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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3-2013 10: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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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Lye 发表于 10-3-2013 06:39 PM 
听说就算是同性恋,其中一个也是扮演‘母’的角色,是吗?
看那些跟鬼佬的asian,都是娘娘的。。。
对。。。多数。但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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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3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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搂主啊,偷偷告诉你~
其实我去年12月才出柜的。。。现在活得比以前开心很多~
我的父母不知道,而我也没打算让他们知道因为我一个人在新加坡工作。。
其实你听了那么多人的意见,有什么方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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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3 10: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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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背山
一、 歇斯底里症
二、 變異
三、“性目的”的正常變異
四、 “性對象”的正常變異
五、 關於“病態”
六、 同性戀是病嗎?
同性戀究竟是不是病?若是病,可以醫治嗎?若不是病,那是甚麼?同性戀是正常行為嗎?若不是,為什麼古今中外那麼多同性戀帝王?若是,為什麼同性戀族群依舊為弱勢?根據佛洛伊德著作『性學三論』在此發表我所認知的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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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歇斯底里症(hysteria)
首先,我要指出這篇文章乃至於“同性戀是病嗎?”這個問題有著根本上的誤解,同性戀是一種“現象”,現像可能來自於病,但現像與病兩者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差異。好比說腸胃炎會拉肚子,但拉肚子不一定就是腸胃炎。所以,同性戀不一定是種病,但同性戀傾向可能來自於某種心裡疾病---歇斯底里症。
佛洛伊德研究出,歇斯底里症狀來自於性衝動與性壓抑。患者對性異常飢渴,但卻主動(誇大的道德感)或被動(外在因素)造成性壓抑的狀態,如此兩股龐大力量強烈拉鋸之下,又沒有疏通管道或意願,就可能形成這種心理疾病。但這不代表同性戀都有歇斯底里症,或歇斯底里症患者都是同性戀,此症只是同性戀“現像”可能的一種來源。
那甚麼是同性戀呢?這要從“正常人”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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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變異
所有人與生俱來都有一種原始的性慾,心理學稱做“原慾”,這種慾望是哺乳類動物為了繁延子孫的必須而被賦予,“生育”就是所謂的「性目的」---性行為的目的。
孔夫子說「食、色,性也。」就是這個意思,好吃、好色,人的天性,談「色」前,我們先從與它同為人性的「食」來切入。無庸置疑,我們今天吃的東西,一定比古人、甚至比古代帝王都來得好吃且衛生,人類發現了火,就開始吃熟食,發現鹽,就開始吃鹹食,發現香料,就開始調味,就算吃飯的原始目的是為了讓人類存活下來,但今天,基本上沒有人會把“活下來”當作吃飯的唯一目的。然而,有許多情況,是違背人類目前飲食習慣的,舉個最極端的例子---吃人。
廿六年前的海山礦災,周宗魯埋在坍塌的礦坑裡,為了求生,他喝尿、吃人肉,被迫恢復了「食」的原始目的。像這樣被迫人吃人的例子從古到今不勝枚舉,此外,藉由歷史資料也可發現,中國自秦朝以來,更有許多“自願”人吃人的紀錄,怎麼吃還很講究,陶宗儀『輟耕錄』中的「想肉」篇記載人肉的等級「…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還有烹飪的方法「…使坐於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並且「食之而與人想之也」,可見多美味。由此證明,原始慾望在不得以或得以的情況下,都可能產生所謂的“變異”,與其說變異,倒不如說是恢復原始目的,“食”如此,“色”亦然,你我皆有正常的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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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目的”的正常變異
