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05: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海山尴尬地笑笑,不过听出康扬明并没有什么恶意,自己也许可以躲过坐牢,悄悄松了口气。
王杰又说:“如果那天晚上,何是把想暗中保护她的何先生错当成有人在跟踪她的话,昨天晚上袭击霍小姐的又是什么人?我看总不可能是何先生吧?”
何海山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我从那天不小心开枪打中人后,就不敢再跟着他了,直到今天听说她受到袭击,才又……”
康扬明点头说:“霍小姐走夜路遇袭那消息是我故意去你们单位散播的,为的就是让你今天晚上再来,好把大家聚在一起--当然如果你是个没有勇气人,听到危险不敢来的话,我的计划也就没有什么用了。”
本来十分不安的何海山听了他这句话,不由挺直了身体,好象受到了赞扬一样。而王杰却暗暗好笑,这种言语上的小花招本来是肖群惯用的,没想到现在康扬明也会用这一手。其实这个何海山喜欢别人却不敢光明正大的追求,反而偷偷摸摸地跟踪人家,发现人家可能已经有了男朋友不敢正面去竞争,反而用枪去打情敌。这种的性格和人品,确实是不怎么样,而且也应该是康扬明最讨厌的那一种人才对,可是康扬明直到现在还保持着良好的心情,仿佛不是在解决案子,而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马上就会发生一样。这种预感令王杰有点不安。
康扬明清清喉咙说:“你们想想,何先生那天发现霍小姐一反常态地刻意装扮了之后却跑来向我求救,她为什么偏偏在那一天打扮?在霍小姐跑来求救的第二天晚上,我们两个为了把事情弄清楚都跟踪过霍小姐(霍思梅听了这句话,脸色变白),结果不但什么跟踪者也没看见,而且霍小姐却表现的镇定自然,一路上连回头看一看,警惕一下四周的举动都没有。那么一个女子前一天晚上刚刚被人跟踪,并且惊慌害怕到去向陌生人求救,她为什么会那么大胆坦然地又一个人独自走同路,并且边最起码的警惕都没有呢?为什么?”他看着不安地扭动着手指地霍思梅说:“是不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是安全的,根本就不曾有人跟踪过她呢?”
霍思梅一下子站起来:“你凭什么这样乱说,我不想听了,我要回去了!”
“我乱说了吗?王杰,你怎么看?”
随着康扬明的视线,霍思梅的目光也落在王杰身上,多了几分楚楚可怜,王杰苦笑一下:“霍小姐,你这么做可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说出来也许我们可以帮你。”
“我……”霍思梅咬住嘴唇,低下头看着地面。
康扬明笑着拍打王杰的背说:“霍小姐,说出来又何妨?你那天晚上刻意地打扮了一番,不就是为了来这里见他吗?”
“什么!”王杰和何海山一起大叫,霍思梅却几乎哭了出来,想夺门而逃,只是康扬明一只手撑住了门,让她无法脱身。
“霍小姐住在这个小区中,偶尔发现了大卫(陆青卫)这间小书店,她大概有时会来买书和杂志什么的--我在租书的顾客名单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我想因为工作的关系,她大多是周末或者下班以后来店里,于是有时候就会遇见一个英俊帅气、礼貌文雅的年青人……”康扬明边说边“嘿嘿”地笑着,用手指着王杰,被王杰生气地拍开了他的手。
“霍小姐呆了几次之后,就对这个青年留心起来,这个青年不但人长的英俊,礼貌周全,而且对霍小姐也特别的温柔、和气……”
“等一下,我根本不认识她!什么特别的温柔和气!”王杰不满地大叫起来。
“呵呵,我说是你了吗?英俊、帅气、有礼就是你啊,你怎么不猜是我,是大卫、是老肖呢……”康扬明眯着眼睛笑得更开心了。
“我……我就知道你没有安什么好心!”王杰气地又重重坐了下去。
霍思梅听着他们的对话,眼眶里涌上了泪水。
康扬明依旧笑着说:“说起来这就是你的毛病啊,又不是不知道自己长了一张能引诱女人的脸,所以对陌生女人应该保持一定的冷淡才地,你偏偏不,对谁都那么热情,结果在那种对爱情充满了憧憬和幻想的年青女孩心目中,你这种表现自然就成了你对她也有特别的感情了,明白了吧!”
“我明白什么!”王杰气鼓鼓地板着脸,把心中十分的不悦一点也不保留地表现在了脸上“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不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康扬明看着王杰的表情,觉得达到了他的预期目的,心里真是满意极了,不枉费自己挨了这一枪,又忙活了一场。“霍小姐既然一心认定了自己心仪的对象也同样对自己有感情,就开始想要与对方进一步接近了。对方一直没采取什么行动,她心里虽然着急,可又不好自己去主动表白。正在患得患失之间,忽然想起附近连续有女性被人跟踪袭击的事件,而且她又见过王杰身着警装,知道他的职业,于是霍小姐就构思着利用这个传闻事件,给他提供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这样的事无疑可以进一步促进两人的关系的。于是那天晚上,霍小姐先进来‘调查’了一番,确认了当时是他在店里,到了晚上就精心装扮了自己一番,装作有人跟踪自己,冲进店里来求救了。”
康扬明遗憾地一摊手:“可惜当天我们三个人轮班,结果在店里的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
“哼。”王杰冷笑。看来那天临时有任务把看店的活扔给了康扬明,反而是自己运气好,不然一件麻烦又沾上了身。
康扬明接着说:“可以想像当霍小姐发现她找错了‘求救’对象时,心里有多么吃惊了,可是话已经出口,她也只好继续把戏演下去,由我送她回了家--我就因此挨了何先生的一枪。”
霍思梅一直低着头,最多偷眼看一下王杰的反应,似乎对康扬明因为送她而受了伤这件事一点也不放在心上,王杰自己虽然也在生气,心里了有些明白康扬明为什么用这么让她尴尬的方式揭开一切了--一个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点代价才对,即使只是恶作剧,伤害到别人也应该说一句“对不起”而不是事不关己的样子。难怪康扬明要故意让她难堪一下,只是自己莫名其妙被卷进这一切闹剧,未免太无辜了一些,于是问:“那么昨晚所谓的袭击?”
“唉,其实这件事我也有错。”康扬明叹口气,“如果我不是当时把何先生推论成跟踪霍小姐的人,托王杰去调查霍小姐的事的话,霍小姐鼓足勇气做了这件事却弄错了对象,羞惭极了,后面的事也不会再发生--不过我挨了一枪,不去调查也不对是吧?我没报警你们已经运气不错了。”
“就是说昨天的事也是一场闹剧。”王杰苦笑着摇摇头。
“霍小姐从同事口中得知了王杰曾去单位打听她的事,她心又充满了希望,认为王杰果然是关心她,对她有情义的,所以到了昨天晚上,她看到王杰确实在店里以后,就撕破了衣服,弄乱头发,再次到店里来求救了。可是霍小姐你忽略了几点,我们当时清楚地听到你的车是由远处直接驶过来的。而且并没有第二辆车同行,你虽然不是在到达书店这段时间内遇袭的,那么你至少应该已经把对方甩开很大一段距离了,明明是有是时间直接回家去的,为什么还多此一举来书店里求救?难道你就这么信任我们两个这样陌生的男人?那时你没有戴头盔,头发却有一半披在脸上,骑车时头发再乱也会被吹到脑后的,所以一看就知道,那是下车之后才弄乱的……总之从那时起我就完全明白怎么回事了,王杰看了这些疑点反而更认定了你认识跟踪、袭击你的那个人,在替对方掩饰什么,哈哈,所以我才要他送你回去,其实我就是为了让你看一下他对你的态度,也是他对大多数女性的态度,他就是那种人,对你什么特别的感情也没有。”
霍思梅眼眶更红了,她已经看出王杰对她一点特别的感觉也没有,可是心里总还有一丝幻想的,可是现在在康扬明一句话,彻底打消了她的盼望。
“然后我今天又去她的单位四处散布霍小姐被人袭击的事,果然,听了这件事的何先生因为误伤了人而沉寂数天的‘护花使者’今天又来执勤,于是我们的当事人就都到齐了,事情也就真相大白了。”
康扬明说完,屋子里一片沉默。
霍思梅忽然哽咽一声,推开门掩面狂奔了出去,何海山想追出去,可是又担心地看看王杰与康扬明。
“我不会告你的,这事弄明白了就算了,快去追你的心上人吧!”康扬明笑着挥挥手。
何海山感激地答应了一声,快步追了出去。
外人一走,王杰立刻交握着着手指发出“咔咔”的声音,向康扬明逼了过来。
“你干什么?我是伤员!”康扬明叫着向后退。
“那你就高兴吧,可以多放几天伤假了!”
“救命!”
“还跑!你往哪里跑!”
两个人在屋里打闹了一番,康扬明被王杰踢了好几脚,才“逃脱”了他的“毒手”,王杰也就解了气,却又有些责备地说:“小康,人家毕竟是女子,刚才是不是有些过份了……”
“看吧看吧,我说这是你的毛病不是!”康扬明叫了起来,“你再这么下去,以后这样的麻烦更多!”
王杰摸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长了副惹麻烦的样子?
“再说我这也是为她好……”康扬明叹了口气,正正经经地说:“你想她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就凭见过你的那几面就‘爱’上你?如果你是个生有外表个性恶劣的人呢?如果你是个惯于玩弄女人的人呢?再或者你万一已经有了妻子、女朋友呢?就算这些都不是,她就可以这样戏弄别人?感情的事不是玩游戏,也不是用点心机就可以赢得爱情的。我希望她也好,何海山也好,经过了这一番难堪多少记住教训,这样对他们自己也好,对他们将来的伴侣也好,都是件好事。”
王杰点着头,他对于霍思梅和何海山两个人的行为,也是很不以为然的,也许康扬明这么做,能让他们认真想一想自己的行为。
“对了小康,昨天你给于小姐发邮件写了什么?”王杰又想起一件事,阴森森地问。
“什么于小姐,叫她名字就行,别那么见外。”康扬明一提到女友就眉开眼笑。
“你给我说重点!”
“其实呢,说了你这种没有女朋友的人也很难理解的--有这么有趣的事发生,我做为男朋友的义务当然是第一时间告诉她,让她开心了。”
“康扬明!这么丢人的事你还给我到处宣扬!”
“哈哈哈哈哈哈英俊的大人梦中情人,少女杀手--王杰的故事,我是这么写的,哈哈哈哈哈哈……”
“康扬明你给我站住,不打你我就不算个警察!”
“哈哈哈……”
“别跑!死吧你!”
两个人从店里一直追打回屋子,肖群的卧室“砰”地打开,肖群一脸铁青伸出头来:“谁三更半夜打挠我工作!”
“老肖,我跟你说件事……哈哈哈哈……”康扬明冲过去搭着他的肩,在他耳边咕哝起来。
“哈哈哈哈……”几分钟后,两个声音混在一起发出了更大的笑声,王杰则气极败坏地在旁边叫着。
从那个晚上之后,霍思梅再也没在书店里出现过,倒是何海山偶尔会路过这里,进来买几杂志看,说起他现在每天都送霍思梅回家,似乎霍思梅已经默认了这位“护花使者”了,他把这一切归于康扬明的帮助,所以对康扬明一片感激,但是对王杰还是一脸防备,好象王杰是他的情敌一样。
至于那个连续跟踪、袭击女性的犯人,在沉寂了一阵子又按捺不住出来作案时被埋伏的刑警们当场抓获,等待他的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至于康扬明的体格果然非同一般的健壮,没多久伤口已经痊愈,他也就随之把这次的事淡忘了。
这场小闹剧唯一的后遗症,就是王杰对此深以为耻,好长一段时间对一切陌生女子都没有好脸色,而当陆青卫回来之后,发现王杰不论怎么样也不肯去他店里帮忙了,于是对此一直百思不解……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05: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作品——自由人探案之婚礼前面的谋杀案
新城酒店门口一早便摆出了一面红底黑字的告示板:“李纯星,张月茹新婚之喜”——一看就知道,今天有一对新人将在这里喜结连理。上午十点左右,开始有几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焦急地在酒店门口出出进进,还有人不停地打着手机。
“来了!来了!”
看见一辆白色标着“公安”字样的警车远远驶来,其中一个青年高兴的叫了起来。
车还没停稳,一名年青警员就跳了下来。
酒店门口的几个青年围上来,纷纷责备地向他叫嚷:“‘歌星’!你在搞什么,十一点三十分举行婚礼,你这个伴郎竟然十点十分才出现!而且连手机也不开,传呼也不回!”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队上开案件碰头会,我实在走不开。”他一边道歉,一边向酒店里冲去。
“你的礼服呢?怎么还穿着警服?”
“大卫说他会帮我带来的。对了,我们租的房间是几楼?”他边冲进电梯里边问。
“607。”
警员名叫王杰,隶属于市刑警支队。至于方才他的朋友们叫他“歌星”,那是他高中时代的外号。虽然他确实生的高大英俊,十分有明星架式,但他得到这个外号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和一个著名歌星同名同姓,却偏偏天生五音不全,没有一首可以从头唱到尾的歌,才被一帮朋友们给他起了这个带着调侃意味的外号。
今天结婚的新郎李纯星是王杰高中时篮球队的队长,不论当年在学校,考上大学,踏入社会后,他都是以一个兄长的姿态在照顾当年球队中这一帮小兄弟。今天他大喜的日子,王杰和一帮同学当然义不容辞的帮忙,王杰更是今天的四名伴郎之一。只是早上原本已和队里请好一天假的他忽然收到叶支队长的电话,有件王杰参于调查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于是王杰只好乖乖地回支队上去开会,不但耽误了早上伴同新郎接新娘的任务,连正式的婚礼也险些没赶上。
“幸亏让大卫先把礼服替我带来了。”王杰靠在电梯里,才总算松了口气。
王杰的好朋友陆青卫,也就是他和同学们口中的“大卫”是今天的另一名伴郎,也是王杰的“房东”。父母家在县城里的王杰不愿住在单位上的单身宿舍,一直借住在陆青卫的家里。对于王杰而言,陆青卫不仅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工作上最重要的伙伴。虽然陆青卫大学毕业前夕从学校退学,现在只是在经营一家小小书店,可他敏锐的洞察力,精确的分析已屡屡在各种案件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刑警支队的叶支队长常常戏称陆青卫是刑警队的“编外队员”。
“刑警不是必须大专以上学历吗?我现在可只有高中文凭。”每当叶队长提出要陆青卫正式加入刑警队时,他总是用这样一句话来拒绝。其实王杰明白,陆青卫是个爱书成痴的人,即使能从名牌大学毕业,他想干的工作,也只是市图馆的图书管理员这样一个职位。即使有成为一名优秀探员的天份,加入执法部门也是他想都不会想的事。
王杰是怀着一腔热血进入警界的,看到自已的好朋友破案时的表现,心中有时也不是滋味,会想:“大概我并不适合作个刑警吧?”但对陆青卫,王杰绝没有妒忌过他的才能,相反,他是全心全意地信赖自已的好朋友,遇到难办的案子,一想到陆青卫还在自已身后,就会暗暗松一口气。
为了方便新人和来帮忙的亲戚朋友休息,他们订了酒店的607房间。王杰跨出电梯间,便被老同学们发现了,大家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歌星,你这家伙要是把队长的婚礼搞砸了,他不和你计较,我们也不会放过你的!”
