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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12: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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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0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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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明白了,那麼以後網友遇到各式各樣的其他網友時,就可以用自己認為最文雅的形容詞去形容對方,比如我最 ...
《文治征塵》 发表于 17-4-2012 10:04 AM 
我从来没有打算用任何理由脱身,我不需要
我就只是在解释我作出那段回复的出发点及原因
目前我已作出充分解释,没必要的话我不打算再继续与小人纠缠
至于大家要怎么看,我不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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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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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的玩具-JC 于 17-4-2012 02:23 PM 编辑
整件事情明眼人都清楚知道是谁在搞些小人动作,制造事端
而我作出那段回复的出发点及原因也已解释清楚
剩下的,就交给相关人士去处理,我无任何异议
对于整件事带给一些网友及佳礼管理团的困扰,我深感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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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4-2012 0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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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回复我的内容里看他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自负,顽固,自我感觉超级良好,最受不了的是还要倚老卖老
我实在不了解什么时代了为什么还有人竟然会认为年龄大过人就一定厉害过人
殊不知他全部所谓老练的分析根本都是他一厢情愿,根本毫无说服他人之力,跟他说话名副其实对牛弹琴
他的脑袋已经严重闭塞了,任何人的话他都听不进去了
*不好意思允许我发牢骚下,实在受够这种脸皮厚过棺材板的人了
神的玩具-JC 发表于 14-4-2012 03:05 PM [url=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9155921&ptid=2747380][/url]
这样叫作诬赖,太好笑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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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4-2012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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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陈年旧事,莫讲是几年前,就算上个月发生,我都已经忘记了内容了
郭富城的仇人 发表于 16-4-2012 09:42 PM 
之前找人吵架,再之前又是找人吵架,再再之前也又是找人吵架,现在也只不过是找人吵架罢了。
都是陈年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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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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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找人吵架,再之前又是找人吵架,再再之前也又是找人吵架,现在也只不过是找人吵架罢了。
都是陈年旧 ...
there7888 发表于 17-4-2012 06:06 AM
两年前的吵架,当时的版主已经给了警告,而他们也扣过我的分数。最近的吵架,现任版主也解决了,我也被警告过。只是你一直不满被扣分,被警告和被禁言,才找D陈年旧事玩报复,因为你永远觉得自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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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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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打算用任何理由脱身,我不需要
我就只是在解释我作出那段回复的出发点及原因
目前我已作出充 ...
神的玩具-JC 发表于 17-4-2012 01:10 PM 
我也不敢恭維了........連小人都說出來了.(相信你不懂得如何尊敬別人,所以導致別人也不會尊重你)
就請網管出來為自己的版主評評分吧.
如有冒犯,請原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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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2012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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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皮厚过棺材板,这样的形容词出自一位版主的口中,的确是有点问题,公开和网友骂战,或公然和网友一起灌水,对身为版主的来说,都是不恰当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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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0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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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02: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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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 《文治征塵》
我觉得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如果你去翻回所有贴,我觉得版主已经做完该做的了。如果那样还有错,我看全佳礼的人也有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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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09: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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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 alexander_josh
最大问题是楼主一直带着那些仇恨做人,少少事情都要玩报复。正如两年前的骂战贴,他还要找回来说。
其实很多骂战是可以大事化小,不过他好胜而永远认为是人家的错。这个投诉贴可以看得出他仍然有很强的报复心理。
一个成年人居然连这些小事情都看不开,他真是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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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10: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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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文治征塵》
我觉得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如果你去翻回所有贴,我觉得版主已经做完该做的了。 ...
alexander_josh 发表于 18-4-2012 02:13 AM 
這點你真的錯了,我們討論的不是版主有沒有盡職,而是討論身為版主應不應該公然的跟網友開罵還言蔕挑釁,人身攻擊和嘴咒之詞,簡單說知法犯法.我看你還是先搞好問題才不大惊小怪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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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1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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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 《文治征塵》
我看得比你清楚,他们的争吵我也清楚。如果一个人100件事情和你吵100次,我不觉得你还可以忍。版主已经好言相劝了很久。呵呵。你看完所有的事情才来乱,别认识少少当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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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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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你真的錯了,我們討論的不是版主有沒有盡職,而是討論身為版主應不應該公然的跟網友開罵還言蔕挑釁, ...
《文治征塵》 发表于 18-4-2012 02:35 AM
版主的今次言论是很过火,不过都是因楼主的超级幼稚报复行为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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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8-4-2012 0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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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alexander_josh
还有很多东西你看不到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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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012 0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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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发表的权利。只要不犯规。
对于意见不合者,对于无法认同其辩论态度者,话不投机者,请选择反驳其言论,或请选择无视。
神的玩具-JC 版主的言论,是针对网友,而不是针对事情的评论。
已经触犯版规。特此扣300分处理。
希望大家都能就事论事的讨论。针对课题,而别针对个人/网友。
希望大家交流愉快。。
就此关闭,有任何问题请短消息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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