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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交易!李嘉诚228亿美元卖掉43个港口,全球港口控制权格局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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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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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这样多没用啦, 美国就是軍事行動佔領 一毛錢都拿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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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8: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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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8:57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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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嘉诚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生意人无奸不商,哪里有钱赚不可能不赚,爱国? 爱国一斤多少钱? 他大把钱要去那个国当国民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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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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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关键点是:李嘉诚、李泽钜父子俩现在是加拿大国籍。李嘉诚早在1983年移民加拿大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此后,他的两个儿子李泽钜和李泽楷也均加入加拿大国籍。
香港自1997年回归后,根据《中国国籍法》,香港居民的中国国籍认定存在特殊安排。尽管中国原则上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香港居民在回归前已取得的外国国籍,可被“视为”中国公民(除非主动申报放弃)。
中国原则上不承认双重国籍,但针对香港居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6年作出解释:“香港同胞无论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均视为中国公民,除非其主动申报放弃中国国籍并获批准。”说白了,回归前已取得外国国籍的这部分香港居民,等效于享有“双重国籍”,既被视为中国香港居民,同时又有外国国籍!按国际惯例,双重国籍不必双方国家都承认,有一方国家承认与接受即可。
这也就是说,长和集团顾问李嘉诚与长子、长和集团联席董事总经理兼副主席李泽矩,父子二人现在属于合法的“双重国籍”,既是香港居民,同时又是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人。
其实他们是合法的双重国籍,在香港属于特例。
不过,李嘉诚等的行为,一切都没有违反国内和国外的法律,一切都合法。
合法的打脸中共,而中共又无可奈何,这才是李嘉诚的高明之处!@dalap
像内地那种企业亲中共屁股,不断拍马屁的,和李嘉诚比起来,有如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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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5: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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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愚蠢相信中國沒有辦法對付一個在中國特區註冊上市的企業?如果何記黃埔沒有事,顯然已經報備香港政府和中共,取得共識,不然後續有戲看。
還有,李嘉誠和家族是控股何記黃埔,不是全資擁有,其他股東如果有意見也未必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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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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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如果是霉国的人, 干此出卖国家的事,早就被民煮伺候,被自杀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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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7: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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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7:34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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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ap 发表于 19-3-2025 05:59 PM
李某如果是霉国的人, 干此出卖国家的事,早就被民煮伺候,被自杀掉了 ...
我看了一些自媒体说是还没卖成, 北京会出面干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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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25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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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和记只有经營权, 港口佣有权是巴拿马的 !
就算长江和记不卖, 巴拿马在美国的条约压力下也一样可以收回经營权, 到时长江和记一分也拿不到, 港口也没有 ! 所以李嘉诚卖出是最好选择 ! 
你哭死在墙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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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25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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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3-2025 11: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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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简单,北京出3倍价钱,用888亿美元向blackrock买回来,不就得偿所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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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25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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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aceng 发表于 21-3-2025 11:01 AM
非常简单,北京出3倍价钱,用888亿美元向blackrock买回来,不就得偿所愿了吗?
...
刚才看了磊哥的影片, 这场交易被叫停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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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2025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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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cw9988 于 22-3-2025 06:28 PM 编辑
Mr.Bean 发表于 22-3-2025 03:20 PM
刚才看了磊哥的影片, 这场交易被叫停啰!
第一, 沒有停, 是你的街边小混混磊XB自己喊停而已, 自嗨自爽 ! 
第二, 就算就算长江和记不卖, 巴拿马在美国的条约压力下也一样可以收回经營权, 到时长江和记一分也拿不到, 港口也没有 ! 所以李嘉诚卖出是最好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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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3-2025 07: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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