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7-1-2007 03: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力爱力新 于 27-1-2007 09:55 AM 发表
海砂,作为一个双亲被杀,社会、法律却无法帮助她讨回公理的小女生,对帮自己讨回公理、长得那么帅、头脑又那么好的一个模范青年--月,对任何一个坠入爱河的女生都会盲目地牺牲一切只为了爱情吧~
L,他 ...
为了爱就可以杀人吗 大人的逻辑真叫人敬佩
难道为了爱杀人 我们就应该去跟被杀的家人说 没有关系 你知道杀你的那个女生有多可怜吗....
法律没有办法帮 Misa讨会公道 谁来帮被Misa杀死的讨回公道?
Misa只不过在制造跟她一样悲惨的人而已
不管怎么样 她要引月出来有很多方法
她一开始杀人就没有犹豫 也没有同情心 连朋友也可以不眨眼的杀掉
这人也很恐怖
p/s: 楼上的 ,L是死了 不是败了。最后月也是杀不死L
L+联络人 VS 月+两个死神+Misa+一群相信他的警察
本来起点就不公平,他死了也是难免的
L是从无到有,一点一点自己查出来的。即使他后来死了,也比月死的狼狈不堪好!
ps2: 很多人喜欢说 如果L拿到了死亡笔记会如何如何 首先是 L没有打算制造完美的世界.所以他拿到死亡笔记你以为会如何.L让死囚带他死了。这一点,跟月所作得有差别吗....好, 是没有什么差别。然后那些FBI死了。是代L 死的吗 ? 是谁杀的?月在杀掉那个死囚时就已经走错了。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3: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死了,还不用紧,还有两个小孩代替L的位置,Near和Mello。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4: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芋芋 于 27-1-2007 03:13 PM 发表
为了爱就可以杀人吗 大人的逻辑真叫人敬佩
难道为了爱杀人 我们就应该去跟被杀的家人说 没有关系 你知道杀你的那个女生有多可怜吗....
法律没有办法帮 Misa讨会公道 谁来帮被Misa杀死的讨回公道?
Mi ...
大大赞成!前面我也有提到过,misa比起夜神月还要恐怖,为情杀人很容易失去理智的。
而且大家可怜她亲人被杀的同时,她自己都没有从自己的经历中学习去同情和可怜同样遭遇的人,甚至能够毫不犹豫的说可以杀了自己的朋友来掩饰录影带的事。
第15话好好看哦~!!misa总是出其不意的出现还真不懂是帮了还是害了月。
精彩部分要来了!!!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4: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芋芋 于 27-1-2007 03:13 PM 发表
为了爱就可以杀人吗 大人的逻辑真叫人敬佩
难道为了爱杀人 我们就应该去跟被杀的家人说 没有关系 你知道杀你的那个女生有多可怜吗....
法律没有办法帮 Misa讨会公道 谁来帮被Misa杀死的讨回公道?
Mi ...
很奇怪耶,我只是在分析海砂的立场,我有说她没错吗?
你的逻辑也很叫我佩服哦~断章取义,果然厉害~
L没有打算制造完美的世界
-----------------------
最初是这样,但如果笔记到手后就不敢保证。
以他的智商、好奇心和手段,恐怕用笔记的手段会比月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的心思会随着事情变化而变化~
如果当初一个高材生的月没有得到笔记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是L的出现而导致月改变的。
站在L的立场,何尝也不是因为遇到月而心理也产生了想要战胜对方的好胜心呢?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来说 就是任何一方都不想被打败 ...只想战胜对方
你今天赢了他....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找方法,等待时机一次过赢回你.
就好比L和月在网球场交手的时候....到后来L抓住海砂的时候..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h_sing85 于 22-1-2007 11:24 PM 发表
他是因为携带非法军刀之类的东西被警方逮捕的。
好像还没有下判还是没有坐牢我也不知道... 只知道他被逮捕的新闻出来时很多不满结局的人诅咒他被kira惩罚
原帖由 乔思琳 于 23-1-2007 01:32 AM 发表
我上次看到新闻的时候,是写他进监牢了。
原来如此。。。
至于楼上几位在谈的关于海砂的事,我的看法是:以海砂的遭遇和性格来看,她的那些行动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代表她没有错。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5: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来个测试吧...