所謂的變異,起因於人類固有的心理狀態,猶如吃飯不再僅僅為了填飽肚子,所以山珍海味加上擺盤裝飾全都來了,在“性”方面,人類也出現了許多與性目的不相干的追求而成為暫時性的新目的,好比說:口交、肛交、前戲、相互手淫、意淫…等等生不出孩子的仿性行為;另外,我們對性對象長相、身材、叫床聲…等等與生殖器無關部位的重視,以及對可與性對象的相關物件產生性聯想…等等行為,都屬於性目的的正常變異。
就像是“食目的”的變異,“性目的”也隨著情趣而千變萬化起來,千變萬化之中,產生了繁殖以外的新目的,就是佛氏所謂“局部快感”的滿足,我們正常的將“性本能”的快感變異成“性目的”了。但這只是暫時性的,正常變異的狀況下,我們並不會失去原始的性能力,媽媽吵著抱孩子以後,我們還是能乖乖的生個孩子出來,所以沒關係。
基於“性目的”的變異,有些人接著就會造成“性對象”的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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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性對象”的正常變異
食與色的差別在於,不吃飯會死,不生孩子不會,因此受困礦坑的周宗魯必須吃人肉,他不能改變“食”的最終目的,但“性目的”變異以後,沒有調整回來的絕對必須,有些人因此從骨子裡把“快感”當成了性的終極目的,如體外射精者、戴保險套者、吃避孕藥者、自慰者與結扎者…等,他們的性行為都快感有餘而生育不足,當然,也包括了同性戀者。
其中,同性戀者屬於進一步的“性對象變異”。
佛氏將性對象變異分成三種:a、全然性倒錯。b、雙棲性倒錯。c、偶發性倒錯。
至於同性戀究竟是天生的,抑或後天造成呢?根據心理學邏輯佐證的說法,同性戀者身理與心理機能皆與正常人無異,並且,透過催眠提示,可以除去性倒錯的現象,因此推估,同性戀並非先天基因造成而來自於後天引發。經過統計,後天引發的因素有強烈的性印象、鼓勵或壓抑性的外在影響…等。
方才提到吃人肉的另一個例子,我們知道,中國吃人早有所聞,在當代雖不正常,但也不意外,至少當事人許多都不是被迫吃的,不同於倒楣的周宗魯,古人把吃人肉當做某種新的“食目的”在進行,甚至到了清朝,都還有慈禧割肉給太后治病的例子,可見,性倒錯的問題不在性對象的性別,而在性倒錯者本身對“性快感”滿足的慾求超越了性對象的選擇。
同性戀的性觀念可說是某種角度上的豁達,我們發現,無論古希臘帝王,古中國皇帝,都不乏同性戀者,以中國為例,漢哀帝劉欣寵愛美男董賢,並與他形影不離,寵愛程度到了摟在一塊睡午覺,睡到一半皇帝要起床,發現董賢壓著自己的袖子,捨不得叫醒董賢的劉欣於是為他割斷衣袖,這就是有名的斷袖之癖。劉欣、董賢不就是gay嗎?
古中國、古希臘,這種癖好很正常,然而,人的天性還是異性相吸的,把異性當做性對象終究是個主流,主流必然強勢,但古希臘也好,古中國也罷,在媒體力量不發達的當時,無法將強勢的主流做鋪天蓋地的擴張,更主要的,沒辦法將基督教、將聖經『利未記』列出五種可憎的行為:近親亂倫、姦淫或婚外情、獻孩童為祭、同性戀、人獸交中的第四項無遠佛界的傳送,因此,文明古國裡,gay不至於遭受太大的壓力,反觀今日,雖社會風氣漸開,但經過了各種媒體潛移默化的灌輸後,同性戀難免暗遭非議,因此他們追求“性本能”的勇氣,是超越古人的。
同性戀超越性別的性行為其實還不算奇怪,有則笑話說「一個旅客迷路於沙漠中,好幾年走不出去,飲食方面滿足後,他想滿足性慾,只好幹了自己牽著的駱駝,有一天,駱駝死了,他難過不已,天神出現了,基於同情,願意給他一個願望,旅客說:請再給我一隻駱駝吧。」。在許多鄉村、農地裡,不乏戀獸闢,事實上,這些都屬於性對象“正常”的變異,其正常程度,跟電影《美國派》把派用於自慰、跟我某個學長在宿舍用脫水機的排水孔自慰,甚至跟你我用“手”自慰一樣的正常,都屬於排除“性目的”(生育)後追求“性本能”(快感)造成的“性對象”(手、脫水機、美國派、駱駝)的倒錯。問題不在正常與否,而在接受度的寬窄。
因此有人說每個人都具有同性戀潛質,我覺得正確說法應該是:每個人先天都有追求性本能的慾望,而後天決定接受尺度。
如果創意需要毫不設限的天馬行空,我們或許就能知道,為何同性戀者往往在創意工作方面的表現能優於異性戀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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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關於“病態”
先前提到了“性對象”的倒錯來自“性目的”的變異,兩項都屬正常範圍,然而,倘若“性目的”變異出現了歇斯底里症介入的狀況,就會造成病態,一旦“性目的”出現病態變異,接著下去的“性對象”倒錯也必然出現病態結果。
要構成病態的條件有二:排他效應及固置性。
所謂排他效應是一種過度變異造成對“性目的”(無論新舊)的排擠狀況,導致正常性發展受到阻礙,若加上環境有利於此現象之延續,便可能造成“性目的”無法存在。
假設比方,巴菲特太有錢,每餐都要用魚翅漱完口後才能吃飯,有一天,鯊魚絕種了,沒魚翅漱口的他就餓死了。這就是歇斯底里症造成的病態變異,魚翅漱口與吃飽飯的終極目標“求生”無關,卻成了巴菲特偏執的需求。
同樣的,一般的性目的終極需求為生育,倘若有人變異到只願意或只足以盲目沉溺於非生育行為中,而放棄了原始的“性目的”,便代表他患了心理疾病。
所謂的固置性是指“性器官”的轉換,患者將其他器官當做性器官使用,並且幾乎猶如真正的性器官一般可以感受到性的快感,然而身理條件上,這是不可能的,一切來自發了病的心理。好比偷窺者用眼睛達到快感、被肛交者因此射精、男性口交者具有含蕉衝動、被虐狂因皮膚刺激而產生快感…等等,這些都屬於病態症狀,但要注意,我指的不是偷窺狂、被虐狂跟同性戀都是病態變異,所謂性器官的轉換必須具有真正的快感才屬於病態,以同性戀為例,許多接受肛交的同性戀者在肛交的同時依然感覺不適,但也有些人真的獲得快感而因此射精,這代表同性戀之間,也存在著正常與病態兩種不同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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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同性戀是病嗎?
