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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财产分给子孙算布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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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2 08: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将财产分给子孙算布施吗?

我們華人最照顾自己的子女, 一般的观念均是让子女继承自己全部的财产,以下的因果剖悉非常有道理,尤其是非常多的西方企业富豪,均习惯成立慈善基金会,将自己的财富转入做慈善事业,而仅让子女得少部份. 西方社会不懂因果之说,很多行为却暗符因果,值得赞许.反之華人社会的企业富人,回馈社会的比例和西方相比显得非常少,原因是不是和传统的肥水不落外人田观念有关呢 ?

有這麼個问題問說 : 因果律中提到把钱财布施出去可为自己种下福田,将现有的福报转化为更大的福报。但若是将财产分给子孙,算不算布施种福田?另外,若被政府扣了一半遗产税,那些税金算不算种福田?因为自己并未享用福报,而是给别人拿去用了,故子孙福报?

答∶子孙算是「我所」的一种,将财产分给子孙,是「我所执」。将来虽亦会得果报,但只是从我所执而产生继续轮回生死的果报;子孙也不属於福田,不会转化为来世更大的福报,他们只是依自己的福德来接收此世应有的福果;世间老人们观察世间相,看见了这一点,所以说∶「一枝草,一点露。」子孙来人间,并非全无自己的福报而纯从父母获得施舍;父母此世所拥有的福报,有一大部分是子孙分内应有的,特别是父母壮年或老年时才获得的福报。所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子孙,并不是全部都可以认定为布施,只是将子孙应有的财产保管而移交出去而已;只有自己分内应有的福报遗留给子孙时,才能说是布施给子孙,所以有智之人会衡量状况而作适当的布施,作为自己舍寿後往生来世的凭藉,保持自己来世修道的资粮无虞。

关於布施的因果,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乃至等觉位也仍无法全部了知,所以佛说「唯有诸佛方能全部了知」。关於布施的因果相,《优婆塞戒经》中有很详细的说明,请自行阅读,应该会有更深入的了知。

另,政府依法课遗产税,是世间法律所定;政府依法保护人民,人民依法纳税;这是相对的义务,应算是交易的一种,并不是布施,与来世福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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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2 11: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子孙贤, 留财给他也许有用,能在人间作更多好事。不留给他,他聪明的话,也能自力生。
若是子孙不贤,留给他也会败光,更坏的还会拿去作坏事。若怜憫他,怕将来无着落,也可以至少让他有些衣食。

因为事情会因有许多因素,因人,事,环境,当时社会的大势等等的考虑(比如战乱,灾难时刻), 钱要怎么用根本没有一定,留给子孙跟布施,好像不是很能扯得上吧。

而且因果的道理, 那个人应得的,
布施要考虑利益得失的话,可以看四十二章里面的一句,

饭恶人百,不如饭一善人;
饭善人千,不如饭一持五戒者;
饭五戒者万,不如饭一须陀洹;
饭百万须陀洹,不如饭一斯陀含;
饭千万斯陀含,不如饭一阿那含;
饭一亿阿那含,不如饭一阿罗汉;
饭十亿阿罗汉,不如饭一辟支佛;
饭百亿辟支佛,不如饭一三世诸佛;
饭千亿三世诸佛,不如饭一无念无住无修无证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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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12 1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今生会有富贵,都跟过去世有布施而来,类似的故事,经典上有许多。这里暂不说。
若说到财产和这个因果的问题,我提供以下这个故事,出自于明朝的《清涼山志》(清凉山,指中国佛教四大名山的五台山)


白话文:

     隋朝代州有位赵良相,家产上万,他有两个孩子,长子叫赵孟,次子叫赵盈,其中,弟弟赵盈强,哥哥赵孟弱。父亲死前把家产分成两份,哥哥赵孟得的多。等到赵良相死了,赵盈尽占哥哥的财产,只给哥哥一所园屋,赵孟只有靠打工养活自己。

    不久赵盈死去,转生为哥哥赵孟的儿子,叫赵凡,后来赵孟死了,生在赵盈家里,给赵盈当孙子,叫赵先。到长大时,孟家越来越穷,盈家越来越富,结果赵凡给赵先家作佣人,这样来养活度日。

    一天,赵凡的寡母对他说:“赵盈占你家产,使你贫穷,今天你去作他的奴仆,能不羞耻吗?”赵凡听后,怀恨在心,欲杀赵先。

    开皇初年,赵凡随赵先朝五台,进入峨谷东面几十里之地,山谷深旷无人,这时赵凡拔刀对赵先说:“你祖父和我父亲本是弟兄,但你祖父霸占我家产业,导致我家世代贫穷,今天还要做你仆人,你忍心吗?我今天要杀你。”

    赵先见势不妙,赶紧逃跑,赵凡一路追入树林,赵先见到一座草庵,就飞跑进入草庵,这时有位老和尚出来,对赵凡说:“你来干什么?”

    赵凡说:“我追冤家。”老和尚大笑说:“你暂时放一放,我让你自己认识它。”

     然后给他一种药物,以茶汤服下,他才如梦初醒,回忆起往事,感愧自伤。

    老和尚说:“赵盈是赵凡的前身,他霸占哥哥产业,实际是自弃福业,赵先是赵孟再来,他只是领取份内的家产,他父亲的遗嘱还在呢。”两人听后,即舍弃世俗之家入佛门修道,后于弥陀庵去世。


原版文言文
隋朝代州趙良相‧家資鉅萬‧有二子‧長曰孟‧次曰盈‧盈強‧孟弱‧其父將終‧分家資為二‧孟得其上。及良相死‧盈盡霸取其兄之產‧止予兄園屋一區。孟恃傭力以自活。未幾‧趙盈死‧生孟家為子‧名環。後孟亦死‧生盈家‧與盈之子為兒‧名先。及長‧而孟家益貧‧盈家益富‧趙環即為趙先作僕使為生。諺云‧天道弗平‧盈者益盈。環一日‧聞其寡母曰‧汝叔盈‧霸汝家產‧致汝世貧‧今至為其奴僕‧可不恥乎。環因懷恨‧欲殺趙先。

開皇初年‧環從先‧往朝五臺‧入峨谷東數十里‧深曠無人。環拔刀謂先曰‧汝祖‧我父之弟也‧汝祖霸我家產‧致我世貧‧今為汝僕‧汝其心忍乎。我今殺汝矣。先即捷走‧環逐之入林。見草庵‧遂入。有老衲謂環曰‧子將何為。環曰‧吾逐怨對也。老衲大笑曰‧子且弗為‧令汝自識之。即各授以藥物‧令充茶湯。環食已‧如夢初醒‧盡憶往事‧感愧自傷。老衲曰‧盈乃環之前身‧霸兄之產‧是自棄其產也。先乃孟之再來‧受其先業‧父命猶在耳。二人遂皆棄家‧從僧修道‧後終于彌陀庵。事見清涼山志。因果報應‧彰明顯著‧如響應聲‧如影隨形‧絲毫不爽‧如此一班貪狠者‧能弗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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