测试你是《死亡笔记》里的谁?
1.你是一个具有强烈好奇心的人吗???
A.是(5分)
B.不是(1分)
C.不确定,看心情(3分)
2.你擅长的科目 是???
A.数学,物理之类的理科(5分)
B.语文,历史之类的文科(3分)
C.美术,音乐之类的文艺类科目(1分)
3.你爱吃的零食是??
A.苹果之类的水果(1分)
B.薯片之类的膨化食品(5分)
C.我什么都吃!(3分)
4.你是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吗???
A.是,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警察(5分)
B.还好吧……(3分)
C.正义感??那时什么??我是恶魔的使者(1分)
5.如果有一个不错的对象向你告白,你会……
A.非常高兴,开始策划下一步的约会(3分)
B.很酷的拒绝,告诉他/她"我现在对这种事不感兴趣"(1分)
C.不喜欢但也不能恶言相向,还是婉言拒绝吧!(5分)
6.你喜欢的电视节目是???
A.社会新闻(5分)
B.明星八卦(3分)
C.体育栏目(1分)
7.遇到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你会……
A.接受他的挑战,用尽一切手段打垮他(5分)
B.何苦呢??我认输就是了,和平第一(3分)
C.不受对反影响,我行我素(1分)
8.朋友遇到了困难,你会如何去做??
A.安慰朋友,但别人的事情总不好太多管闲事吧!!!(3分)
B.直接和朋友一起去解决困难(5分)
C.装作不知道这件事(1分)
9.你的性格是???
A.活泼开朗(3分)
B.沉默寡言(5分)
C.哈!!其实我是双重性格哦!!(1分)
10.如果你能操纵命运,你将会???
A.成为新世界的神(5分)
B.随心所欲,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3分)
C.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什么都不会干(1分)
===========================================================
50---45(包括45)夜神月 45---40(包括40)L 40-----35(包括35)夜神总一郎
35---30(包括30)南空直美 30---25(包括25)弥海砂 25---20(包括20)夜神妆裕
20---15(包括15)死神莱姆 15分以下 死神硫克
资料来源: 点我
小弟我得到的结果是 海砂 
[ 本帖最后由 ch_heah 于 27-1-2007 09:24 PM 编辑 ]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弥海砂。。。。。。。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6: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弥海砂...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南空直美。。。。
我对这个女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1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7-1-2007 11: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12:2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3: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6: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6: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月已經恢復了自己的記憶了,可是日記是傑拉斯的,所以未得到路克擁有權(我認爲)。從月說放棄筆記本后,路克應該已經消失了,因爲
以月謹慎的個性,被人跟蹤都可以曉得,所以應該事前安排了路克做些
事情。
(二)路克在死亡筆記内,只是棋局的控制者,在地獄生活得無聊,所以他才沒事把“自己”(事實不是自己的)的筆跡丟下人間,引發漣漪。從他“你都沒問我”的趣事,就知道路克不想干預接下來發生的劇情。
而把月處死,就是因爲沒戲了,死亡筆記擁有者需要由死神殺死。
不好意思,這是我個人的意見而已
希望高手們能給我更正確的解釋 |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6: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海砂應該是屬於“注重感情的女人”
凡事都是以自己所愛為優先
儘管被L折磨快抓狂了
爲了避免自己快忍耐不住了
決定放棄自己的筆記(ps:死亡筆記的眼睛所付出的歲數無法退還)
日後爲了協助月
還是交換了死神眼睛(歲數繼續減半,如果她活到一百,當時剛好22,可以再活到41嵗多)
海砂的確可恨
可是為了愛而犧牲
她更加偉大。 |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7: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月:我才是新世界的神,我就是正义!!!
N:你错了,你只是杀人犯...这笔记只是史上最恶的杀人兵器.你输了给死神和笔记的力量,更加别休想说要当什么神之类了...大量杀戮的犯人,只是如此而已...
B: 不是L的出现 死的就只是罪犯 是个和平的世界 L 是最应该死的  |
|
|
|
|
|
|
|
发表于 28-1-2007 09: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