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明欣慰裁决还清白
证明Genneva没涉不法勾当 2013-05-17 07:28
(槟城16日讯)马来西亚金条企业商公会秘书长(GBEAM)拿督高福明对法庭裁决该公会会员之一的Genneva未从事非法收取存款业务,反之是真正的黄金交易,并将面对224项控状的该公司3名董事及一名前董事无罪释放感到欣慰。
他说,这足以证明Genneva是真正的黄金交易,并没有涉及任何违反洗黑钱法令或非法收款的不法勾当。
他说,该公会也相信随着Genneva事件获得无罪释放的裁决后,未来将有更多金商仿效该公司黄金交易模式。
高福明也是Genneva槟城区域董事,他是于今日接受《南洋商报》电话询问时,如是指出。
高福明指出,马来西亚金条企业商公会在全马拥有6392名会员,其中包括Genneva、该公司属下代理,以及其他学生及专业人士的会员。
询及国家银行去年对另一家黄金投资公司Genneva采取行动的情况,他表示不便置评。
新闻背景
投资黄金受全国关注
2012年10月份,国家银行联同警方、贸消部和公司委员会到位于吉隆坡旧古仔路的Genneva(马)私人有限公司展开突击行动,引发全国广大“投资者”及代理人关注投资黄金交易的问题。
国行的行动,主要是针对指控Genneva(马)私人有限公司的黄金交易手法。该公司声称他们是进行黄金交易,以高于市价20%的价格售卖金块给投资者,声称每月可获得2至3%的回酬,公司保证以原价购回有关的金块,惟必须持有一段时间才可以退出。
在国行取缔行动后,至今Genneva(马)私人有限公司的案件,在国家银行的网站上,仍属于“调查中”的状态。
在这期间,该公司的存款已被冻结,国行也领走公司内的金块,许多投资者希望调查能尽快完成,以便可以尽快领回他们的金块或资金。
国行的行动,令人关注起在2009年7月21日,国行也对Genneva私人有限公司的突击行动,而此案也于本周四在地庭审讯,法官宣判4名董事和前董事无罪释放。
国家银行于2009年7月21日对Genneva有限公司展开调查,该公司涉嫌非法存款。
根据资料,Genneva(马)私人有限公司和Genneva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9月16日及2007年3月26日,在同一个单位注册,至于两家公司的“渊源”,还有待当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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