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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很多人把伴侣/自己当妓女,送(收)礼物是为了补偿肉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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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8: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笔者开了一个帖子,询问[求助]如何向EX 讨回以前送的礼物/花费?

得到了热烈的回响,很多人都说不该跟ex 追讨过去恋爱时期的花费和礼物,
这反应其实无可厚非。

但令笔者震惊的是,这些网民说不该追讨回礼物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曾经开房/发生肉体关系,所以这些也是应该收费。。。。
甚至有网民列出了各项特殊服务的收费。
更令笔者震撼的是,提出这项理由的网民包括了一些女性。

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也就是说他们送礼物/花费的心态其实是为了补偿肉体的损失。
原来情侣间送/收礼物是存在着妓女和嫖客之间的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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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说不该跟ex 追讨过去恋爱时期的花费和礼物,这反应其实无可厚非... 这些网民说不该追讨回礼物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曾经开房/发生肉体关系,所以这些也是应该收费

看来LZ的理解和算数能力有问题,连“一个”,“几个”,“一些”,“很多”和“这些”的区别都不懂。如果需要补习华语的话,我可以介绍一下。 本帖最后由 sean44 于 3-10-2013 08:5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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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1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憐的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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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和LZ说话其实很累,因为他的理解能力和智商,连一般人都不如,偏偏他又很烦,开一堆帖子在那边碍眼,实在是笑话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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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4人气 +20 收起 理由
孤独患者 + 5 我很赞同
sherrene_fong + 5 我很赞同
进击de男孩 + 5 人家40多岁没结婚,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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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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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分手需要赔偿么?付出了就别再计较,计较太多只会更痛苦而已。

爱情不是买卖,无法放在天平上计较公平得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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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37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你真的是"牛皮灯笼"来的。。
请您不要再丢男人的脸了!!!! 本帖最后由 Ryanskc 于 3-10-2013 09:42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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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9: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骗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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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2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女人还会倒帖。 这不是傻。因为爱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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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uba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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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_Wong + 5 精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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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男的被飞不是要讨回精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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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這裡也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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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去申请C计划真的亏待了你的祖先。

我没追到的女孩子,不曾牵手 拥抱 接吻 甚至上床。
我花了 15000 马币,你认为呢?
半年时间,旅游 礼物 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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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4: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是那种典型一直狂付出当好人最后拿好人卡还很自豪的,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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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3 08:0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能比较的咯,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看不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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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13 0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想法的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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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外面的世界是很漂亮的!!别再自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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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2:26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肤浅”,可以留在此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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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2: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为了网络如此认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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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3 0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wahahahahahahahahahahaha..........好好笑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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