得我的立场是对的!我也有许多的证据可以打败这种台湾人公司,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我们马来西亚人是不会让台湾人那样白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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