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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帅帅的安可

美里的朋友。。安可需要你们的帮忙。。介绍律师楼。。。(70#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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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Haiz。。。问世间情为何物啊~~~~
有时分开了还比做夫妻来的好。
好好的谈先,到不能谈妥后,分了还是朋友嘛,不要恨来恨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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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jamesb 的帖子

琢磨你一来就冷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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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没有像美国这样有婚姻辅导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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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zhiwei81 的帖子

因为他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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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灌水联盟5号 的帖子

不受欢迎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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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4: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zhiwei81 的帖子

相反, 太受欢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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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5: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6# 灌水联盟5号 的帖子

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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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5: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灌水联盟5号 于 6-3-2009 04:10 PM 发表
那么你继续好好劝他吧, 看在孩子份上, 不要那么冲动...
想清楚才决定分不分


难咯,说什么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天哪。。。白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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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 帅帅的安可 的帖子

既然和平, 那么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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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5: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mesb 于 6-3-2009 04:19 PM 发表
Haiz。。。问世间情为何物啊~~~~
有时分开了还比做夫妻来的好。
好好的谈先,到不能谈妥后,分了还是朋友嘛,不要恨来恨去的!


也对啦,恨是没有啦,只是说什么已经没有感情之类的,啊tapi婚姻本来就要靠两人的维持的阿。。。就酱一句没感情就闹离婚。。。 儿戏了点咯,对孩子的将来真的真的影响很大。。。会给孩子们留下阴影,也可能孩子会赴父母的后尘。。。劝料阿还是那句,非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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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正人君子 于 6-3-2009 04:36 PM 发表
这里没有像美国这样有婚姻辅导局哦。。。。?


有啊,但一般都是教会办的。。。非基督徒多数会不大要接受他们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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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5: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 zhiwei81 的帖子
回复 46# 灌水联盟5号 的帖子

知道你们的意思料~~
算了吧。。。

========================================

关于婚姻的问题,
以当今时代来说,好好的分开并不是一个坏事啦,
有时分开了,还会找到更加好的呀~!

有时是因爱而结,有时又因爱而恨。

.

[ 本帖最后由 jamesb 于 6-3-2009 06:0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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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灌水联盟5号 于 6-3-2009 05:48 PM 发表
既然和平, 那么孩子呢?



太太说两个都她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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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mesb 于 6-3-2009 05:57 PM 发表
回复 45# zhiwei81 的帖子
回复 46# 灌水联盟5号 的帖子

知道你们的意思料~~
算了吧,还是少说为妙

========================================

关于婚姻的问题,
以当今时代来说, ...


不会啦,表听他们的。。。安可欢迎你。。。希望你多分享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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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6: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帅帅的安可 于 6/3/2009 05:59 PM 发表
太太说两个都她拿。。。


有时是要看小孩是要跟着谁的先,不一定是跟着妈妈住的。
还有也是要看经济能力哦。

不过我认为,不管是跟爸爸或妈妈住,他们(小孩)两个还是可以见见面,
周末或假期可以往另一方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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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6: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mesb 于 6-3-2009 05:57 PM 发表
回复 45# zhiwei81 的帖子
回复 46# 灌水联盟5号 的帖子

知道你们的意思料~~
算了吧。。。


你太敏感了啦。。。
没有意思的。。。
骗分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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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6: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来了。。。。。。。。。。。。。。。。

哈哈,我想让他们分开2-3个月。有一个省(非我国)法庭给所有要离婚的2-3月尝试,给世间他们冷静+感受少了另外一半的日子。超过一半人数在满了期限同意继续为夫妻。。。。

看得出,人性。。。。。是重点。
人的盲点也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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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6: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amesb 于 6-3-2009 06:05 PM 发表


有时是要看小孩是要跟着谁的先,不一定是跟着妈妈住的。
还有也是要看经济能力哦。

不过我认为,不管是跟爸爸或妈妈住,他们(小孩)两个还是可以见见面,
周末或假期可以往另一方住的。


但是夫妻已分隔两地料。。孩子已跟着妈妈回外婆家,因为孩子多数是妈妈在带,两夫妻都不在美里,分开后爸爸要看孩子可是要专机飞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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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9 06: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nkai 于 6-3-2009 06:10 PM 发表
版主来了。。。。。。。。。。。。。。。。

哈哈,我想让他们分开2-3个月。有一个省(非我国)法庭给所有要离婚的2-3月尝试,给世间他们冷静+感受少了另外一半的日子。超过一半人数在满了期限同意继续为夫妻。。。 ...


欢迎欢迎。。。我想比较难料。。。他告诉我说他们夫妻俩已经超过一年半没有维持夫妻关系。。。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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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3-2009 06: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帅帅的安可 于 6/3/2009 06:15 PM 发表


但是夫妻已分隔两地料。。孩子已跟着妈妈回外婆家,因为孩子多数是妈妈在带,两夫妻都不在美里,分开后爸爸要看孩子可是要专机飞过去的。。。


哦,原来夫妻俩早已分隔两地了?那么应该很早就有问题了啊!?

相处容易,同住时就发生很多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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