“是,是,我知道,我有罪!”这个时候年青的探员倒是把他从自己审理过的犯人那里学来的低姿态发挥地淋漓尽致。
“行了,行了,你们哪来的那么些废话。歌星快去换衣服!”担任“婚礼筹备委员会”“主席”的一名学长推开大家,把陆青卫带来的礼服塞进王杰手中,“房间里有女士,你去公用洗手间换吧。”
王杰拎上衣服刚刚出门,另一名伴郎就举起一个带着“伴郎”字样的胸花说:“他忘了拿这个了。”
“丢三拉四的家伙!我给他送去。”陆青卫自告奋勇的接过胸花,匆匆跟了过去。
王杰在陆青卫的帮助下手忙脚乱地换上了礼服,一边从洗手间出来,一边向胸前别上“伴郎”的胸花,苦笑着说:“如果我真的搁误了婚礼的时间,‘虎头’他们非把我大卸八块不可。”
“哈,那么明天的社会版新闻就会多一条‘刑警死于非命,疑犯为中学好友’的消息了。”走在他旁边的陆青卫张开手,作了一个卡他脖子的动作。
“咦,那边怎么了?”
顺着王杰的目光,陆青卫扭过头看向走廊另一边。在一间客房门口围了很多人,其中还有两名警员在内。围观的人都显得十分激动,围着警员们吵吵闹闹地说着什么。
“好象出事了。”陆青卫因为心中不祥地预感而皱起了眉头。
“我去问问。”
王杰快步走向那警员,一边递上自已的证件一边问:“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是刑警队的?太好了。”警员把证件还给王杰,向房间内一撇嘴,“凶杀案,有个男人被捅死了。”
房间是普通的两人客房,尸体在靠向内墙的一张床上。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身高大约只有一米六,偏瘦,给人第一眼的印像是一个精明的人。死亡的原因一看就明白――在死者的左胸心脏处插着一把匕首,一直插到了把柄处。匕首的柄上还裹着一条手帕。手帕已微微渗出血迹来。大概死者是在还没来的及反应的情况下就被一刀毙命,所以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并没有痛苦的样子。整个房间也很干净整齐,看不出打斗或翻动的迹象,在死者床边的床头柜上,放有一只用过的一次性纸杯。
死者名叫王先明,身份是某市某局的一名付科长。此时他和另外几名同事正在参加一次全省范围的系统内部会议,会议为期四天。与会人员下榻和开会的场所就是这家酒店。
东区派出所是上午10:10分接到的报警,王先明的一位同事发现他在自已的房间内被杀。最先到达现场两名警员一位是东区派出所的付所长朱平,另一位是警员葛铭诚。因为凶杀案属于刑警队的办理范围,所以朱平和葛铭诚到达现场之后,只是一边保护现场,一边维持现场秩序,等待刑警队的人员前来办理。当王杰向他们提出进入现场看看时,他们立刻就答应了。
十几分钟后,东区刑警大队的队长田友中带着几名警员赶到了。
“呀!这不是支队的小王吗?”刚踏入现场的田队长没有看到床上的尸体,却先发现了王杰。他热络地上前拉住王杰的手晃了几下,“小王今天打扮的这么帅!你在这里忙什么啊?”又回头对着自已的手下说:“你们看到了吗?这位是支队的王杰——破案高手!你们今天有机会向他学习,可得好好把握!”说着大笑起来。
王杰被他弄得十分尴尬,讪讪地说:“我只是来帮忙朋友的婚礼。随便看看,马上走,马上走。”
陆青卫对这种在凶案现场,对着尸体还能大声说笑、忙着搞人际关系的人实在提不起好感来,见他看向自已,勉强出于礼貌地向他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
王杰也刻意地没为他们介绍,拉起陆青卫就想要离开,“婚礼就快开始了!田大队,我们先走了。”
田友中简单地看了几眼现场,吩咐手下的警员,“立刻将酒店的各出口封锁,将所有人员进行排查。”
“不行!”
“不可以这么作!”
王杰和陆青卫本来已经走出了房间,听到他这句话一起叫了起来。
“田大队,我同学的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如果现在封锁酒店的出入口,那么这次婚礼不就搞砸了吗?”王杰焦急地对田友中请求,“能不能先进行不公开的调查?”
“而且,我认为凶手不一定是外面来的人,很有可能就在死者的熟人当中。”陆青卫也插口说,“如果封闭整间酒店,未免有点小题大作了吧。”
“喔!”田友中打量着陆青卫,“你到是很敢说啊?你是哪个部门的?”
陆青卫淡淡一笑:“我不是警察。”
田友中的笑脸一下消失了:“原来你不是警员?那你怎么随便走进凶杀现场来?这里不但轮不到你来发言,而且你也是嫌疑人之一,待在外面等着问话。”
陆青卫掏出手帕裹着,将柜子上的杯子拿了起来,对着田友中说:“田队长,因为死者没有挣扎过的迹象,我猜想他一定是事先服用了犯人准备的安眠药之类的药物。你能不能先派人将这只杯子送去化验?”
“什么?你意然还敢乱动证物?还敢对我下命令?你……”
王杰拍了拍气势汹汹地田友中的肩头,将手中的手机递给他,说:“田大队,支队叶队长的电话,他请你接听。”
田友中接过电话,脸上表情又是一变,十分严肃郑重地站直了身体:“叶支队长,是,是我,东区的小田啊。”
“什么!”
“支队长,这怎么行?”
“您,您太信任他们了吧?”
“什么?!”田友中开始掏出手绢擦汗,“他,他,是……是,是,我明白了!”
看着田友中一边接电话,一边对着电话毕恭毕敬的点头,陆青卫不由苦笑着向王杰看去,王杰耸耸肩,回给他一个“我见多了”的表情,他忽然想到,如果田友中知道了陆青卫是市长的儿子,又会是什么样的表现?这么想着,不由向陆青卫瞄去。陆青卫向他挥挥拳头,无声地说:“你敢!”
田友中再次对陆青卫和王杰说话时口气明显软下来:“小王啊!还有你,你叫陆青卫是吧?叶队长对你们两个很信任啊。看在叶队长的面子上,就让你们协助我们调查吧。不过,我把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不能提供帮助还帮倒忙的话,我还是会依照原来的打算对酒店所有出入口封闭,然后对所有人进行排查的。”
“不用那么麻烦,”陆青卫胸有成竹地说,“只要你允许我用我的方法进行调查,我保证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找出凶手!”
“什么!?”
王杰拍拍田友中的肩说:“田队,你放心,我们也不想朋友的婚礼搞砸的。”
与死者王先明一起参加会议的人员共有八十余人,其中,和他同住六楼的有十三人。最后有人看见活着的王先明是上午8:30,周务员周小姐进他住的619房间打扫整理时。当时死者在洗手间洗漱。周小姐要替他整理床铺时,还跟他讲了几句闲话。大约在8:40分周小姐整理完毕,离开619房间。之后,在10:00分左右,死者的同事宋存进到619房间找死者时,发现他已经被杀了。
在8:40分至10:10分这段时间内,和死者同住6楼的其他十二名与会人员中有6人相约出去游玩,在8:00左右就一起离开了酒店,至今还未曾回来。在案发时间内留在酒店的六个人中,621房间的尹清华和617房间的郝淼都是一个人在房间内看电视,没有人可以为他们提供不在场的证明。另外的四个人:宋存进、田靖、李静和石烈鹏则共同在613房间内打扑克。
陆青卫听完他们简单的情况介绍,对田友中说:“田队长,我现在想对这六位逐一进行问话――我认为凶手就在他们之中。”
田友中翻了翻白眼:“你这么肯定?”
“对,我肯定。”陆青卫点点头,你们看这条裹住刀柄的手帕”,他指着尸体说,“那是这家酒店的专用餐巾。这家酒店的早餐是不附赠餐巾的,也就是说,凶杀是至少昨天晚饭前就住进这家酒店了。另外,能顺利进入死者的房间,在死者杯子里下了安眠药,等药性发作,死者睡着之后将他杀死的人,一定是和死者认识的人。而这层楼上,死者认识的人,只剩下他们六个人在案发时间内留在酒店里不是吗?”
“你的结论太武断了!”这次说话的人是朱平,“就算是死者的熟人作案,这家酒店中和死者同参加一个会的还有七十余人住在其他楼层,其中和死者认识的至少有一半人吧,照你这么说,他们也全都有嫌疑了。而且,那些出门游玩的人,也有可能半路折回来行凶。只是怀疑眼前这六个人未免太轻率了。”
陆青卫摇摇头说:“不,不会是外面进来的或其它楼层的人作案。”他在自已的笔记本上简单的画了个图形(附图),向大家解释说:“大家看,这是这层楼的平面图。我的同学今天结婚,他租下了607房间,从这个房间的位置,不论有人从楼梯或电梯上到六楼,房间里的人都可以看见。我们是8:18分接到新娘,到达酒店在8:30分左右。在这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我们一直开着607房间的门,有什么人上楼来,我们都看得一清二楚。在8:40分到10:10这间,我没有离开过607房间。我就是证人,证明没有人在这段时间内通过楼道走廊去过位于南走廊的包括死者住的619房间在内的客房。”
“你就能保证每个人都注意到了?”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来到婚礼上帮忙的人很多――新郎的亲戚同事朋友就有二三十人,还有新娘方面的人,我们很多人彼此不认识,为了防止大家找错了房间,607室的门才会一直开着,每看到有人上来,我们都会问一下是不是来参加婚礼的人。从早上8:30分到10:10分我离开房间,上六楼来的人是不少,不过除了参加婚礼的人就是这家酒店的服务人员,其它的人一个也没有。我想,这样的证明和我当时一起在607房间里的好多人都可以给出的。”看到大家都没有话说,田友中勉强点点头,“好,就先问问那六个人吧。”
杜存进、尹清华等六个人在发现凶案这后,便处在酒店保安的监视这下,杜平和葛铭诚到达现场后,又把他们集中‘请’到了服务室中。陆青卫正要求警员将他们逐一带来问话,王杰匆匆从外面进来。
“大卫!”王杰递给了陆青卫一张纸。
“小王,你刚刚哪去了?”田友中有些不满地问。
“我在外面先向会议的组织人员和其他与会人员问过话。纸上是我所了解到的死者的情况和六名嫌疑人和他之间的关系。”
陆青卫看着纸笑了起来,伸手握拳在王杰肩头打了一下:“你这个家伙啊!”王杰回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笑容。
田友中要过纸条,看到上面写着:1、宋存进今年五月提升为付局长,七月,王先明被提拔任命业务科长。
2、郝淼在该单位口中,是一名工作能力很强,但不擅长人际关系的人。他对工作能力不及自已的王先明被提升科长可能会有意见。
3、车静与王先明男女关系较为暖昧。
4、石烈鹏与王先明因业务关系常有往来,且二人皆有赌搏的爱好,不知是否会因此产生金钱上的纠纷。
5、尹清华与田靖和王先明似乎仅仅是认识,没有更深的交往。
王杰总是自谦能力不如陆青卫,但是他在整理、分析资料方面的才华十分出众,也只有他可以在短短时间内,从那些含糊不明的说话中整理出一份正确、可信的人际关系的脉络来。
宋存进四十七岁,五月被提升为付局长,在同事当中都认为明年夏天现任局长退居二线之后,他是最有希望接班的人。他是个身材高大魁梧,很有领导威严的人。被警员带到临时用作问话的房间时,他先是居高临下地看了大家几秒钟,才在为他准备的位子上端正地坐下来,好象他才是在掌控全局的人一样。
陆青卫盯着他看了一阵,问:“最先发现尸体的人就是你吧?请你讲讲当时的情况吧。”
宋存进没想到一屋子的警察,开口盘问自已的竟是这个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西装革履,打扮的非常郑重,胸前还莫名其妙地挂着一个写着“伴郎”的胸花的年青人,一时愣了一下。
“你怎么不讲话?”陆青卫脸上习惯性的那抹淡淡地笑容看起来总有点讥讽别人的意味。
宋存进说:“当时我们在613房间打扑克。我觉得有点冷,就想回自已的房间去加一件衣服……”
陆青卫问:“614房间对吗?”
宋存进说:“对,就在613房间的斜对门。我回到房间里,才想起我把外套借给王先明了。因为昨天晚上在外面游夜市时,王先明说他感冒了,觉得冷……”
陆青卫问:“他借你的衣服?从你们的身材看来,他不是应该借郝淼或石烈鹏的衣服才比较合理吧?”
宋存进说:“因为当时我们在夜市游玩,只有我一个人穿着外套。他穿上我的衣服之后,大家还都取笑他象穿上了风衣一样……我到王先明信住的619房间,在门口叫了几声没有回答,就自已走进去,结果看到他躺在床上,心口插着一把刀。”说到这里低下了头,心有余悸地样子。
陆青卫问:“你进入619房间时,门是开着的吗?”
宋存进说:“我去的时候门是关着的,但没有锁,一转门把手就开了。我看到他那个样子当时怔了一会儿,就到隔壁617房间叫了郝淼出来。他和我一起到619房间看了一下,然后我们去郝淼的617房间内了警,又一起去叫了酒店的人员来。”
陆青卫问:“你和郝淼没有动过屋里的东西吧?”
宋存进一扬眉毛,说:“我当然没有动过任何东西。也没让小郝动――这一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哦。”陆青卫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你做的很对。那么你在8:40至10:10分之间这段时间在哪里?在做什么?有什么人可以给你做证?”
宋存进说:“我和车静、石烈鹏、田靖我们四个人从8:10分左右就在613房间里打扑克,他们应该可以给我作不在场的证明。不过……”
“怎么?”
宋存进说:“在这段时间内我,车静、石烈鹏离开过613房间,所以……”
“你们离开房间去干什么?”
宋存进回忆说:“我是回自已的房间上洗手间――因为当时车静在613房间的洗手间里。当时大概是9:00左右吧?我记不清楚了。反正我只用了两、三分钟就回来了。然后石烈鹏回自已房间打电话,车静回自已房间换衣服,好象也都是很快回来了。警官,你们不是认为我们当中有人杀了王先明吧?”
“就是因为怀疑你们我才这么问啊。”陆青卫坦然自若地说,“你又为什么以为我应该怀疑你们呢?一定有什么理由吧?说来听听如何?”
