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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0: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MC0362 于 7-3-2018 09:1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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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0: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情况犹如,你内射了,才忘记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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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foong92 + 5 精品文章
Heartless0320 + 5 精品文章
Tyohjy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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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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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件你也签的下手,佩服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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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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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1:1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offer letter而已吗?直接辞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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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1: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3個月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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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1: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也要两个月notice?
试confirm 了才两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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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3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SMC0362 发表于 26-12-2013 11:24 PM
好比試用期這樣
要到了mac才給我正式員工
可是回家和家人商量才知道..............................

那么你的工钱一个月嘛还低过最低薪金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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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12:19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小孩。。。以后别乱签文件。告诉他们你要拿回家看(绝对有这样的权利,如果老板不肯让你带走,就是有问题了)。

就是有些公司喜欢欺负没经验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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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12:3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去啦,他们不能做什么。
法律上他们不能告你,虽然你签了;因为他们没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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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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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什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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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SMC0362 发表于 27-12-2013 12:45 AM
可以做一天就走人嗎??剩下你幫幫忙下 多7個小時要上班了

不方便给认何意见。。。你的情况很特殊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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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7: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行业的 ?? 日工 RM26 ?? 学徒哦 ??

除了薪水那个部分比较模糊之外。。

其他的都非常合理。。而且。。你老板有点破坏行情之嫌。。
因为一般上都是 三个月辞职于三年不得参与相同或者有关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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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7:2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h3op 发表于 26-12-2013 10:28 PM
这条件你也签的下手,佩服你啊

条件不错啊。。为何签不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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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8: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的。。。

朋友有过类似的CASE,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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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心啦,合约第二条是犯法的。Automatic取消。

Contract Act 1950

Agreement in restraint of trade void

28. Every agreement by which anyone is restrained from exercising
a lawful profession, trade, or business of any kind, is to that extent
void.

但这不代表整个合约作废。一般上是那条作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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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9: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披狼皮de羊 发表于 27-12-2013 07:23 AM
条件不错啊。。为何签不下手 ??

2.是不成立
3.直接没有去上班,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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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3 09: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probation period 可以resign。不必给2 个月Notic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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