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01:2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7-5-2015 01:25 AM
嘿,叫化自资不差也~
若能爬到上流,肯定比你深博~~
態度正確,人人皆可格物致知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01:3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7-5-2015 01:28 AM
原来三段是三个(∴x,y,z),而所作结论~
贞子,句子对三段也熟的~
結論不是xyz啦 zzzz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01: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那是简写~
......
∴x,
....
∴y,
.....
∴z.
所以∴....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让我想起科学对动物的学名命名。 都是引用归类家族系+特征合成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1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7-5-2015 02:07 AM
是不好听~
贞子,有时叫化也是鄙视你。你是仗着博士上流光环而得理不饶人~~
幫主的語言學看來還有進步的空間。
有時候我真的看到一頭霧水,不知如何回答你。
一段句子裡面不要放太多point,一兩個就夠了,不然很亂的。
另外,像鄙視這種詞最好不要用,除非跟你很熟就沒問題,如跟我說就沒問題,因為我知道你的為人。
代替詞可以用不滿意、有微言、溫馨提醒等詞就恰當許多,不必心直口直的說出來。
大家咁話啦,阿真也別那麼記仇啦,傷和氣的啦
我本來是來學習的,如今好像學到了如何復仇,看來與當初的意願相違。
何時了?何時了?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20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7-5-2015 11:11 AM
罷了罷了,大家可能沒看見他之前如何「塑造」我
現在的「我」是他所期望的
可是細節太多不解釋了
真真,看來你很在意別人對你的評語。
不必太認真的啦,網路有一句話說「認真你就輸了」也是有其原因的。
最怕就是影響到你的人生觀就得不償失,何必呢?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11:2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贱猪头 发表于 7-5-2015 11:04 AM
这让我想起科学对动物的学名命名。 都是引用归类家族系+特征合成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
你也來了
嗨嗨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11:2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7-5-2015 11:20 AM
真真,看來你很在意別人對你的評語。
不必太認真的啦,網路有一句話說「認真你就輸了」也是有其原因的 ...
我明白你說什麼
我要怎麼說咧
每個人當然會有或多或少care別人怎麼看待我們
但是我不是那麼care他
我是對於他的「要求」給予回應
不符合他「要求」你會沒有「資格」和他對話
例如他叫你分享你的私生活,你不分享他就說你這個人是怎樣怎樣的
然後各種主題下他會用謬誤改變以這個點來阻止你否定你
對我而言這些障礙大可剔除
因為我們目標只有一個:有效溝通
而不必在意過程繁瑣的小事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34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7-5-2015 11:12 AM
幫主的語言學看來還有進步的空間。
有時候我真的看到一頭霧水,不知如何回答你。
小小声对你说~~
剪不断 理不断
没法,叫化的脚不能只站在任何一边~~
.....
唉~叫化会开帖。.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3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7-5-2015 11:26 AM
我明白你說什麼
我要怎麼說咧
每個人當然會有或多或少care別人怎麼看待我們
你可以用若 P 則 Q 這種論證來指出他的繆誤不就可以了嗎?
不必被他牽著走,不然你會跌進他的陷阱裡。不瞞你說,句子是論壇老狐狸,擅長攻人性弱點,如果不冷靜應戰,恐怕人格也會被他扭曲。
你越情緒化,他就越有滿足感,不得不提防阿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11: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經過老帖子內容的指證
以及現在大家不斷地提醒
我確定那個人是非常有問題的
好啦 我會小心
不會上當了~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45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冲 发表于 7-5-2015 11:12 AM
幫主的語言學看來還有進步的空間。
有時候我真的看到一頭霧水,不知如何回答你。
叫化之前在他俩的角色,就是小丑,降火,耍皮。
当两个硬件对碰时,就是需要中间有个像胶间离着,使两者不受对方所伤~~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11: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1:5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洪七公 发表于 7-5-2015 11:34 AM
小小声对你说~~
剪不断 理不断
哎,我何嘗不是希望兩個好好的談?
清官難審家事,但也不是說沒有辦法的。
我發現這個爭執的源頭是什麼了。其實也不是什麼新鮮的發現,在前幾樓裡面就有。
就是有人運用 若P則 q 來影響眾人的判斷力,導致另一方被人感覺到的印象偏向壞的那一方。
如果這個方法繼續沿用下去,那麼這個結就不可能解開。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12:3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哲 发表于 6-5-2015 10:12 PM
其實我相信大家可能對一個東西還更有興趣
就是如何證明錯誤!
邏輯中有一系列的【謬誤論證】說明無效論證 ...
「繆誤論證」在這裏談還是另開繆誤樓??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課題,我非常期待你介紹給我們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12: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05:3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根本不懂何谓白马论,
进而胡乱评言白马论只是一个逻辑,
而不是逻辑体系。
进而结论两者无法相比较。
堂堂博士,竟然对白马论只有这种程度认识,
还很是可笑又可耻。
不愧是活在象牙塔闭门造车的产物。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7-5-2015 05:48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覺得你很厲害
已經被所有人否定了以後都可以那麼倔強堅持己見
要不要介紹新加坡的腦科醫生給你啊? |
|
|
|
|
|
|
|
发表于 7-5-2015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你自己一个人否定却说被所有人否定?
你还真是不简单地自以为是,
我可以介绍给你一名科索沃的小学教师,你要吗?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