“陆青卫!”
“你……你……”
陆青卫莫名其妙的问话方式令田友中和朱平一起叫起来。
王杰急忙向他们摆着手:“别激动,别激动,他这么问一定有他的道理。”
田友中“哼”了一声,不再说话。朱平却知道王杰是个工作认真、严谨的人,见他对陆青卫的信任,自己心中也多了几分对陆青卫的信心。
陆青卫向宋存进问:“讲啊!怎么不说话?”
宋存进说:“因为我们当中好几个人都或多或少和王先明有各种矛盾。比如郝淼,他的学历、工作能力都远远胜过王先明,这次王先明被提升科长,他一定是不服气的;车静的丈夫长年在新疆工作,听说最近要调回我们市里,而这几年车静和王先明之间的关系一直很暖昧,会不会因此而产生纠纷呢?石烈鹏经常参与赌博,似乎欠了王先明不少钱――金钱可是万恶之源啊!至于我……说句真心话,自从局里提拔王先明作了科长,我这个分管业务的局长工作就越来越难干,他自已能力不足,人缘又不好,象郝淼这样的业务骨干们工作都越来越消极。”
陆青卫不无讥讽地说:“工作能力不足,人缘又不好,乱搞男女关系,还喜欢赌博……贵局的领导意然提拔这样的人作科长?这当中一定有什么缘故吧?”
宋存进无奈地叹口气说:“我只是分管业务的付局长,又上任不久,开会研究人员安排时,别的领导都同意,我当然也没有反对。我本人是比较倾向于提拔郝淼为科长的。”
等宋存进出去,王杰冷笑一声:“这家伙最后那段话是在说慌。我就不信推荐科长意然不重视分管局长的意见。”
陆青卫脸上保持着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象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周围的警员都在心中对陆青卫不尊重朋友而不满,王杰却明白陆青卫那决不是轻视朋友的表情,只是他想一个问题想不通时对他自己自嘲的表情而已。王杰暗暗叹息:“陆青卫欠缺与陌生人相处的能力,虽然一旦了解他成为了他的朋友后,他总过多的为朋友付出关心和热情,可他的态度却真的得罪了不少不太熟悉的人。”
郝淼是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戴着一付宽边眼镜,颇有学者的气质。问到他的不在场证明,他十分坦然的一笑:“我从早上就一直在自已房间里看书,没有人能为我作证。”他慢条斯理地说:“你们怀疑我杀人的原因,就是王先明提什么科长,我心中不满的事吧?以前,我确实有过这样的劳骚,可现在已经不会了。”
陆青卫问:“为什么?”
郝淼说:“因为我已经办好了出国手续,下个月就要去美国留学了。这次来参加会议之前,我连辞呈都递上去了,怎么还会跟他计较什么科长不科长的!”
“喔,出国留学啊!”陆青卫显得很有兴趣,“是啊一家大学?”
郝淼不无自得地说:“斯坦福大学。”
“名牌大学!”陆青卫站起来跟郝淼握了握手,“恭喜恭喜!”郝淼虽然对他的行为深感意外,可还是诚心地对他表示了感谢。
王杰偷偷地露出一抹微笑:陆青卫自己是个书痴,他对郝淼这样的人就格外的有好感。
“咳,咳!”田友中不满地假咳了几声。
陆青卫问:“宋存进在发现尸体之后,曾叫你一起去619房间看过,又和你一起报警,一起去找酒店的人对吗?”
“对”
“你们是谁打的电话?”
“是我。”
“当时宋存进的表现怎样?”
“宋局长?有点慌吧。发生了那样的事每个人表现都差不多。我记得他还说‘发生这样的事,怎么向局里交待?’一类的话。”他停了停,迟疑地问:“警官,您不是在怀疑宋局长是凶手吧?”
陆青卫不以为然地说:“我即怀疑他,也怀疑你――你们现在都是嫌犯。如果你把当时的事情祥细说一遍,对你们自已和对我们都会有帮助。”
郝淼对陆青卫直截了当的话有点意外,看了他几眼说:“当时,我正在床上看书,听到宋局长在走廊里叫王先明……”
“他只是在叫,有没有敲门?”
“就算他敲门我也不一定能听见。虽然这家酒店的隔音不好,可我当时正听着随身听,是因为宋局长是个大嗓门,我才隐约听到子他的声音。”
“是这样……你接着说。”
“我听到他的叫声开始并没怎么放在心上,可过了没多久……”
“确且一些,是多久?”
“大约三、四分钟吧。宋局长就跑过来砸我的门,说王先明被人杀了。我跟他去619房间看了看,就回我的房间打电话报警,又去找服务员。”
“你说这家酒店隔音不好,哪么你有没有听到隔壁619房间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郝淼想了一会,摇了摇头。
车静三十一岁,但从外表看来最多只有二十七、八岁。虽然称不上美女,但装扮入时,很有成熟女性的魅力。她低着头进来,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眼眶红通通地,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
田友中低声向王杰说:“说她和王先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看来是真的啊。”
陆青卫倒了杯热茶递给车静,安慰她说:“人死不能复生,您要节哀顺变啊。”
车静接过茶杯,还是垂头看着地板。
只见田友中低声抱怨说:“他以为这是在参加葬礼吗?我们是在查案啊!”
王杰一脸平静地听着他的抱怨,心里期待着看到陆青卫破了案子之后田友中的表情。
陆青卫叹息说:“现在真是人情冷漠啊。你的那两位同事――宋存进和郝淼和你一样,也是跟死者朝夕相处,可不是在一味推脱自已的嫌疑,就是事不关已的样子。真正关心他的看来只有您一个人而巳……您和他的关系,一定也比别人亲密吧?”
车静吃惊地抬头来看着他。
陆青卫说:“我不是想打探您的私生活,只是有些事说明白对您本人比较好。……不想说吗?那先说说别的――您在613房间打扑克时曾经离开过一次。您到什么地方?干什么?用了多少时间?有没有人可以证明?”
“我离开是回自已住的房间。”
“615?”
“对,我回去换衣服。”
“为什么好好地要换衣服?”
车静脸红了一下说:“女人的事多吗。”她吞了吞口水,又说,“这样当然就没人给我作证了,我想……,我用了大约十几分钟时间。”
房间陷入了一片沉默,陆青卫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车静,他脸上那抹笑意在这种场合让人看了格外难受。
车静终于开口说:“我只是要求他暂时分开一段时间,等我丈夫安顿下来之后,再和他见面。就是他不同意,我了没有必要杀他啊!我我真的没杀人……”说着掩面哭了起来。
王杰和陆青卫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石烈鹏进来的时候显得十分气愤,一坐下就大声问:“为什么连我也要牵扯进来!你们这些警察是白痴吗!我从早上就一直在打扑克,怎么去杀人?”
陆青卫轻描淡写地问:“可是你中途离开过对吗?”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陆青卫轻描淡写地问:“可是你中途离开过对吗?”
石烈鹏说:“我是去打电话给业务对象,因为有别单位的同行在,我才回自已房间打的!你可以查通话记录。”
“打到什么地方?”
“上海。”
“这家酒店的房间电话好象不能打长途对吧?”
“我是用手机打的。”
“那么一边打手机,一边走到619房间杀人也不是作不到啊。”
“你,你血口喷人!”石烈鹏一下跳起来,伸手指着陆青卫。他身后的一名警员用力在他肩上一按,训斥道:“干什么!老实点!给我坐下!”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石先生,象王先明这样一个人,借给人家钱不可能不要借条的,你说对不对?”陆青卫慢悠悠地说,“如果不想自已赌博的事在同事间传开,就不会选择有许多同事一起参加的会议期间还钱,他当然也就不会把借条带在身边。只要有借条存在,我们总能找到的。怎么样,还是告诉我你出来打电话的确且时间吧。”
石烈鹏声音小了下来:“我是真的打电话给业务上的朋友,大约用了七、八分钟,不过,我没杀他……我就算要杀他,也不会一刀就杀了他,便宜了那个王八蛋!”
陆青卫吐了一气,苦笑着咕哝:“是啊,你看起来也没那么聪明。”
田靖自8:30分开始在613自已的房间内打扑克开始,一直到10:10分发现尸体,一步也没有离开过房间。尹清华则和郝淼一样,从早上就独自在621房间内,没有人为他做证。
六个人都问完,王杰看着笔记本叹了口气说:“除了田靖可以排除外,其它五个人看起来个个有嫌疑。”
“真的‘人人’都有吗?”陆青卫冲他挤挤眼。
王杰楞了一下,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总是能在第一时间跟上陆青卫的思路,明白陆青卫思考的重点在哪里?
陆青卫冲他笑了笑,抬头向田友中说:“田队长,请你让人请在8:40至10:10分之间在服务台值班的小姐来,我想向她们提几个问题。”
早上值班的周小姐和许小姐面对这么多警察十分紧张,陆青卫和颜悦色地问:“我只是想问两位,在你们值班的时侯,有没有看到621房间有人出入?但是请你们一定要给我一个可以确定的答案,好吗?”
两个服务员叽叽喳喳地交谈了几句,许小姐向陆青卫摇摇头说:“没有。一个早上都没看到那边出来人。”
“很肯定?”
“嗯,因为另一边的607房间有人在准备婚礼,吵闹的特别历害,所以621这边的安静就给人印象更深,如果有人出入,我们当然会注意到。”
“哎呀!原来我们这么吵吗?真是不好意思。”陆青卫歉意地抓着头说,“谢谢二位,麻烦你们了。”目送她们出去,陆青卫在笔记本上的嫌疑人名单上在划去了田靖的名字之后,又划去了尹清华的名字。
“排除了两个嫌疑人还剩四个……”陆青卫向椅子上一靠,伸着懒腰说:“比想象中还要麻烦。”
“三个。”王杰拿起笔,把郝淼的名字也划掉。
陆青卫点点头:“本来我还有点怀疑的,但你说没问题就不会错。”
“为什么只凭那两个服务员的证词,就排除了尹清华的嫌疑?”田友中向陆青卫质问,“你认为那两个服务员就不会为了推卸责任而撒谎吗?”
陆青卫摇头说:“如果她们想要推卸责任,干脆说‘不记得了’或‘没有注意’不是更加简单,更加不必负担任何责任。所以她们即然‘肯定’她们没有看到620房间有人出入我就相信她们不会记错。”
一名警员敲门进来,手中提着一个塑胶袋,“死者房间的检查已经结束了。这些是死者身上的遗物。”
塑胶袋中装着一只钱包,一只酒店房间的钥匙,一块手帕和几张名片。钱包中除了七百余元现金和一张长城卡外,没有其它物品。陆青卫看了这些物品,轻轻“咦”了一声。他思考了一会儿,问:“619房间的检查结束了吗?有没有什么发现?比如‘指纹’之类的东西。”
警员为难地说:“因为现场是酒店的客房,所以指纹很混乱,而且,也没有找到其它的可疑之处。不过送去检查的纸杯已经出来结果了,杯子里确实有安眠药。”
“喔……”陆青卫若有所思地说,“请再去把田靖找来,我要向他确定几个情况。”
田靖再次走进来时显得已不那么紧张了。
陆青卫很有礼貌地请他坐下来,给他端了杯茶水,对他说:“田先生,因为你从早上8:30到10:10分之间完全没有离开过613房间,所以你是完全没有嫌疑的。因此你的证词就特别重要,我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再问问你。你能不把你们打扑克时他们三个人离开房间的详细情形再说一遍?”
“他们之中第一个离开的是宋存进,时间是9:00。当时车静在用洗手间,他说回自己房间方便。”
“你能确定是9:00?”
“能,因为当时石烈鹏在他站起来时看了表,说:“已经9:00了我9:30分还有个电话要打!’”
“石烈鹏说这句话你认为宋存进有没有听到?”
“当然会听到,他当时还没走出房间,石烈鹏又是个大嗓门,……宋存进最多只用了三、四分钟就回来了。然后是9:30分,石烈鹏去打电话,大概用了十分钟。之后,车静去换衣服,应该是9:40分左右,是石烈鹏回来不久。她用了也是十几分钟。”
“也就是说他们三个人都在无人作证的情况下离开过613房间。”陆青卫沉吟着,“还有他们三个人……”
“陆青卫,”田友中有点不耐烦地说,“要从613房间到619房间,趁王先明不备在他杯子里放入安眠药,再等到他喝下药后药性发作杀了他,最少需要二十分钟,他们三个人离开最久的也不过是十几分钟,根本不具备杀人的时间。”
王杰有点犹豫地说:“宋存进曾离开过613房间两次,会不会是他第一次先到619房间里在王先明杯子中,第二次再去动手杀人,然后装作发现尸体。”
田友中说:“你别忘了,他第一次离开只有几分钟时间。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他怎么可能走到619房间下药,再回来。何况王先明也不是傻瓜,别人匆匆忙忙在他的杯子里下了安眠药离开,他就一点不怀疑的喝下去?”
“对了!”王杰想到了什么,高兴的叫起来,“不是安眠药!王先明不是感冒了吗?他身上也带着感冒药。有时吃了感冒药也会很想睡觉。而且,这种感冒药是每隔十二小时服用一次的。凶手只要知道王先明昨天晚上服药的时间,就可以知他今天服药的大概时间,然后只要在适当的时间离开613房间,到619房间行凶就行了。行凶之后,凶手将他事先准备的安眠药放入王先明用过的杯子,伪装成王先明是服用安眠药睡熟后被杀的样子。”
“不是所有的人服用感冒药都会嗜睡的,”陆青卫想起王杰上次感冒服药之后张不开眼的样子,偷偷笑了起来,“不过,我想我已经知道凶杀是谁了。”
“什么?”
“大卫,真的吗?”
“你有把握吗?”
陆青卫的一句话,在房间内引起了一阵的混乱,大家都冲着陆青卫嚷了起来。
“案发现场。”陆青卫在王杰耳边低声说出这四个字,王杰一下子盯着他,慢慢露出笑容:“原来是这样……”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陆青卫……”
大家急着追问。
陆青卫苦笑着直摆手:“我有把握,也有证据了!真的!”他转向宋平说:“朱所长,多亏你在赶到现场之后没有允许嫌疑人自由走动,我想证物一定还好好地保留着――现在就请把所有的当事人都招集到这里来,我把案子的真像向大家说明。”
“到底要问到什么时候?”
“我们可不是杀人犯!”
“你们还没找凶手吗?”
“干吗扣住我们不放?”
“你们这些警察不去抓犯人,只会找我们的麻烦!”
“别吵了,别吵了,你们听警察同志怎么说。”
“你不受他们怀疑,说话当然轻松!”
……
房间里人一多起来,就象一锅粥一的混乱。“安静!”田友中重重地一拍桌子,“吵个什么劲!你们都是嫌疑犯知道吗!”
