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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欲提告8同學性侵女兒 收20萬後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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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三少女,2年內陸續和8名未滿16歲的男友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后帶她到警局提告,再向8名少年的家長分別收取30萬至60萬元和解金,得款逾200萬元(約20萬令吉)。
她理直氣壯對警方說:“我看到對方家長都很有誠意溝通,才會撤告。”警方認為內情不單純,正追查少女母親有無教唆犯行。
警方調查,少女母親在新北市經營俗稱“茶店仔”的有女陪侍卡拉OK店,多年前離婚,女兒由她照顧,家境並不寬裕,對女兒疏于管教。
警方指出,今年6月,少女母親帶著女兒報案,表示女兒遭同班男同學性侵。警方調查后,發現這名男同學與被害少女是男女朋友,過程中兩情相悅,無暴力脅迫。
社工接獲通報,介入協助少女驗傷並進行心理輔導,發現少女的兩性觀念有相當程度偏差。對于母親告男友也毫不在乎,甚至說:“我媽說男人就是罪有應得,叫他們賠錢和解,也是剛好。”
警方及社工認為案情不單純,深入追查發現少女母親在兩年內已陸續向女兒另7名男友提出性侵告訴,每次都以和解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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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兩年獲利20萬馬幣
厲害厲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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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08: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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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09: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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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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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把女兒當作是高級的妓女吧 
20萬除8, 做一次要2萬5馬幣 , 應該是紅牌中的紅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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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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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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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该不会推女儿出去接客吧~
通常孩子们的父母都会息事宁人~
给了要求的款额就好了~
那位妈妈应该也是看中这一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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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10: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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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很像仙人跳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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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9-2013 11: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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