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水炮車具備發射催淚水劑及顏料等功能,需要助理警務處長或以上級別警官下令才可出動。消息人士強調,早前已計劃水炮車在今年下半年完成準備工作,現時只是按計劃行事,進度與近日的示威無關,又稱近日有示威者多處放火,水炮車準備就緒可供警隊多一個選擇。
警方回應表示,已完成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的車內儀器測試、擬定操作指引及基本訓練,待路面測試完結後,所有準備工作便會完成。
保安局文件早前指出,有指引規範使用水炮車,只會在已經出現或可能出現嚴重公眾騷亂;風險評估認為可能有嚴重公眾騷亂,加上有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通過佔用主幹道擾亂或非法堵塞交通的其中一項,便可考慮用水炮車。使用水炮車前會發警告,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而非個別示威者,並由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授權調配有關車輛執行任務或處候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