“什么嫌疑犯!”
“你们要怀疑人也要有证据吧?”
“抓不到凶手想推卸责任是不是!”
……
“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刚好就是你们当中的一个人。”
陆青卫轻轻的一句话,立即让嘈杂的房间内静了下来。
他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掠过,那种胸有成竹的锐利神态让大家都觉得心头一惊,仿佛自己确实做了亏心事一样。
陆青卫微微一笑:“我先来说说案件的经过吧……
今天早上8:15分左右,和你们同住在这层楼上的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结伴出去游玩,当时因为死者王先明感冒了,想在自己房间内睡觉,没有一同去。宋存进、石烈鹏、田靖、车静四个人在613室打扑克,也没有去。尹清华因为经常来这座城市,对这里很熟悉,认为没有什么可逛的,郝淼因为讨厌一大群人一起行动,所以你们两个人也没去,对不对?”
众人一起点头,表示是这样的。
“在8:30分的时侯,酒店的服务员周小姐曾到619房间打扫,当时她看到王先明正在洗涮,这也是最后有人看到王先明还活着。8:40分,周小姐离开619房间。然后一直到10:00,宋存进到王先明房间找他时,发现房门没有锁,王先明已经被杀。在8:40至10:10这段时间之内,可以确定没有其他人进入过案发现场的六楼南走廊,也就是说,凶手肯定就是你们六个人当中的一个。
而在你们当中,田靖先生从8:30分到10:10分之间没有离开过613房间,尹清华先生则有两位从8:40到10:00没有离开过服务台的服务员小姐的证词――从服务台可以清楚的看到尹先生住的621房间的动静――621房间在案发的这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人出入,所以田靖先生和尹清华先生是完全没有作案时间的。也就是说二位已经没有嫌疑了。另外,郝淼先生,你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人。即是唯一没有人可以为你作证的人,又有充份的杀人的动机,而且你住的617房间就在619的隔壁。可是,我也不认为你是凶手,因为……”陆青卫顿了顿,又扫视了屋里的众人一眼,“619房间根本不是杀人现场,而是杀人之后移尸到此的。”
“什么!”很多人一起叫起来,房间内又陷入了一团混乱。
“服务员周小姐在8:30分到619房间时,看到王先明正在洗涮――王先明在早上就说自己因为感冒很不舒服,不仅没有跟大家出去游玩,甚至连早餐也没有吃,他说想在房间内睡觉。为什么一个准备蒙头大睡的人又要起床洗涮呢?一个可能——因为他要去拜访别人或有人要来拜访他。请注意,这肯定不是有人来探病。如果有人探病,病人只要躺在床上就行了,根本不必整理自己的仪容。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为什么凶手要在凶器的刀柄上裹上一条餐巾,只是为了不留下指纹吗?还有,在死者口袋中找到了619房间钥匙,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说着,陆青卫向他们所在的房间的门口看去。
大家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几个原本想对他反驳:“钥匙当然在口袋里。”的人立刻反应过来――酒店的房间设计是要在开门这后,将钥匙插在门边的凹槽内,房间的电源才会被接通。王先明的钥匙放在口袋中确实十分不正常。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06: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陆青卫接着说:“我想王先明其实一开始就是和别人有约,或这是凶手在大部分人离开酒店这后,用某个理由约了王先明见面。今天你们参加的会议休会半天,大部分人都趁机出游玩、逛街,对于凶手而言,正是他策划了很久的杀人计划上演的最好时机。凶手大概是先和王先明约在自己的房间里见面,他把自己的房门虚掩着,等王先明自己走进他设好的圈套,而这时的凶手却若无其事的在613房间内和其他三个人打扑克,利用三个人给自己作不在场证明。大家都知道,感冒的人本来就应该多饮水,加上王先明服用的感冒药是每隔十二小时服用一次的。凶手当然知道王先明昨天晚上服药的时间,他在自己房间的饮用水中预先放好了强力安眠药,于是,王先明在服药或喝水的时侯,自然的喝下了凶杀为他准备好的安眠药,不久就在凶手的房间里睡着了。
计算着王先明应该已经喝下安眠药睡着了,在和其他三个人打扑克的凶手随便找了个理由从613房间内溜出来,这时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已经熟睡的王先明一刀杀死,再回到613房间,若无其事的继续打扑克。当然,这次他把自的房门锁上,防止其他人进去。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又看准时机,找了个理由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次他想要把王先明的尸体搬回619房间时,却出现了一个他意料之外的情况。大概凶手原本以为只要不把凶器从尸体上拔下来就不会流血,可这时他看到还是有血渗了出来,如果这样搬尸体就可能在衣服上沾上血迹,于是,他拿了从餐厅带回来的餐巾裹在刀柄上。会用餐巾也是为了显示餐巾是到这家酒店的人,人人都可能有的东西,减少自己的嫌疑。
凶手是个很冷静很细心的人,他在搬运尸体时甚至没有忘记带上王先明用过的纸杯。到了619房间这后,他用王先明的钥匙打开房间,把尸体放在床上,把王先明用过的杯子放在柜子上,让这里看起来是王先明在自己的房间里服下安眠药后被杀一样。他作这一切的时候,应该是戴着手套的,所以619房间没有任何可疑的指纹留下。
然后他立刻从619房间退出来,去叫隔壁郝淼的门,以现场第一发现人的姿态拉郝淼一同再去619房间,他这么作有两个目的,一是为自己离开613房间的理由作个补充,二就是为了在619房间门把手上留下自己的指纹――因为他第一次进619房间时是带着手套的,如果警方进行详细的检查的话,他就会很麻烦了。可惜,他还是忙中出错,竟然将用过的619房间钥匙,又放回了王先明的口袋。真是百密一疏啊!对不对,宋存进先生?是你杀了王先明吧?” 本来在大家面前边说边来回走动的陆青卫停在宋存进面前,冷冷地笑着盯着对方的双眼,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你……你……血口喷人!”宋存进慌张地后退了半步,续而大骂起来,“你凭什么这么说,照你的推论,车静和石烈鹏都曾离开过613房间十多分钟,如果他们杀人之后马上把尸体移到619房间,不也作的到吗?”
田友中迟疑地说:“小陆啊,他说得也很有道理。我看,他们三个人应该再详加审讯才行。”
“不用了。”陆青卫摆摆手,“我认定了凶手就是他。王先明的个子虽然很瘦小,可车静这样的女性想把他从自己住的615房间搬到619房间恐怕也不容易,至于石烈鹏,他说自己离开613房间是去打电话。电话的通话记录是可以通过电信部门查出来的。一边打电话一边搬运尸体,想来也很不容易作到。而且还有可能被接电话 的一方从电话里听到异常的响动,能计划这么精密的作案方法的人,不会犯这样的错。还有,恕我直言,石烈鹏先生是个性格直接火爆的人,他即便要杀人,也会上前几刀捅死对方,而不会也不能想出这样的计划。
所以,我能确定,凶手不是他们二位。另外,凶手一开始是想让人以为619房间才是杀人现场,所以他第一次离开613房间时一定尽量缩短时间好让自己拥有更合理的不在场证明――往一个服了安眠药睡熟的人胸口捅一刀,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让别人以为他没有去619房间的时间,所以这时用时间最短的人,才是最可疑的人。象车静女士和石烈鹏先生那样都用了十几分钟反而失去了这个计划的意义。而宋存进先生,您只用了一两分钟对吧?”
宋存进很快镇定下来,冷冷地说:“这一切都只是你的推断,空口无凭,你只要诬陷我是杀人凶手,至少也要有点证据吧?”
陆青卫淡淡地说:“在发现尸体之后,你们一直处于被监视的情况下,没能自由行动,所以我认定,证据一定还好好地保留着。”
“对啊!”宋平兴奋地叫,“他搬运尸体时不是带着手套吗?那双手套一定还在他身上,只要搜身检查一下!”
“不,”陆青卫摇摇头,“他会那么笨。我想现在检查一下方才他们待的房间,一定可以找到那付手套――你们有办法证明一定是他丢掉的吗?我可不能证明。”陆青卫走到桌子边,拿起一只杯子轻轻晃动着,“这家酒店所有的房间都一样,准备了四只瓷杯子和若干一次性纸杯给客人。如果是你们要下安眠药,会下在什么地方才能保证王先明一定会喝下去?”陆青卫将杯子放下,指着热水瓶说,“杯子有很多,热水瓶却只有两只啊!倒掉其中一只的水,把安眠药放在另一只里,王先明只要想喝水,就逃不过凶手为他设的圈套了。时间根本不够用来处理那把下了安眠药的热水瓶了对吧?宋先生,就算你把水倒了,从水瓶里还是可以化验出来有没有放安眠药的!现在就去614房间,马上就可以找到证据!”
“王八蛋!”宋存进忽然吼叫着,向陆青卫扑上去,“他一直在威胁我!说要揭发我吃了业务回扣的事!我马上就要成为下任局长了!怎么能毁在他的手里!”几个警员立刻拥上去将他按住,在他手上扣上了手铐。
陆青卫看着气度庄重的宋存进大吼大叫的样子,和王杰对视一眼,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
“小陆!了不起!”田友中在宋存进被押出去后过来亲热地拍着陆青卫的肩,“难怪叶支队这么看重你竟然不到一个半钟头就破了一起谋杀案!叶队长真有眼光啊……”
“你说什么!”陆青卫和王杰一起叫起来。
“糟了!几点了?几点了?”
“十一点三十分!”
“完了!完了!”王杰拉起陆青卫,一把推开挡在面前的田友中,“快点大卫,婚礼就是十一点三十分啊!”
王杰拉着陆青卫跑到电梯门口,一边焦急的等着电梯,忽然说:“大卫……”
“什么?”陆青卫问。
“别让队长他们知道今天这里发生了命案。婚礼当天同一家酒店出这种事,别人会觉得不吉利。”王杰轻轻地说。
陆青卫会意地把手指坚在嘴边“嘘”了一声,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
电梯门开了。
几个青年冲出来,气呼呼地一把揪住陆青卫和王杰“几点了!几点了!你们在搞什么鬼?换个衣服换了一个半钟头!”
“对不起!”
“我们知罪!”
“如果搁误了事,就让你们以死谢罪!”
“对不起……”
“对不起……”
陆青卫和王杰跌跌撞撞地被拉进了电梯,一边还在拼命道歉。电梯门在他们身后缓缓关了起来…… |
|
|
|
|
|
|
|
发表于 30-3-2007 06: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发表于 30-3-2007 08: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陆青卫这个如假包换的侦探可让人惊叹 |
|
|
|
|
|
|
|
发表于 30-3-2007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是说,舞蹈者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还是还有继续?? 对不起, 理解能力比较差~~
放些短篇故事,也不错哦~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30-3-2007 10: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说完了。。。
作者写短篇的。。
喜欢不结尾。。。或只那就是结尾了。。
让人幻想连连的结尾 |
|
|
|
|
|
|
|
发表于 2-4-2007 12: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07: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作品——梦呓
“弃,快把屋子收拾好!”
“弃,地板脏了!”
“弃,把窗子打开!”
“弃,走廊有落叶!”
“弃,倒茶来!”