總結,回歸題目,同性戀是個現象,其中偶有來自心理疾病者,但不能說同性戀都有或都沒有病,如同不能說打噴嚏都是或都不是感冒一樣。
當“原慾”遭到壓抑,就如同你在通往目的地的大道上塞了車,大多數人會在原地等候,就像異性戀者,少數人會鑽進小巷找出路,就像同性戀者,其中,一部份鑽小巷的人,找到了出口,就像正常同性戀者,一部份的人,鑽進了死胡同卻放棄了目的地而在死胡同裡開心的受困,就像病態同性戀者,他們的身理壓抑以心理方法解決,這是種不正常也不合理的管道,值得我們注意。
佛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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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13 10: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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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同性戀者常有的疑問】
私立仁愛之家慢性養護所 臨床心理師 葉金源
同性戀是一種病嗎?
依照美國心理學會1973年的結論早已經不把同性戀列為一種變態行為,因為在心理學上對於人類變態性行為有兩個判斷的基準,一個是對別人造成侵害、危害,另一個則是自己知道行為的錯誤,不當但卻無法去除,甚至持續進行而造成矛盾和困擾。同性戀者基本上不會侵害別人(雖說偶而同性戀的情殺案情都滿聳動的),另外他對自己性傾向的矛盾或困擾,並不是內在的,而是來自於社會家庭結構不瞭解原因的排斥下所產生的壓力,但這一點隨著社會越來越瞭解而逐進改善。因此同性戀並不屬於變態行為的範疇。
雖說如此,這個1973年的結論比較都是專業人員和同性戀者在採用,對於其他社會大眾而言這並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他們也不會去瞭解同性戀的相關問題,也因此雖然在醫療的背書之下應該可以獲得正名,但其實很多人還是依自己的看法,和社會的價值觀念持續評價同性戀者,所以很多同性戀者的痛苦是來自於『自我認同』的議題和家人接納的問題上,有一些個案來到治療室和我討論同性戀時,常常會跟我說張國榮也是同性戀,誰誰誰也是………,常會找一些名人來背書,證明自己是一名同性戀者也很OK,而忘記了自我瞭解,自我接受,自我悅納,才是他該努力的,當然這可能是同志朋友長期受壓抑後的習慣性反應罷了!記得我有一位男同志個案,現在偶爾還可以在媒體上看到他的名字,他就充分的悅納自己的同志身份,發揮自己的力量,為同志朋友爭取權益,做得非常的好。
怎樣才算是一個同性戀者?
為了明確界定,嚴格一點說兩同性之間應包含以下活動
1.有性的慾望
2.性交的事實
3.情感的寄託
就像一般男女異性戀的過程一模一樣,當然有些同性戀者之間並非完全如此
無法正確描述幾歲是標準界線,但一般而言個案本身會比較早知道自己喜歡的是同性伴侶
為什麼會是我???
真的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是你?這就好比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是異性戀者一樣?
