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ceaner 于 31-12-2010 07:01 PM 编辑
回复 holly_niuniu
我參考了希多人的意見,結論是:不管大馬人跟那一國人結婚最好是在那裏註冊先,首先要在馬先辦理單身証明。
bbmeow 发表于 8-4-2010 08:15 AM 回复 kzq8
已經註冊了不必單身證明了。拿結婚證書在當地JPN補註冊就可以了。
bbmeow 发表于 21-4-2010 12:11 PM 当然要注册啊。在外国注册后6 个月内要回来malaysia注册,过后就会被罚款。小孩的事我就不晓得了 ...bbmeow 发表于 21-5-2010 09:12 PM
如果他們先行在該國註冊是不是就可以免了要辦單身證明?只要後來拿結婚證書在JPN補註冊就行了?
不好意思我是看了前兩個留言好像有點矛盾所以看不懂。我當初是在當地註冊,但是至今還沒向大使館‘註冊’很怕會被罰款太多 對了,如果我回國自己補註冊行嗎?還是一定要兩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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