“弃……”
从早晨开始,这样的支使声便一直跟着这个八岁的孩子,但他的脸色上始终挂着恬静温顺的微笑,努力地承担着那些超过了他年纪的工作。在这里连最低级的仆役都可以使唤他,而他也从来不曾对自己的处境表示过任何抱怨。
这里是位于首都的魔法工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魔法师、魔法师、学徒……等等在这所占地五百余亩的大建筑群中来穿棱,加上他们的仆从、工会的杂役,这里聚集了不下千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是专程来鄞见帝王刹拿的,就如世人皆知的,刹拿王不仅是天下第一的战士,也是世间最强的魔法师,那些向他效忠的魔法师把得到他的接见当作无上的荣耀。但是身为一位帝王,刹拿王当然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接见这些人,所以有很多人为了见王一面经年累月的住了下来。来访者越来越多,需要的服务人员也就增多了,因为这里所有的开支都由国家支付,所以那些魔法师们,甚至那些本来应该服侍老师的学徒也顺势使唤起仆人来,首都的魔法工会也就与众不同的拥有了人数众多的仆佣队伍。正是这样,才给了弃这个孩子一个生存的空间。
弃是个妓女和士兵之间的私生子,因为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在他出生在不久就趁天黑时把他扔在了街头,当时正好有一位大魔法师来到首都,他顺手捡了这个弃婴,又顺手把他丢给了魔法工会的仆人们抚养。等到几个月后,这位大魔法师觐见了陛下心满意足地离开首都时早已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不过魔法工会的仆人们到是一直听从他的吩咐,把这个孩子抚养了起来。
因为他是个从一出生就被人丢来丢去的孩子,所以人们随口地称他为“弃”。
弃渐渐长大,他是个金发碧眼,十分俊秀可爱的孩子,虽然一直穿着旧衣,一天到晚灰头土脸的,但是这一切依旧掩盖不住他那种天生的聪颖,也许是因为生长环境的关系,弃比同龄的孩子要懂事。不管他的出身多么令人瞧不起,他的乖巧还是让他赢得了一些喜爱,比如这一天吃过午饭之后,食堂的主管看着他洗完了那一堆比他人还高的碗后,竟然挥挥后要他去休息一下,就这样,弃得到了一个自由的下午。
从厨房中跑出来,弃没有把这难得的时间用于休息或者玩耍,他躲开了大家的目光,钻进了水池边的一簇茂密的树丛中,匆匆掏出一本破旧的小本子,皱着眉头,费力地把他上午偷听到的一个魔法记下来,他认真地回想了几遍,当时那个魔术师教授时的情形,又读了几遍自己的记录,确认自己没有记错时才松了口气,抱着本子在树丛中坐了下来,露出了十分开心的笑容。
在弃的心中有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和那些威风凛凛地大魔法师一样,不,哪怕和那些看起来聪明不凡的学徒们一样也好。所以他在为那些魔法师们打扫房间或者刷地板什么的时候总会努力竖着耳朵听他们的说话,如果遇到有魔法师在教导学生那他更是试着用一切办法留下来听完他们的授课(到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这个孩子是在偷听)。
弃感激自己是在魔法工会长大的。
在这样的环境中,弃很自然地学会了读书写字这样外面一般的平民孩子都没有机会学习的东西,总会有那样一些闲得无聊的魔法师或者学徒愿意教这个外表讨人喜欢的孩子一些一鳞半爪的东西,而弃就自己在空暇时把它们拼凑起来,变成属于自己的知识。
弃现在就把他的宝贝--那个记录了他所有听来的知识的小本子拿在手中,越笑越开心。本子里面杂七杂八地记录了各种魔法知识,从最基础的入门知识,到一些大魔法师对某个魔法的独特见解都有,不分门类的记在一起,如果一个真正的魔法师看见这样奇怪的记录一定会皱着眉头摇头。本子中最重要的记录是关于完整的魔法的记录,加上他刚才记下的那一个,他已经记了九个魔法,而且到现在为止,其中风、水、火、土、光、暗、自然七种系列的魔法里面都有了。虽然里面初级魔法和高级魔法的分配如此不合理,可是弃顾不上这些了,能够听到一个完整的魔法的机会十分少,这其中有一个还是他冒险在为一位大魔法师收拾桌子时,硬从书上背下来的,他从来不敢奢望自己可以求那些出身名门的少年少女一样,系统的学习魔法。
“嘻嘻,”男孩抱着本子一个劲地笑,幻想起自己将来成为了大魔法师后的情形。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穿上福气地长袍走在他仰慕的魔法师当中,和他们在图书馆谈论关于法术的话题,在广场上比试或者一起觐见陛下了吧?弃这么幻想着,不停地笑着,把头埋在了草丛中。
好不容易让自己从幻想中摆脱出来,弃把手伸进一棵老树的树洞中,取出了一根用布珍重地包着的魔杖,那原本是一名学徒嫌弃自己父亲为自己选的魔杖不够好看,上面镶的宝石不够名贵,杖头的魔法不够强大……等等的不满让他随手把魔杖丢进了草丛,刚好看到这一幕的弃记下了那个地方,在夜里又把那柄魔杖捡了回来。这是一柄镶了蓝宝石的美丽魔杖,弃本来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触摸这样一根魔杖的,而现在他却拥有了它。弃没敢把它带回自己住的屋子里去--也许魔杖原本的主人宁愿折了它也不愿意把它给一个私生子的,所以把它藏在了这里。
“现在……”弃双手紧紧握着魔杖,准备试一试自己的魔法,他以前因为没有魔杖,所以只偷偷试过简单的照明和冰冻魔法,而现在他想试试其它的,他曾经多次看见那些魔法师和学徒施法,他觉得自己一样可以做到。
一道闪电出现在弃的身边,击打在地上,开出了一个小坑和一股硫磺味。
弃摇摇头,这和他看过的不太一样,应该是出现五道闪电,交织为环击中目标的,他又试了一次,这次出现了两道闪电,却没有击中他心里想的目标。“或许不该一开始上来就试一个四级魔法”,弃咕哝着,他意识到自己不该一上来就试一个中级的魔法,所以他接下来一连尝试了两个低级的魔法,这次他十分成功的先后唤出了一个低级精灵和发出了一团黑暗之幕。
“我能做到!我就知道我能做到!”弃兴奋地挥动着手中的魔杖,这次的成功大大增加了他的信心。他本来还想一一试试他记下的所有魔法,可是抬头看看天色,他决定把剩下的魔法留到下次再试。虽然主管告诉他可以休息一下午,可他觉得自己早一点回去会比较好。
“弃!你跑到哪里去了!”因为忙乱主管早已忘记了他放弃假的事,一看到弃进来,就先抬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弃乖巧地跑到一堆桌布中忙活起来,庆幸自己早一些回来了。
魔法工会中有这样突如其来的忙碌往往意味着有什么大人物要驾临了,不过这和弃没什么关系,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是不被允许见到这些大人物的,他干完手里的活后,就必须待在仆人们住的屋子里,直到再次被叫出来干活为止。
但是这次弃看见了那个女子。
弃奉命往一位大魔法师屋子里送一套银餐具回来时,看到迎接贵宾的队伍已经走上了他所在的这条路,他急中生智,一头扎进了湖水中,只把鼻子的部分露出水面,藏在一片大荷叶后面偷偷地看着。
被魔法工会的长老们簇拥而来的,是一名女子。从她淡银色的眼睛和尖耳看来,她应该是个精灵,她是那么美丽,美到弃看到他的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他直直地盯着精灵女子一步步走近,用手按着胸口,当他想到这名女子有可能会在这里住几天,而自己就有机会为她服务了之后,心就一直“砰砰”地跳,好象把胸腔鼓破一样。
“你们不能否认!你们干了一件蠢事!”精灵女子的声音带着愤怒,“天音·远林在你们发觉不对之前,早就把他弄走了。”
“他发现的完全象个来游学的学徒,我们实在……”
“学徒!他是大陆上屈指可数的魔法师之一,你们竟然会把他当做学徒来支使了这么久,而且还让他潜入了皇宫!他偷走了那柄魔杖!无名魔杖!”女子听起来有点气极败坏,但即使她咬牙切齿地时候依然那么美丽,当她越来越靠近弃藏身的地方时,弃觉得那里是天上的太阳在靠近自己,他微微倾着身,就快忘记了自己是在躲藏而从那片荷叶下露出来了。
“把他所有的东西拿给我看,也许我可以找到……”
“他的东西……在出事前的一天,他派一个打杂的仆人帮他焚烧了不少东西--不过那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然他不会叫仆人去做的。其他的物品……”
“一定由他自己动手销毁了,他不会让自己留下被跟踪的线索的。”女子有点泄气地说,“他花了好几年时间来准备,不会在最后关头出错的。也许我应该去一趟精灵草原。”
“不,天音·远林他正在那里,也许会使您受到伤害。”几个长老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那怎么办,我不去的话还能指望谁?难道要他亲自去!”女子的声音又提高了,带着一种比气愤更强烈的失望,当她看到一个长老要开口时伸手阻止了他,“我知道,由我去向他说,你们只要把自己的事做好就行了--我不是要为你们开脱,我只是不想让他为这种事无谓地生气!”她说着,声音低了下去,长长叹了口气。同时,那几个长老长长松了口气,有她出面,无疑可以使事情大事化小了。
弃听着他们的话,忽然想起几天前曾有一个魔法学徒交给了自己一些东西要自己代为焚烧的事,那是一些学习的记载,弃曾经觉得这样烧掉了可惜,可是那个四十多岁的学徒只笑着:“这只是哄人的玩艺--就算你想学魔法也别信这些,去烧了吧,听话。”
是他吗?他们刚才说的人是这个男人吗?弃很想跑出去说自己就是帮他烧东西的人,这样也许就可以和她说上几句话了,可是他想起那个学徒总是很温和地对待自己,甚至偷偷为自己讲解魔法的秘密时,弃打消了这个念头,同时又为那个学徒担心起来,虽然不知道他做了什么事,可是弃不希望他被抓住。想到魔法工会深处的监狱里的拷问声和仆人们悄悄传说中的那些可怕的、折磨人的魔法,他的心就收紧了。
“谁!”一个长老发出一声厉喝,接着弃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被一个魔法从水中抓了出来,在空中翻滚了几圈,然后被狠狠摔在了地上。加上同时施加在他身上的一个虚弱魔法,使他趴在地上,半天不能动弹,更让他感到难受的是他这样狼狈地湿淋淋地在地上爬不起来时,那个女子正惊讶地看着他。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孩子。”
“也许他是个奸细。”
“我认识他,他是这里的一个仆人。”
“仆人?学徒都可能是奸细呢!”
“够了,住嘴!”女子有些受不了地皱起眉,她向弃弯下腰来问:“你是谁?为什么躲在这里?”
听到她的声音,弃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抬起了头,看着她的脸说:“我只是想躲起来,我看到你们来了,我跑不过去……我没有做坏事……”现在她离自己很近,非常近……弃看到女子脸上一下子出现了一个笑容,这是从刚才开始她第一次笑,她是在对我笑吗?弃迷迷糊糊地想。
“好了,别怕。”女子随手施展了一个魔法,弃身上的衣服立刻变得干爽,她向长老们吩咐,“带我去看看那个人住的地方吧,别在这里难为一个孩子了。”她看到弃后,心情似乎好了许多,话语也温柔起来。“你们应该感谢那孩子。”这是她离去前,弃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弃一直呆呆地看着她的背景,直到她消失在树丛后面,“她是谁?”他用一种梦游般的声音问身边的一个魔法师。
“她?曜光殿下你也不认识?你和了不起的人说了话。”也许因为曜光吩咐不许为难他的缘故,这个魔法师并没有因为弃的不敬生气,反而告诉了他答案。
“曜光……王的情人……”弃头脑一阵发晕,刹拿王、曜光……这样的人物对于社会底层的来说,是那样遥不可及的存在,今天自己却见到了她,和她说了话。弃曾经听说过,之所以刹拿王一直没有迎娶王妃,是因为只爱着曜光一个人的关系,可是曜光曾经发过毒誓,永远不成为刹拿的妻子,所以他们就这样一直维持着情人的关系。弃无法理解这些,他只是想到如果自己可以成为一个魔法师,并且有幸到刹拿王的身边的话,就可以再见到她了。对,要成为魔法师,成为最了不起的、可以到刹拿王身边服侍的魔法师,要成为最了不起的魔法师--弃带着这念头,一头倒在了自己的床铺上。
时间过了几个月,秋天来临的时候弃那个小本子上的魔法已经增加到了十一个,而且他已经可以使用其中的任何一个了,虽然对那些高级魔法他不能每一次都成功,可是他知道自己是可以做到的,这大大增强了自己的信心。
今天他又躲在了他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中,偷偷地做着练习。
魔法工会中有一个小湖,湖的一侧有一些临水而建的房子掩映在茂密的植物中,另外几侧则完全被植物包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树林,工会中的魔法师们大都是些埋头于做学问的人,少数不是的也只倾心于国家大事,他们就任由工会里这么一大块地方闲置着不用,而另一边却是拥挤不堪的仆人住所。也正是因此,弃才找到了这么一个不会被人发现的练习场所。
只是现在却有一个人在饶有兴趣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这个人本来坐在水边的一块岩石上,悠闲地翻着一本书,弃来的时候他闪到了石后,并且不快地沉下了脸,但是当他看着弃从树洞中取出魔杖,有模有样地开始练习魔法时,神色缓和下来,而当看到充为了练习治疗魔法,用刀在自己的胳膊上割出一道道伤口时,他竟然露出了一抹笑容。
弃看着自己手臂上长长的伤口嘟起嘴,因为找不到可以用来练习治疗魔法的对象,他今天从厨房偷偷拿了一把小刀,在自己身上制造伤口来练习。第一次他只是很小心地划了一些血出来,结果魔法很成功,第二次他一兴奋,居然在自己的手上划了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只是这次不知为什么,他怎么也治不好这条伤口了。伤口痛得要命,他心里更是急得要命,如果晚上不能干活,自己要怎么向总管解释,难道说伤口是自己弄出来的?弃又连连挥动魔杖,念着一点都不起作用的咒文,快要急得哭出来了。
“你不定下心来的话,永远也治不好这条伤口。”
弃惊慌地回过头,看见一个青年男子从旁边走了出来,他身上穿了一件很像魔法师的长袍,可是弃却分辨不出他是什么级别的魔法师,而且他的手也没有拿魔杖,只是嘴角挂着一抹近似嘲弄的笑容看着弃。
“魔法师先生……”弃完全慌了手脚,跑到他的身边哀求地叫,“请您千万不要说出去!请您千万不要说我在偷偷练习魔法!求你了!”
青年在被称为魔法师先生时皱了一下眉头,但是听了弃接下来的话又笑了:“你不是求我帮你治好伤口吗?只是想别说出去?”
“我只是个仆人,我没有资格学习魔法,如果被发现的话,我会被赶出去的……”弃的心缩紧了,想到一旦离开魔法工会,自己完全没有地方可以去,而且那样的话,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学习魔法了--比起前者,这一点更让他害怕,他连自己手上的伤都忘了痛,苦苦向男子哀求着。
“资格?”男子冷笑一声,这个孩子一瞬间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使他打消了惩罚他的念头,“学习魔法还要什么资格,难道一个人的天份是魔法工会决定的!”他拉过弃的手,随意念了一句什么,弃手上的伤口立刻不见。
“您,不会揭发我了对吗?”弃小心地问。
“我不是魔法工会的人。”男子冷笑一下,他坐在岩石上吩咐,“把你那个本子给我看看。”
弃看着这个青年,他的外表是那么清秀俊美,却散发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势,他乖乖地把自己的本子递了过去,然后甚至不敢正眼看着对方,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用眼角偷偷打量他。
男子随手翻看着弃记下来的东西,有时发笑,也有时皱一下眉,看到最后一页时才问:“这里记的东西,你都懂得吗?”
弃红着脸摇摇着。
“懂几成?一半?”
“差不多。”弃自豪地点头,以为自己很聪明了。
“有些根本就是垃圾。”男子的一声冷笑立刻打击了他的自信,男子随手翻动本子问:“那这里面的魔法会几个?”
“全部……不过不是每次都灵验。”
“什么!”男子一下子扬起了眉头,“刚才连一个简单的治疗魔法都做不好,现在却吹起牛来了。你知不知道这里面有一个魔法,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使用的,那个人就是刹拿——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记下这个魔法的,可你却说你学得会着个魔法吗!”他说话中间,弃就开始很着急,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忍不住扯扯他的衣袖,男子似乎很讨厌这样的接触,挥手打开了弃的手,弃很担心地看着他说:“刚才……刚才你直叫了王的名讳!”
“喔,怎么了?”
“那是很重的罪过,会有很可怕的惩罚……”弃害怕地绞着双手,“会被割掉舌头的……”
“哈哈哈……”男子大笑起来,“可是没有人听到不是吗?这里只有你和我。”
“对,”弃微微松了口气,拍着胸口说:“我不会出卖你的,我保证不会说出去的。”
男子似乎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依旧带着冷笑:“不管多么严厉的法令,都无法让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听话对吧--如果他们心里有那样的想法的话--马上就可以看到一个那样的人。你知道的……”他自言自语了一阵子,又低下头来对弃说话,“……想要得到自己要的东西,只有变得强大,只有这一个办法,只有最强的人才有权力拥有一切,都有活下去的资格,你明白吗?”
弃感到很害怕,他发现自己听到了难以置信的可怕言辞,他想伸手从男子手中拿回自己的本子,结结巴巴地说:“我得回去了,主管找不到我会生气的……我什么也不会说的,我什么也没听见,真的。”他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
可是男子并没有把本子还给他,俯身看着弃说:“你的名字?”