在自己的臨床經驗上所看到的,有些的同性戀者從小就很明確認為自己喜歡同性,也逐步往這個方向走,自我接受的部分也做得很好。你要說是父母不良教養態度,造成性傾向改變,但很多沒有不良教養的家庭,一樣會有同性戀的子女,甚至同父母所生兄弟,結果一個是同性戀另一個卻不是。
還有一般常會聽到父母來求助時所說的用語『我的孩子是被某某某帶壞的』。理論上若你是個異性戀者要把你帶成個同性戀者應該是不成立,相對若你是個同性戀應該也無法把你帶成異性戀。一個人『個性』的部分可能被帶壞,這在臨床上可以被確認。一個人『性傾向』的部分似乎無法被如此影響,好比說跟同性戀的人作朋友你也會變成同性戀。,再說同性戀和異性戀間也沒有辦法比好壞!有人也會說變成同性戀是受仇恨影響,好比說女性被男性欺負又拋棄,之後開始痛恨男人,愛女人,確有這樣的個案,但可能只是一個短暫的變化而已。
我個人在臨床上看到幾個同性戀個案,他們的過程讓我形成這樣的假設。在臨床工作上,我會特別注意個案第一次的性經驗,以及第一次性經驗的性別對象和進行方式。從個案的資料上,個人推論第一次性經驗,某個程度上對於確認自己的性傾向有較大的影響,再加上若是A(已經是明確的同性戀者)是在很安全支持,情感交流狀況下,對於另一個人B確實提供了很好的包容與感受,如此狀況下似乎會對B有影響,B可能會對自己的性傾向產生疑惑,當然有人會質疑,說不定B本身是一個潛在尚未完全認同的同性戀者罷了?我相信這樣的可能,但這也是我極想去瞭解和澄清的部分。
以上是我實際個案的例子,請各為把重點放在『情感流動』和被支持,接納的部分,親密動作,甚至做愛只是這些過程可能的結果罷了。『情和慾』之間的關係是那麼難以捉磨,當事人在那樣的狀態下,是無法搞清楚的,做完之後的關係處理才是更大問題
這個部分純屬個人推論,有相關問題的讀者可與我聯絡討論。
可不可以變回來??
如果你是一位疑惑中的同性戀者,或是你的孩子已經跟你COME OUT 是同性戀者這個問題就會出現在你的思考中。這個問題或許我們可以回過頭來看,一個人的性傾向狀態,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它是恆定不變呢?還是可以隨你的喜好而改變?很多人都會引用『金賽量表』,他是一個7點態度量表,0表示完全異性戀(只有異性戀性行為)6表示完全同性戀(只有同性戀性行為)。12345似乎應歸類為雙性戀??但如此歸類並不適當,我們到底是在測量『性行為』還是在歸類『性傾向』,還有性傾向真有程度上的差異嗎?
很多人選擇終身異性戀,有些人選擇終身同性戀,如此看來人類的性傾向似乎可以恆定一輩子,意外地也有些人遊走在兩種傾向中(雙性戀),所以實在很難去說人的性傾向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
至於可不可以變回來,跟前面所言一樣。可以改變的個案,不用大家幫忙他自己就會回來,不能改變很確認的個案,你費了很大力氣,他一樣不回來
當大家把焦點放在『性別』『做愛方式』……等議題上,我倒覺得其實情感才是最重要的一環,只是因為最終的性行為的部分太容易引發大家的興趣而把焦點完全集中在『性』議題上而忽略『人』的其他價值。
同性戀、變性慾、陰陽人、變裝癖、第三性公關、人妖???
同性戀者很容易和其他的稱呼混為一談,這會讓人除了加深不好的印象外,更是和『變態』掛在一起,所以在此試著做一些說明,其差別如下:
異性戀-----愛戀、做愛的對象是不同性別的人
同性戀-----愛戀、做愛的對象是同性別的人
變性慾-----對於現階段的性別,無法容忍相處,亟欲改變成另一種性別
陰陽人-----在一個人的身體上同時擁有男性與女性生殖器
扮異性戀物癖-----喜歡並實際的去穿著不同於目前性別的穿著打扮,但對自己的性別認同是沒有障礙,也就是說沒有變性的慾望(只有男性個案)
第三性公關-----可能包含以上狀況的人所組成的工作團體,當然也包含一般男性
人妖------泰國社會下特殊的產物,應歸類為變性慾者(男變女)。在變性的過程中可能出現類似陰陽人狀態,有乳房有陰莖(萎縮)但還沒有陰道
以上確實會被一般人歸類為『變態』,但在和他們進行治療時,你會很清楚看到他們真的只是一個『人』,一個帶著與性相關問題的『人』
臨床心理師能幫忙什麼?
