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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07 06: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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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魔力点子顾客1 的帖子
你的例子我有听过很多。。。我是过来人,也到那里喝茶不少。
customers are always right。。。
这也要看情况。。。在正确的地方及时间就没问题。。。
当然刚才你的例子,很明显的可以看得出你忽略了“互相尊敬”这道理。。。
怎么说?如果每个人都不尊敬对方,任由放肆。。。这样,多么经典的咖啡馆都只不过想外面的吃东西的当口一样。。。人家名为民歌餐厅了,就起码有个民歌style嘛!!!
当然打破气氛当然会有点扫兴。。。可是因为你们的气氛,影响人家,当人家一样对回你,你会怎么想呢?想想看对方的感受吧!!!
其实是很小的事情而已。。。希望小化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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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07 09: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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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魔力点子顾客1 于 28-9-2007 02:50 PM 发表 
opps... 那这位网友就觉得我们理不對先, 对吗?
我并不是很同意,毕竟经营者没谢绝庆祝生日或者数量多的顾客哦.
难道有生意不要做meh?
但没说那里不可以喧哗啊
毕竟不是全部人都是来听歌的.
有些还嫌那儿 ...
原帖由 随苇轻摇 于 28-9-2007 03:33 PM 发表 
看到楼主你提到营业者没有放出告示说不能庆生或喧哗的
其实这是一种在公共场所的基本礼仪吧
毕竟场所是公共的
每个人在进行任何活动都不应该干扰到在场的别人吧
很久没有进来论坛
一进就看到这个帖。。有点傻眼。。
我认为楼主讲的CASE主要的问题在个人基本礼仪上而已。
跟他讨论的2nd case好象没有关系。
他没有放告示牌说不可吵闹就代表里面可以吵闹?
那他有没有放不可以随地吐痰的牌?
有没有放不可在里面亲热的牌?
有没有放不可随地大小便的牌?
不好意思我讲话就是粗一点
不过直一点大家容易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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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9-2007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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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ngyoon20 于 29/9/2007 09:24 PM 发表 
很久没有进来论坛
一进就看到这个帖。。有点傻眼。。
我认为楼主讲的CASE主要的问题在个人基本礼仪上而已。
跟他讨论的2nd case好象没有关系。
他没有放告示牌说不可吵闹就代表里面可以吵闹?
...
我刚刚看到也是一样有点傻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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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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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sadsack 于 28-9-2007 01:25 PM 发表 
其他人不是爱理不理,而是只会“得淡笑”,然后心里嘲笑说“都那么大的人了也不会控制一下自己,还那么没分寸,没修养,幼稚!”
请问你所谓的没修养,幼稚的标准是什么?
你凭什么指人家幼稚?
请小心用词。
别以为以一句“当我透明”就可以当作没讲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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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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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您把消费者权力想得太大了。身为消费者,您有权力享受您所得到相等的服务和产品,但并代表您是皇帝,爱做什么就什么。打个比喻,你到 PIZZA 店消费,你点了中型鸡肉 PIZZA, 但商家给了您中型牛肉PIZZA。您可以拒绝付款,原因那不是你要的东西。但您不能把整个 PIZZA 吃完才对负责人说:喂,老板,你给错 PIZZA了,我没有吃到我要的 PIZZA, 所以我拒绝付款。换是你,你是否会接受 ?同时您也不能要求PIZZA 店给您一个大型鸡肉 PIZZA作为赔赏,而只能接受原本的中型鸡肉 PIZZA。
还有,CUSTOMER IS ALWAYS RIGHT 只不过是个商场策略,不是法定规矩。
回您 #13 的问题。
在您的例子,没有人对或错。商家的思维方式永远围绕着"划算","利润"。同时人是有感觉的,很多时候并不会跟着法定规矩走。
商场(简称"商")和木材商(简称"木")
商在出租之前是否有仔细询问木的产品 ?
第一种情况:
如果有,而木只是回答"木材而已",那么商有能力指控木欺诈。因为木卖的是官材和家具,不是木材.
第二种情况:
如果有,而木回答"木材和木制产品",那么商只能怪自己粗心。因为木卖的是官材和家具是木制产品。
第三种情况:
没有,那么什么都不用说,商自己吃亏在先。
而您所说的对其他租户的感受。商只是把商场租给人,但没有把感受租给人,所以商可以选择沉默。而租户能做的一是继续,二是离开,三是联合其他受影响的租户向商施压。如果大多数租户反对木 (也就是第3),那么商就会衡量哪个方针能够为自己带来最大的利润。
我个人认为如果根据机会成本 ( OPPORTUNITY COST ),商会赔赏木违约的金额。为何 ?
1。商不愿因为木一个客户(尽管它很大),而得罪其他租户。
2。商开的是商场,人流越多,出租率就会提高,而租金也可以趁势提高。但现在有官材,人越来越少而直接影响其他两个因素,最后商场变死场,不只租不出,连商场的市价也会大跌。
3。虽然失去大客户,但却可以吸引回人流,所以迟早都能吸引新客户取代木。因此没有什么好怕的。
考考大家,如果木愿意把整个商场包起来,如果你是商,你是否会答应?为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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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7: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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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7: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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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7 sadsack 的帖子
没有常常被误解啊,哈哈,才一次你就心寒了==
我上次看过你所发表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被QUOTE出来时看似好像很严重,再细看,原来没事,,,我还以为我上次错漏了什么。
发言对自己有益处的,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和牺牲自己的利益。考试压力很大吧?所以脾气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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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7: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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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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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 sadsack 的帖子
要没有人误会是不可能的,尽量少就好了。这阵子都没有什么人误会,不算成功了么?
看你应该也恢复了心情
我干什么都用心,也并非万事尽如我意,尤其和人有关的都难以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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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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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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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09: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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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10: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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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1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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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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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7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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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8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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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轮到经营者来说两句吧,
我觉得“顾客至上”这四个字,不只是顾客为出发点而已。
而是顾客,员工,经营者来互相把整个生意搞好。
就拿一些我的“经验”来说吧,
当有些顾客已经喧哗到一个“境界“的时候。我通常会先安排我的员工去劝服消费者。
结果换来的是喧哗到另一个高峰。(不骗你们)
当然要我这个经营者出马,试想想如果大家互相的配合的话。
难道会闹到不愉快吗?
如果换来“顾客至上”,每个顾客都如此喧哗,那么我还开什么名歌餐厅?况且我也希望大家也能够尊敬我的员工。
有几次,还甚至玩生日蛋糕,弄到满地都是。
你们又想过,过后是谁在清理?
如果打从开始打算玩到那样疯的话,为什么不要求坐外面?
毕竟是顾客,员工,经营者要互相“礼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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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008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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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个贴有点过时了,
不过我觉得很有意思。
谢谢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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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8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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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TAN兄和搂主说得很好,如果其他人不能明白你们所要表达的,不是你们说得不对,而是你们思想和多数人不同。。。以我国的教育制度,国镇政府的执政策略,这种事是预料中。。
以你们的思想,思维,我们肯定有很多东西聊。。希望有机会我们可以出来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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