“啊,我要回去了,请还给我。”弃听他说了那些可怕的话,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不敢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虽然即使没有名字想在工会里找到他也是十分容易。
“你的名字?”男子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让他询问了第二次的恼火。
“弃,我叫弃。”弃被他的目光一扫,马上就回答了。
“弃?遗弃的弃吗?”男子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弃羞愧地红了脸:“我是个弃儿……我是……私生子……”他不敢对这个男子说谎,说出自己的身世时都想找个地缝躲进去。
“你根本不用为这个愧疚!”男子咆哮了一声,“那不是你的错!”一种回忆带来的愤怒崇尚了他的心头。他在弃面前蹲下来,反反复复地看着弃,“我问你,你会用那个只有刹拿用的魔法是真的吗?”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不是每次都成功。”他又直接叫王的名字了,弃觉得自己应该马上逃走。
“竟然有这么巧合的事……我学会它的时候,也是这么大的年纪……”男子喃喃自语着。
“请让我走吧,求求你。”弃一心想着逃走,却不想失去那个凝聚了他心血的本子。
男子轻轻一拍手,本子一瞬间化成了飞灰,飘散而去,弃死死抓住了他的袖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不准哭!你不需要那些垃圾了,以后我会亲自教你魔法的!”男子被他的哭声弄烦了,斥责一句。“弃这个名字不好,它不配做我们的名字……明……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宇·明吧,记住了吗?”
弃一时接受不了这许多改变:他要教自己魔法,还给自己名字和姓氏,为什么?自己甚至不认识他,也有点怕他。
这时湖边的路上传来喧哗声,声音大到连他们呆的地方都听见了,似乎是不少人在反复念叨一个名字,又在赞颂刹拿的的威名,“看来已经到了,我们去看看吧。”男子看了弃一眼,示意他跟上自己,向外面走去。弃虽然觉得害怕,也认为自己跑出去可能会受到责备,但是却不能违抗这个人的话,乖乖地跟了上去。
路上走着一队很长的队伍,那里很少出现在魔法工会中的骑士和战士组成的队伍,即使在魔法工会中,骑士们依旧不下马,个个高傲地平视着前方。他们的队伍中只有一个魔法师,他走在队伍中间,手上绑着一根绳子,牵在一个骑士手中被他们拖着走,他的目光是那么黯淡,甚至看不到一点生机,可是弃依旧认出了他,他是“那个学徒”。比起这个终于被抓住的人还有更加令人惊讶的事物--一只飞龙在空中,飞的是如此的低,弃连它的鳞甲都可以看清,他以前远远看见过空中飞过的龙,却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真实的飞龙。
弃傻呼呼地仰头看着,一边还在跟着男子一脚深一脚浅地走,等他发现自己挡在了大队前面时已经太晚了,他眼看着领头的骑士催马加速向他奔来,骑士身上黑月标记转眼就近在眼前,弃认为自己马上就要被马踩死了。
骑士们忽然一起拉住了马,跃下马来,接着所有的人,包括那个俘虏也被人按着跪了下来,整个庭院中只剩下了弃和那个男子还站着。
弃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和粗重呼吸,他身体摇晃着,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男子没有留意弃是不是还站着,他连那些向他行礼的人都没理,径直走到了俘虏面前,眯着眼看着他:“我们终于见面了不是吗?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俘虏的心智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即没有办法回答他的话,也没有办法分辨自己的处境了,呆滞的对着地面。
“只有强者才可以活下来,就是这样。”男子挥挥手,两名骑士把俘虏带了下去,空中的飞龙一个俯冲下来,四周的人四散闪躲,让它落在了男子身边,它从翅膀下取出一支魔杖递给了男子。
“无名魔杖,很不错的东西是吗?值得很多人为他不惜一切。”男子回过头来,用手晃动着魔杖问弃。
弃快要吓昏过去了,他向后退了几步,不知道自己应该跪下去还是应该转身逃走。
“把那玩艺扔掉,别让我再说一遍。”男子忽然皱起了眉头。
弃忽然发现自己手中还抓着那支拾来的魔杖,慌忙把它一丢,却打中了旁边一个骑士的头。
“那么这个就给你吧。”男子走过来,随手把手中那支魔杖递给弃,这一瞬间,弃听到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男子蹲下身看着弃的眼睛:“拿着它,然后变得强大。”
弃颤抖着接了过去,他喉咙发干,以至于一个字都出来。
“是啊,我还没有介绍自己。”男子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把手放在自己胸口说:“刹拿,我的名字叫刹拿。”
“陛下,陛下。”
“父王,我们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
呼唤声叫醒了光明王,他揉了一下额头坐起来,一时间还没有弄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他茫然的向身边看去,四个儿子和所有的将领,以及他的两个王妃全穿着整齐聚在他面前。
“父王,军队随时可以进攻了。”儿子的声音再次把他的思绪拉回现实。
是啊,自己是宇·明,是世人所称的光明王,不是那个叫弃的孩子了……
这么多年来他早已习惯了穿着盔甲入睡,手中也一直握着他的无名魔杖。当他从床上撑起身体,马上使自己的精神和肉体进入了最佳的状态。“凯那边怎么样了?”他向长子看去。
“英雄王的军队已经举起起了战旗。”长子大声回答。
“精灵王的军队已经就位。”
“矮人王的军队……”
一一听过其他盟军的情况,光明王系上披风,走出了大帐,帐外天气晴朗,微风吹拂,他跃上侍从牵来的的战马,极目四望,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军队,各种各样的旗帜飞舞着,各种质地的盔甲和尖刀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茫,无数的飞龙在空中往来盘旋,不时发出吼叫,表示它们加入战斗的迫切心情。
光明王的目光越过这一切,落在处于军队包围中的山峰上,他觉得自己刚才似乎做了一个梦,一个关于许多年前,自己还是个幼小的仆人时和刹拿刚刚相遇时的梦……
远处的军队中,一只金色的飞龙带着它的骑士率先飞向空中,发出了一声盖过一切的吼叫,接着千军万马一起高呼呐喊,声震四野。光明王一挥手,身后的军队紧紧跟随着他,向潮水一样向前冲去。
被千军万马包围中的山峰中,也有无数的飞龙和军队也涌出来迎战,飞在群龙之前的,是一只黑色的巨龙和它背上的骑士。
“刹拿,我来了……”光明王喃喃自语着,催马冲向战场的最前方。
这一天,飞龙大陆历史上最著名的朗山会战正式打响,即将为卅年战争划上一个句号。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作品——儿子的宝贝盒
也许在成年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一个孩子的玩具箱里可以装着整个的世界。
“妈妈说话不算数!”一进门口就看见牙牙卡着腰站在我面前。两岁的小小人儿却要努力摆出一副威严愤怒的神情,以至于走在我身后的丈夫看到他的样子立刻嗤嗤笑了起来。父亲的笑声更加“刺激”了正在生气的小人儿,只见他拳头握紧,眼圈泛红,小嘴抿成一条线,显然即将开始使用大哭攻击法了。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眼见不好,立刻逃之夭夭,为了避免这场风暴,我马上蹲下身好言安慰:“宝宝,妈妈怎么说话不算数了?你告诉妈妈,让妈妈改正好不好?”
见我的认错态度还算良好,牙牙迅速收回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换上一副甜兮兮的笑脸,搂住我的脖子粘到身上来:“我要去公园看猴猴!妈妈答应过的!我要去看猴猴!”这个孩子怎么会这么喜欢猴子的?家里摆满了猴子玩具还不够,三天两头还要去公园看活猴子。
不过眼前这不是重点,我本着教育孩子要和他讲道理的原则好声好气地说:“牙牙,不是妈妈说话不算数。外面不是在下雨吗?下雨天是不能去公园的,因为猴猴也怕淋湿了,所以都躲起来不给大家看。”带他去公园看猴子是早已答应他的事情,可是不知为什么最近几天一直阴雨绵绵,反常的天气也就打乱了我们的计划。小孩子是不会考虑外界因素的,他只知道因为父母的不守诺言,他期盼已久的公园之旅被无限期搁浅了,对他那小小的心灵来说这还了得!他当然是天天纠缠着我吵闹了。
牙牙搂着我的脖子大声叫:“就是妈妈胖胖……就是妈妈胖胖……猴猴打伞,牙牙也打伞……”(翻译一下:因为牙牙认为“食言而肥”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说话不算数就会变胖,所以当他说谁是胖胖时,就是指对方是个说话不算数的人,并不是指我最近减肥效果不佳……)
“牙牙乖,咱们家谁是听话的孩子啊?”——赶快转移这小家伙的注意力,谁见过公园的猴山上猴子和游客各自打着伞大眼瞪小眼啊。同时踢开窃笑中的老公:“竟然敢给我添乱,还不把东西提进去!”
“爸爸是好孩子!”牙牙斩钉截铁地说。看来为了看猴子,他连好孩子也不想做了。好在这时候保姆徐阿姨过来帮我解了围:“牙牙妈妈给牙牙买了什么玩具啊?牙牙快来看看好不好?”
其实今天是跟老公买日常用品去了,在市场里时满脑子都是柴米油盐,哪里想得到给儿子捎带玩具啊,无奈只好从菜篮里摸出两个西红柿向满脸期待的牙牙递过去。牙牙欢呼一声,我们一向坚持吃的东西是不能做玩具的,所以他对红彤彤的西红柿觊觎已久,怕我再次变胖,飞快地抱着他的“玩具”跑掉了。
晚饭后牙牙已经暂时忘记了看猴子的事,自己坐在阳台的小板凳上,背对着我们摆弄他的宝贝盒子。
所谓的宝贝盒子,其实就是牙牙过生日时被我们全家吃掉的那个大生日蛋糕的盒子。牙牙把它拿了去,在里面装满了他最喜欢的东西,整天抱来抱去不舍得让别人动一指头,所以我们都戏称那是他的宝贝盒子。
牙牙在这个盒子里放的东西千奇百怪——小孩子总是这样的,他不喜欢我花数百元给他买的新式玩具,却把他小姨的钥匙扣当宝贝。各种漂亮的图册他只喜欢撕着玩,最喜欢的却是徐阿姨不知什么杂志上剪下来的卡通怪兽。除了他心爱的小汽车、小手枪,另外还有些小石块、种子、电视机的遥控器甚至一副扑克,而且那些宝贝随着牙牙的喜好,随时会增加或者减少。更可怕的是不知什么时候,他就会把捡来的虫子养在里面,想起上次看到的蜘蛛,我现在心里还会发抖。
现在那个盒子里的新宠必然是那两个西红柿了。牙牙一边玩一边嘴里呜呜噜噜地嘟哝着,不知道是在安排它们列队战争还是在搞飞车竞赛,总之西红柿们的下场是显而易见的了。难得这个小家伙肯安静片刻,就让那两个西红柿牺牲自己为我们换取一个安静的夜晚吧。
牙牙对那些小型收藏品的喜欢超过了我的想象,一直到晚上要睡觉了,他还在玩弄他的宝贝盒子,可是他的玩具不再是那两个西红柿,它们早就被捏得出水后扔在一边了。也不知道牙牙在忙活什么,只看见盒子里的宝贝们被他倒出来了大半。
“去叫宝宝睡觉。”我吩咐懒洋洋的丈夫。真是的,看电视还要躺在沙发上看,净给孩子做坏榜样。
“宝宝,你妈叫你睡觉去!”这个人居然连姿势都没变,仅仅直起脖子喊了一声就算完成了任务。
这样的要求牙牙理都不理,依旧在那里玩他的游戏,我只好亲自出马,准备每天晚上例行的睡前战斗(不想睡觉的牙牙与想要他睡觉的妈妈之间的战斗),谁知道今天的牙牙竟然这么乖巧,张开手搂住我的脖子,老老实实地让我把他抱到了小床上。当我哄他闭眼,为他盖被子时,牙牙忽然冒出一句:“妈妈,如果我离家出走你是不是也会哭得很伤心?”
“那当然了,宝宝离家出走妈妈当然……等等,什么?离家出走!”我忍不住尖叫起来。牙牙是从哪里学到“离家出走”这样的字眼的?这么小的孩子脑子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奇怪的念头?回头看见丈夫还在躺着看电视,立刻冲过去大喊一声:“马上给我关了电视!以后不许在儿子面前看电视了,他脑子里那些奇怪的念头一定都是从电视里学来的!”
听到以后不能看电视(其实只有周六和周日而已,平时的牙牙是住在我母亲那里的),丈夫用飞快的速度冲到了我的面前:“牙牙又说什么新词了?你这个人就是容易大惊小怪,孩子吸收能力强,喜欢学习新东西是好事,现在的孩子比咱们小时候聪明,而且接触外界的方法也比较多,难免有时候会语出惊人,我们要鼓励孩子学习新事物……”这人从孩子出生就一直逃避看孩子的责任,虽然没照顾过牙牙吧,教育孩子的理论却一套一套的,层出不穷。我狠狠白他一眼:“牙牙刚才说要离家出走!”
“什么!”丈夫发出一声怪叫,慌慌张张地扑向儿子,“宝贝儿,告诉爸爸是不是受不了你妈对你非人的管制了?没关系,爸爸给你做主,以后咱们不用按时上床睡觉,不用睡前必须刷牙洗脸了!”
牙牙斜眼瞅了瞅这个想把自己的不良生活习惯转嫁给孩子的父亲:“爸爸不洗脸刷牙,臭臭。”说完打着哈欠钻进被子里,小脑袋放在枕头上,一会就呼呼睡去了。
我和丈夫担心地对视,牙牙究竟是从哪里学到“离家出走”这样的词呢?这个小小的脑袋里现在到底还装着多少我们做父母的不了解的东西呢?对着那张无邪的睡脸凝视了良久,我们关上灯悄悄离开了牙牙的房间。
牙牙一向坚持晚睡早起的优良作风,周六早上六点钟不到,他已经拖着衣裤出现在睡懒觉的妈妈肚子上,简单明了地说明他今天的计划:“穿衣服,饭饭,去公园,猴猴。”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2)
我努力睁开还很沉重的眼皮,伺候着小宝贝穿衣服。窗外的雨声听起来比昨晚还大,看猴子恐怕是不可能了,不知道城市低洼地区的居民会不会被淹……我正在胡思乱想着,披着雨衣打着雨伞的丈夫从门外进来。每天早上晨跑并且买早餐是他的职责之一,这几天下雨,晨跑的事情可以取消,买早餐的事可半点不能马虎,不然我岂不是还要早早起来做饭?
丈夫把手里的豆浆油条往桌子上一放,急匆匆地说:“单位有事,我不吃了,先回去了。”
“怎么了?”