基本上臨床心理師不是用來證明你是不是一名同性戀,因為同性戀不是病就沒有任何診斷需要,更沒有人會為你下任何證明(因為有證明,你不一定就會快樂)。但你會在過程中出現許多的衝突困擾,甚至影響到情緒與人際關係,更嚴重也有自殺的可能。這個時候就亟需要有專業的臨床心理師來協助你,除了獲得支持外,更可以和你一起澄清問題。在這過程中你可以更瞭解自己的狀況,為自己做最適當的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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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3-2013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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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知道你的遭遇很同情,我老婆认识我前也是同性恋,而且连男人也看不上的!我曾问他为什么肯和我在一起,他说同性恋没有多少个可以长久的,加上他们的生活有些乱(关系),所以坚决放手一搏,到现在,女儿一个了,还和我家人相处很好。我有听说过找治疗师可以有帮助的,要嘛就打荷尔蒙针。现在医学发达,总有路可以走的。不要那么不开心吧。我老婆的朋友,从和女生拍拖9年,分手当同性恋者,又分手,又和他女友在回一起,她告诉我老婆说同性恋是不长久的,好好的冷静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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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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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使者 发表于 7-3-2013 02:58 PM 
其实,建议你去看医生,听听建议。 很多也是有这类式的情况的。
同性恋不是一种病态 这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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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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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男 发表于 7-3-2013 04:18 PM 
那里能找辅导员?我很痛苦。
楼主 , 我想你是先天的 就算要铺导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曾经也因为自己是PLU而排斥自己
觉得自己很肮脏 很变态 很不一样
我曾经讨厌自己为什么要做伤害家人的事情
我爸妈也不能接受 我现在是在柜子里的PLU
一切按部就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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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13 08: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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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男 发表于 7-3-2013 05:49 PM 
同性恋是一种病吗?心理医生能改变吗?
同性恋在前在世界神经病的名单里删除了
同性恋不是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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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7: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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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e1219 发表于 9-3-2013 12:54 PM 
楼主,你的状况我非常同情...因为我的状况跟你差不多,可是你的比较严重
我把我自己的经历与你分享.
两姐弟都是,那么是不是遗传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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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9: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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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62 发表于 9-3-2013 02:01 PM 
其实,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虽然我选择了和男人结婚,可是我不开心也不幸福。跟男人结婚是逃避,因为两方父母 ...
你和老公都曾经是同性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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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6-2013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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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与爱之间,我还是选择了前者。其实有几位楼上的大大们的建议也不错,就离开这里,说想去闯出一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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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3 09: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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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同性恋这条路,背后很多心酸故事。
也很多父母接受不了,如果自己是孝子或孝女,
必然要做出伤害很多人的事。
要牺牲自己去跟男/女结婚,
践踏自己一个几年或十几年的生活,
有孩子的等孩子长大,没孩子的等时机,
最后,伤害了,娶你的男人,嫁你的女人。
父母一片爱心,往往就是孩子日后的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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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3 09: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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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男 发表于 9-3-2013 02:51 PM 
我中学时期还会为了女子伤心吃醋。。。慢慢的没有了感觉。
所以我能说你不是天生的同性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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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3 1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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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7-2013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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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有兩個:
1.父母只有一個,而且有僅剩沒來世。
2.你的人生也只有一輪,沒有take2。
我覺得:真愛無關乎性別,愛應該是無私、真誠、互相的,《酷兒理論》主張,世上本來就沒有與生俱來的男女,絕不認同長著陰莖就是男,有陰道就是女,所有性別都是後天教化,學習而來的。愛是一種感覺深沉的;性別是一種表徵,表面的。要分清楚。
我給你的建議:你若要兩全其美,只好在你父母離世以前都安守“他媽的社會規範”,繼續賣力演出你“喜歡女孩”這角色,等他們都離開了,你才繼續你的路。
這世界就是如此嘰歪,社會規範之所以強大而無法輕易破壞,是因為一群嘰歪人都在為自己的利益而做出的自私捍衛行為。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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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3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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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孝子,又要坚守自己取向,谈何容易~只想问一个问题,你喜欢小孩吗?你希望拥有自己孩子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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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3 11:17 A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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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得开心点,反正父母亲戚都知道了,就让他们说吧! 告诉自己告诉别人 I'm gay! So what!? 虽然说容易,做起来很难,可是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人生是自己的,谁也干涉不了,结婚生子不是做给人看的。其实你不开心的原因是你太在乎别人怎么想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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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3 1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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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现在和你的状况一样,我也是很想继续做孝子,但是我又不能放弃现在的。然后又很想要有自己小孩。。。所以楼主你现在情况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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