“有紧急文件。”
他在政府做秘书,各色的文件总要经过他的手拟定下发,不过这次行色匆匆的样子,多半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出门前又来一句:“要开始防汛了,这雨要是再下下去,就得去抗洪救灾了。”
真是令人不愉快的早晨啊。
虽然没有带牙牙去公园的计划,但是本来是想带他去某个商厦顶楼的儿童乐园玩个痛快,然后去吃他喜欢的麦当劳,作为不能去公园的补偿。可是看着越下越大的雨,我实在提不起出门的欲望。在牙牙的催促下,我磨磨蹭蹭地做好了出门的准备,回头却看到牙牙手里正抱着他的那个宝贝盒子。“牙牙,咱们要出门了,先把盒盒放回去好不好?”要从小养成孩子不乱放东西的习惯,所以平时我尽量哄着牙牙把他自己的东西放在固定地点,自己拿自己收。
牙牙抱着他的宝贝摇头:“牙牙要带着。”
这个盒子的直径足有半米,难道要带着这么大的盒子出门?”牙牙,妈妈是要带你出去玩的,拿着这么大的盒子要怎么玩你喜欢的游戏呢?”对待孩子的无理要求也要耐心跟他讲道理,这是我一向秉承的教育原则。
“要带。”
“你带着这个东西,阿姨就不卖票给你,你就玩不到你最喜欢的‘转转转’了。”
“要带……”
“牙牙听话,不然妈妈就不带你去玩了。”关键时刻我还是要拿出身为大人的威严来。
“哇……”回答我的是牙牙的大哭声:“人家说好了……呜呜呜……牙牙不要胖胖……牙牙要带虫虫去玩……牙牙不胖胖……”
带虫虫去玩?难道他又得到什么奇形怪状的虫子了?我小心翼翼地揭开盒盖一看,松了口气:还好里面什么都没有,牙牙甚至把原来的玩具都倒了出来,就是抱着一个空盒子。这个盒子体积虽然大了些,但是空盒子又不重,干脆就让他带去吧。我叹口气,大人的权威再次在孩子的眼泪前败下阵来。于是因为不能坚持自己的教育方针而沮丧的母亲,带着得到妈妈的妥协后立刻雨过天晴的儿子,和一个空的蛋糕盒子向商厦进发。
把儿子放上旋转木马的座位,确定他坐稳之后再把那个盒子送到他的手上,明明很遮挡视线的东西,牙牙却坚持抱着它玩,幸亏今天牙牙迷恋上了旋转木马,不然他平时喜欢的“转转转”的座位,还不一定能放进这么大的盒子去。
旋转木马响着活泼的音乐,快乐地转着圈,孩子们高兴的笑声也随着那些马儿和大象们的奔腾响起。大概是因为今天下大雨的缘故,虽然是周六,但带孩子来这里玩的人并不多,平日有时候甚至要排队等待的各种游戏器械都显得空荡荡的。旋转木马上大约有四五个孩子,于是旁边也就站着同样数目的父母,大家都盯着那跃动奔腾的马儿们,眼睛里却都只看到自己的孩子。
牙牙骑着的那匹马会上下起伏,更加逼真地作出奔跑的样子,平时还没什么,现在牙牙手里搂着那个大盒子,就不免让我担心他会坐不稳,扎着双手跟着木马一圈一圈地转,随时准备扑上去扶他。好在周围的父母们都能理解我的心情,谁也没来责怪我的行为。
“啊呀。”呼痛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在绕了几圈之后,因为注意力都在牙牙身上,我终于不小心踩上了别人的脚背。
“对不起对不起……”这种时候当然要先道歉再说,心里暗暗庆幸,幸亏今天没穿高跟鞋啊,“都怪我没注意看路,实在对不起……”
“哪里,是我不小心撞到你才对,真是不好意思。”对方竟然也在道歉。
抬头看清楚对方也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女子,一边跟我说话,眼睛一边不时掠向旋转木马:原来也是位注意力都集中在孩子身上的母亲啊。我们两个不由相视一笑。
“那是你儿子吗?长得真可爱啊,小天使似的!”那位母亲见牙牙在向我挥手便问。
别得意,人家是在说客套话呢!心里虽然这样告诫着自己,但是还是忍不住翘起了“尾巴”:“哪里,那个小东西调皮死了,算是小魔鬼差不多。”
“男孩子当然是调皮点好……”这位母亲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
“要是只是‘调皮一点’就好了……”我感叹着,正好看见牙牙一只手高高扬起,正在木马背上做大将军状,而他的另一只手抱着那个盒子,也就是说现在他根本没有用手固定身体啊!我立刻叫着冲上去纠正,也忘记了问那位母亲哪个是她的孩子。
因为今天下着大雨,出门的人比以往的周六少了许多,麦当劳里也不像平时那么拥挤。我和牙牙两个人占了一张靠窗的四座位子,开始享受午餐。陪着牙牙折腾了一个早上的我只觉得疲惫,连吃饭的力气都快没有了,牙牙同志倒是精神十足:“妈妈,吃完饭饭,咱们再去!”
牙牙把他的宝贝盒子放在身边的座位上,不时跟它说说话,还趁我不注意往里塞汉堡鸡块,活像真的在里面养了什么东西似的。幸亏我已经偷偷打开盒子察看了好几次,知道盒子里面空空如也,不然还真是不放心。小孩子真可爱啊,跟幻想中的宠物也能玩上半天。我是不是该反省自己坚决不许牙牙养宠物的行为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有人过来指着我们身边的空位子问。
虽然说母子俩人占着四人座位,没有道理拒绝人家这种要求,但是现在店里半数的座位都空着,为什么非得来和我们挤啊?抬头正要拒绝对方,却看清了来人正是刚才在商厦顶楼说过几句话的那位母亲:“原来是你啊,你们也来吃……咦,你的宝宝呢?怎么一个人?”这位母亲孤身一人站在我们桌边,没有看到她的孩子。
她苦笑一下:“我没有找到他……”
“啊?”把孩子丢了吗?这还了得!
“你孩子的性别?年纪多大?走失时穿什么衣物?你是在什么时间、地点发现孩子不见的?”出于职业习惯,我立刻开始询问,并且掏出笔记本准备记录。
“已经一周了……整整一周了……”这位可怜的母亲两眼盯着牙牙,有些失魂落魄地说。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3)
原来不是刚刚发生的事情。
“他最喜欢旋转木马了,每次骑在上面都那么高兴,可是现在……”她自言自语似的说着,还是看着牙牙,也许是在牙牙身上看到了自己孩子的影子吧?原来刚才她在游乐场里根本不是陪伴孩子,而是看着其他的孩子玩乐来回忆自己孩子的音容笑貌。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说不出的难受,面对着她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妈妈!”牙牙忽然大哭起来,“妈妈!我要回家……”他把宝贝盒子紧紧抱在怀里,哭声惊动了整间店里的人一时间看向我们。
我慌忙过去安抚他:“牙牙,你这是怎么了?好宝贝不要哭,告诉妈妈怎么了?”牙牙把头钻进我的怀里哭着,就是要求回家。这次他可不是为了达到目的而假哭,而是真的在大哭。牙牙是个胆子很大的孩子,从小到大的哭泣九成九都是为了他的目的没有达到,用抹眼泪来威胁大人妥协。可是真到了关键时刻他可不含糊,记得那次因为儿童流感,七八个发烧的孩子同时在医院打吊针,只有我们牙牙在一片嚎哭声中浑若无事地威胁医生把听诊器给他玩他就不哭,很让我这个母亲得意了几天。现在的牙牙却哭得这么厉害,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哄了牙牙几句后,发现他边哭边在偷偷地看那个丢了孩子的母亲。难道这个老是在看他的女人让他害怕了?我虽然急于带牙牙离开,可还是给那个母亲留了自己的地址:“我是刑警队的沈华,如果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找我,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等我抱着牙牙走到门外,隔着玻璃看到她依旧站在那里,脸上尽是泪水。
“妈妈,她哭了。”牙牙一直不放心地盯着她,也眼尖地看到了她的泪水。这个小家伙出了门就止住了哭声,现在又开始关心起别人来了。
“那个阿姨好可怜啊,她的宝宝不见了,所以才哭得那么伤心。牙牙你刚才为什么看着那位阿姨哭呢?”这个孩子一向笑脸迎人,很少在陌生人面前哭闹的,我倒是很好奇他为什么不喜欢这个女人。
“因为她坏坏……”牙牙含糊不清地咕哝着。等我再跟他说话,他却已经拱在我怀里睡着了。伸手擦去小家伙脸上的泪痕,把他依旧牢牢抱着的盒子转移到我手上让他睡得更舒服些,看来即使是这个调皮的小家伙,疯玩了半天后也累得受不了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虽然雨势小了些,但是依旧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半点不见晴天的迹象。周一的时候我们没有按照惯例把牙牙送到我母亲那里,而是把两位老人接到了我们家。一来他们住在城市的低洼地段,这样的雨势还是搬出来安全些;二来由于我和丈夫的职业,一旦真的需要抗洪救灾,我们都是要到一线去的,那时候牙牙也只好托付给他姥姥和姥爷。
回到单位,也许是由于连日阴雨的关系,大家的心情都不怎么好,低着头各忙各的,偶尔聊几句也是关于城市边上那条河的水位到哪了之类的话题。我心里还在记挂着那时遇到的那位丢失孩子的母亲,跑去把近期失踪人口的卷宗全部搬来,细细查找着。
最近这个城市失踪的人倒是不少,可是基本上都是因精神问题走失的成年人,唯有的两宗未成年人失踪案中的失踪者也都是十几岁的少年,看那位母亲的年龄也不可能有十五六岁大的孩子。那么为什么没有她的报案纪录?难道报到了派出所还没转上来?不对啊,据她说孩子失踪都好几天了。还是她根本没报案?那就更离奇了,丢了孩子不报案,靠家长自己的力量能找回来吗?难道是被绑架了,为了孩子的安全宁愿出钱赎孩子也不想报案?那么身为母亲的就应该在家等绑匪的电话或者四处筹钱,怎么会跑到孩子以前喜欢玩的地方缅怀呢?难不成她说失去了孩子是指孩子不在了……
正在胡思乱想中,一个同事大声叫:“沈华,电话。”我脑子里还都是那件事,抓过电话母亲的声音却让我立刻清醒过来:“小华,我是妈妈。”母亲的声音有些焦急,而且电话的背景声音竟然是牙牙在大哭大闹,这我慌忙问:“妈,牙牙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不是的。”教授退休的母亲向来说话慢条斯理,这次竟然难得地加快了语速,“小华,你最近是不是认识了一个奇怪的女人?”
“奇怪的女人?没有啊……”难道是她?不知为什么母亲一说这些我脑海里就浮出了那个女子的身影,“妈,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今天早上你走了之后,有个女人到咱们家来,说是你的朋友,来看牙牙的。我看她斯斯文文的不像坏人就让她进来了。”
“她干什么了?”
“她买了一大堆贵重的玩具来给牙牙,可是牙牙好像不喜欢她,对她爱理不理的。你知道咱们牙牙向来是见人就笑的,现在对她这样,我就多了个心眼,拉着她在客厅里说话,不让她去接近牙牙。谁知道她非得去逗牙牙,又想要看牙牙的宝贝盒子。牙牙就是不给她看,一来二去的就哭开了。”
“她现在还在吗?”
“我看她见牙牙哭了都不走,就把她轰走了。”母亲斩钉截铁地说,“小华啊,那个女人是你的朋友吗?”
“我没看见她怎么说得上来,她留名字了吗?”
“她说姓龙。”
“我不认识姓龙的人啊……也许是哪位同事的妻子吧。”我现在已经可以肯定去我家的人就是那个女人了,可是不想让母亲担心,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职业的!是不是你在外面办案得罪了人了?”母亲的声音开始拔高,“早就说你一个女孩子做什么刑警,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人家找到门上来了……”母亲对我的职业早有不满,现在借题发挥,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我手里拿着电话,心里却想着:那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她是怎么知道我家的住址的?难道那天她一直在跟踪我们?她跟踪我们又有什么目的呢?难道真的是我办案子时得罪的人?还是……想着想着我打个寒战,那个女人当时看牙牙的眼神那么执著,难道她的目的是牙牙!
我抓起包就往外跑,险些撞倒迎面进门的科长:“小沈你急匆匆地干什么啊?”
“我要回家!”这种时候还敢挡我的路!一脚把他踹开,继续往前跑,科长的咆哮声传来:“公然早退还敢这么嚣张,你给我等着瞧……”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大了起来,尽管雨刷一直不停地摆动,车窗上还是布满了雨水。因为阴云压得更加低厚,时间还不到中午,由于天色太昏暗,周围的高楼大厦都亮起了灯,驾车在路上行驶的途中,就连路灯都亮了起来,使人恍惚中不知究竟是几时。在好似流淌着的小河一样的街上开车,心里一直惴惴不安,担心自己会不会把车开到哪个水洼里熄火出不来,好不容易把车开到了楼下,我却愣在了车里。就在我家住的楼前,一个女人站在瓢泼大雨里,仰着头望着我家的阳台一动不动。那种情形看起来真是诡异,我身上没来由地一阵发冷,这个女人该不会精神有问题吧。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4)
女人听到车声,看到开车的是我后就跑了过来,用力拍打着车窗叫:“求求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吧!他可是我唯一的儿子!他可是我的心肝宝贝!”
这个疯子果然是冲着牙牙来的。我打开车门冲到雨中和她对视:“牙牙是我的儿子!我警告你离我的孩子、我的家人远一点!不然就让你知道,我这个刑警不是白当的!”
那个女人拽住我的胳膊凄声叫:“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我自己拿不到!他躲到那里我碰不到他!那个孩子护着他我碰不到……求求你了,我快要疯了……”
听着她语无伦次的话语,我知道这个女人果真是疯了。也许她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才被刺激成这样的,但是无论多同情她,都不能任她骚扰我的家庭啊。而且这种疯疯癫癫的人还不一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你听着,你再不走我可就要报警了!”我一把揪住那个女人的衣领,“我能理解你失去孩子的心情,但是不要来纠缠我们!我也是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我也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你明白了吗?”
那个女人看着我,神情呆滞得令人害怕,我真害怕她会突然发狂向我扑上来,可是她只是呆呆地站着,然后开始更加伤心地哭泣,双手捂着脸,在雨中蹒跚而去。看着她的背影,我忍不住又在心里同情起她来。失去孩子真的可以轻易把一个母亲逼疯啊,我可要好好保护我的牙牙才行。越来越大的雨势中,那个女人的身影消失在雨幕后。天空中忽然划过几道闪电,接着雷声大作。今天的雷打得如此之低,几乎就在楼房的上空徘徊。我亲眼看着一个雷撞上了不远处一座高楼的避雷针,发出了一声巨响和耀眼的火花。接着那座因为天色太黑暗而不得不开着灯的楼内,原本通明的灯火无声无息地熄灭掉,成为了雨幕中一个深黑色的剪影。
在这风雨雷电交加之中,我心里生出无比的畏惧之情,几乎是逃命似的向家门跑去。
自从发生了那个女人上门的事件之后,我们全家都过着小心戒备的日子,生怕一不小心牙牙就会落入那个疯女人的魔爪。连日来的大雨反而成了不带牙牙出门的最好借口,可以不用领着他出门使安全系数提高了不少。倒是牙牙对于身边的一切浑然无觉,依旧每天玩得昏天黑地,顽皮的势头有增无减。幸运的是他在宝贝盒子里养上了那个模拟宠物之后总算忘记了去公园的事情,整天忙着跟他的“虫虫”聊天、玩游戏,甚至跟他姥姥要了好些点心,说要喂它吃东西。可以想象那些点心都被牙牙打着宠物的旗号吃掉了。这个小家伙居然学会用这种办法骗取他喜欢吃的甜点了,真不知道我这个做母亲的,应该生气还是庆幸孩子聪明。
这几天来雨下下停停,还是一直没见过晴天。政府早就下达了防汛的通知,我丈夫到一线去已经几天没有回来,我们这些刑警也都严阵以待,等到上面一声令下,我们也要冲到一线去抢险救灾。既然可能要被迫与牙牙分别几天,现在就更要珍惜相处的时光。晚上吃完晚饭,学着婚前的样子很不孝地把洗碗扫地的活都扔给父母,自己抱着牙牙在床上玩“小牛牛”的游戏。只见牙牙扮牛一头顶来,妈妈立刻倒了下去,高举双手说:“妈妈投降!妈妈投降!”牙牙继续扑到我身上做老虎状,用口水给我洗着脸,发现这个小东西的力气越来越大,我就快要驾驭不了他了。
“妈妈……”牙牙终于累了,开始扭着我撒娇,“是不是下雨就不能看猴猴啊……”
“是啊,下雨猴猴淋了会感冒的,猴猴的妈妈就不让他出来。”原来他还没忘了这回事啊。
“牙牙讨厌雨雨……”牙牙瘪着嘴。像他这种静不下来的孩子,好几天不让他出门实在是件令他受不了的事情。
“妈妈,如果我离家出走,你也会一直哭哭,天就一直会下雨对不对?”在我怀里嬉闹了一阵后,他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险些从床上掉下去。牙牙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他要离家出走?他居然说要离家出走!我的孩子居然学会了这种事情!我慌忙把牙牙搂进怀里:“牙牙告诉妈妈出了什么事了?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啊?”
“牙牙才不离开妈妈……”牙牙一边扯我的项链玩一边说,“虫虫离家出走,虫虫妈妈哭了,就一直下雨……”
原来是这样……我微微松口气,牙牙编故事的能力越来越高明了,不但养幻想中的宠物,而且还为宠物构思了家庭出身,这个孩子将来也许会当个作家什么的。不过离家出走这样的字眼究竟是谁教给他的啊,要是被我知道,我一定不饶他……
“虫虫妈妈什么时候才不哭了啊?”牙牙问。
“如果你的虫虫不回家去找妈妈,那她就会一直哭。”好机会,趁机让他忘记那个幻想中的虫虫,虽然是小孩子的游戏,可总是对着一只不存在的宠物说话总归不太好。
“牙牙让虫虫回去找妈妈好不好?如果找不到虫虫,虫虫的妈妈就会一直哭,天就会一直下雨,牙牙就会一直不能去动物园看猴猴了。”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他能把幻想中的虫虫放走。
“可是……虫虫不想走……”牙牙撅着嘴说,“它是离家出走的……”
“虫虫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它不爱自己的妈妈了吗?”
“虫虫的妈妈是坏妈妈,要虫虫去上学……”
要孩子上学就是坏妈妈吗?这个理论应该反过来才正确罢?绝对不能让牙牙有这样错误的观念,不然将来送他上学的时候要怎么办?”牙牙,虫虫妈妈要虫虫上学是为了虫虫好啊,虫虫怎么可以因此离家出走呢?这样做的孩子可不是好孩子。”
“就像妈妈要牙牙吃药药,可是牙牙不喜欢吃,可是妈妈是为牙牙好……”
牙牙真是懂事的孩子,听到他这样说,我感动极了。虽然每次喂他吃药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可他还是知道妈妈的苦心的。可是牙牙接着又说:“可是虫虫的妈妈坏坏,老是要虫虫听话上学,老师打虫虫,虫虫妈妈不是为了虫虫好……”
老师体罚学生是不对。可是牙牙又是怎么知道世界上存在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的呢?现在的各种媒体太多,小孩子获得信息的渠道太多,防不胜防啊……
牙牙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搂着他,听着外面依旧淅淅沥沥的雨声,看来今天晚上丈夫又回不来了,忘掉要孩子自小独立睡觉的教育原则,今天晚上我要抱着我的宝贝入睡……
支队长召集大家集合后把我们几个女同志挑了出来:“你们几个负责留守,其他人上车去一线。”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会单单把我们几个留下来,眼前的这几个女人都是母亲,而且家里的孩子都还小,虽然平时工作中我们冲锋陷阵不输给男同事,但现在支队长还是不能把我们也派到救灾的一线去。我们彼此看看,但谁也没有像平时一样坚持要和男同事们并肩作战。
现在我们这座城市已经成了一座“水城”,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我们这里本来是年年要抗旱的,今年因为这场已经下了快两周的雨,我们却要抗洪抢险,实在有些讽刺。男同事们全部去了大堤,我们则在单位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电话,开车冲进布满水的城市街道处理一个又一个案件。一天的时间简直就像过了一年,等接班的同事接替了我的工作后,走出办公室的我几乎连挪步的力气都没有了。
“对不起,打扰一下。”一个怯声怯气的声音传来。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5)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不等我疲惫的大脑做出反应,我的嘴巴已经机械式地说出了台词。
“请你帮我把孩子找回来!求求你了!”
怎么这么熟悉的声音?我猛地抬起头,看见那个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就站在我面前。我的一声尖叫引出来了大半个办公楼的人,大家纷纷冲上走廊,看看是不是在刑警队的办公楼里发生了惨案。我把那个女人领进自己的办公室,拿出办案时的气势来重重一拍桌子:“说,你的姓名,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
“我只是想找回我的孩子,我真的没有恶意……已经十天了,我快要撑不下去了,求求你把孩子还给我吧。”看着她伤心到极处欲哭无泪的模样,不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一定会对这位可怜的母亲同情不已吧?可是我却只是在心里觉得冷:这个女人还没打算放弃,她还在盯着我们家牙牙。在这种混乱的时候,万一被她找到机会做些什么,后悔药可是多少钱都没地方买的。
“你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我忍着气尽量温和地问她,希望弄明白她的家事。就算不能打消她的妄想,至少也要找到她的家人要他们看管好她。
“他叫晨晨,大家都叫他小王子。”说起孩子她的神情平静下来,“他是个那么可爱聪明的孩子,人人都说它是个好孩子。都怪我不好,非要早早送他去上学,结果……呜呜呜……”说到了伤心处她又开始哭起来。
那个孩子是在上学时走丢的或者被人拐带的吗?现在的社会治安真是糟透了。“孩子走失后你们曾经报过警吗?”
“没有,我没有报警。我知道他在哪里啊。”她神色紧张地说,“他不是就在你家吗?你把他带出来还给我好不好?”
“你这个疯子!”虽然一再提醒自己这是在工作场所,但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愤怒,拍案而起说,“我再警告你一次,牙牙是我儿子,你要是还想打他的主意,我就把你装进沙袋去堵防洪堤!你听明白没有!”我的咆哮再次引来了同事们的目光,不过这次顾不上形象不形象的问题了。我一只脚踩在椅子上,一只手揪住那女人的衣领,用最凶恶的神情对着她一通狂喊。
一阵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打破了紧绷的气氛,一位同事接起电话,只听了一句神色就凝重起来,连连说着:“是,是,知道了……”挂上电话后回过头来对大家说,“河水已经漫过了大堤,新华区的居民需要紧急转移,命令我们立刻去维持秩序,帮助居民转移。”
局面终于还是变成这样了,大家都干净利落地开始行动,我看着那个泪眼朦胧的女人,明白现在不是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如果你的家住在低洼地段,最好现在通知家里人准备撤离。你的孩子一定可以找到的,等到大水退了我帮你找,我用刑警的名誉发誓!现在赶快回家,我可不希望这次天灾会造成人员伤亡。”
我跟着同事们出门,看到那个女人也走了出来。她在院子里淋着雨仰头站着,我们的车驶出门时正听见她在叫:“不要下雨了!不要下雨了!我不想这样啊……万一伤害到人,我的罪孽就大了,不要再下雨了……”
疯子。车厢里的每个人都这么想。
就在一个疯子的号哭声中,我们的车驶向需要转移居民的地区,每个人的心里都好像堵着什么东西——就连疯子都知道,这场雨不能再下了……
连续工作了十多个小时,重灾区的居民才陆陆续续转移完毕,我也终于可以回到家里歇口气。那些居民拖家带口转移的样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动,这些以前在电视里看时没什么感觉的画面,当真实地展现在眼前,展现在自己居住的城市里时,真的会让看到的人无比难受。虽然身体十分疲惫,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听到房门外母亲正在哄骗牙牙不要来打扰我休息,我索性开门出去。牙牙立刻兴奋地扑到我的怀里。
“牙牙这几天乖不乖啊?是不是听姥姥话的好孩子?”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已经好几天没有这样抱着儿子说话了。
“牙牙乖!”牙牙对自己的表现显然很满意,对于他姥姥唠唠叨叨地说着的那些他的光荣战绩全都装作没有听见。
“牙牙在和虫虫玩下雨的游戏……”牙牙抱着他的盒子说,“牙牙说雨大一点,虫虫就下大雨;牙牙说放爆爆,虫虫就放爆爆。”
“牙牙的虫虫这么厉害啊,那么牙牙要它不要下雨了好不好?”
“虫虫不会……”牙牙装模作样地与盒子里的“虫虫”交谈了一回说,“虫虫的妈妈在哭哭,所以下雨……虫虫一直不回去,虫虫妈妈就一直哭,就一直下雨……”
“坏孩子!”我愤愤地叫,“牙牙,妈妈不许你和那个虫虫玩,它是坏孩子!”就算是幻想中的宠物,牙牙如果赋予了它错误的性格的话也得赶快纠正才行,说不定这正是牙牙心底隐藏着的意识呢。
“牙牙,要是你知道妈妈因为你不在身边一直在哭,你会不会不要妈妈,让妈妈哭啊?”
小人儿梗着脖子喊:“当然不会!我要给妈妈吹吹,妈妈不疼疼就不哭哭……”
真是好孩子。我亲了牙牙几下又问:“那么虫虫知道虫虫妈妈在哭,还不回家去给虫虫妈妈吹吹,是不是坏孩子啊?”
牙牙低着小脑袋思考了好一会说:“虫虫不是好孩子。”看来他还是不舍得说自己的宠物是坏孩子。
“那么我们应不应该让虫虫回虫虫妈妈那里去呢?”
“应该。”牙牙用力点头,“虫虫说如果我不要它的话,它一下子就会被虫虫妈妈抓回去。”
“那么我们让虫虫回家好不好?”我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后的玻璃窗突然发出一声巨响,所有的玻璃都炸裂开来,四处乱飞。幸亏我及时伸手,抱住牙牙滚到地板上,用身体护住了小小的孩子。后背和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4-2007 10: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蕊:儿子的宝贝盒(6)
我一下子冲到阳台上,看到漫天乌云正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北方飘散,露出了湛蓝的天空和耀眼的太阳。“妈,快来看,天晴了啊!”我兴奋地在阳台上跳跃起来。
天色放晴之后河水很快就退了下去,虽然遭受过灾难的城市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恢复元气,但是人们的生活总算又归于正轨,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场大水就会被大家淡忘了。今天我开着车,哼着歌回到自家楼下时,连日沐浴阳光得来的好心情突然消失不见——在我家楼下站着的,不就是那个疯女人吗?水灾刚过,她又冒出来打扰我们的平静生活来了吗?
“沈警官。”不等我说什么她已经快步迎上来,更令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牵着一个男孩子的身影,“晨晨,叫沈阿姨好。”
男孩大约八九岁模样,生得俊美漂亮,可是一副瞧不起人的神情挂在脸上,听了他母亲的话,用鼻子对我哼了一声。真是不可爱的孩子,比起我们家嘴甜懂礼貌的牙牙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嘛。“这就是你的孩子……”
“是啊,我终于把他找回来了……”她蹲下身子搂着男孩,满脸幸福的表情,“实在太谢谢你了,幸亏有你的帮忙我才能把这孩子找回来。”
真是无地自容,我哪里帮上人家什么忙了?当时嘴里说得义正词严,其实事后恨不得她再也不要出现,根本就是一点诚意都没有,现在脸皮再厚也不能坦然无事地接受人家的道谢啊。我支吾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前些日子真是给你添了不少麻烦,来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向你道歉。”
这我倒是能问心无愧地接受,她确实弄得我们全家鸡飞狗跳的。
“晨晨,还不快向阿姨说对不起。”她严厉地向男孩说。
好像给我们添麻烦的不是孩子而是孩子的妈妈吧?本来还以为找到孩子后她的精神已经恢复正常了呢,现在看来很难说啊。男孩极度不情愿地从嘴里蹦出一句:“对不起。”两眼恶狠狠地盯着我。据说精神类的疾病是会遗传的……我跟他们母子应对几句,匆匆逃走,回头还看见那个女子在向我频频挥手。
平静的生活如水般度过,今天一踏进门口就看见牙牙把他的宝贝全从盒子里倒了出来,全堆在沙发上,而他的宝贝盒子却好好地放在他的小床上,上面还盖着他那条维尼熊的小花毯。“妈妈!”还没等我批评他乱丢东西的行为,他已经欢天喜地地扑上来,搂住脖子先送上两个“贿赂”的吻,然后笑眯眯地问,“妈妈,我可不可以养欢欢?”
欢欢是前楼甜甜小姑娘家里养的一只狐狸狗,深受附近小朋友的喜爱,我们家牙牙对它更是眼红得不得了。曾有一段时间他天天缠着我们给他买一只,本来他已经几乎说服了他的爸爸了,可是当我提出由他们父子负责喂狗、给狗洗澡、遛狗之后,丈夫便乖乖没动静了,而牙牙兀自天真地说:“妈妈喂欢欢。”——养狗的建议被我使用了一票否决权。现在他再次提出这个要求,我好声对他说:“宝宝,养一只小狗是要花好多好多时间照顾它的,爸爸和妈妈都很忙,谁来照顾它呢?”
“我来照顾啊,你看我的欢欢多可爱啊……”牙牙献宝似的揭开毯子给我看盒子里的东西。本来还以为他爸爸偷偷给他买狗了,可是盒子里什么都没有。
“妈妈,你看欢欢多可爱啊,毛茸茸的九条尾巴呢……它说它喜欢吃鸡,今天晚上我们吃炸鸡好不好啊……”原来又是利用虚构的宠物骗东西吃的把戏啊。
“好,妈妈就为你这个小馋猫炸鸡!”
“噢,可以养欢欢啰……”牙牙欢呼着抱起盒子跑到他自己的小床上去,“欢欢你会玩什么啊?会不会轰轰打雷?”
小孩子真是可爱啊。我看着他的背影笑着摇头,开始准备洗手做饭。就在这时,窗外的晴空中却忽然响起了闷雷……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