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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届满了,但是没有留意,结果店主说下个月届满,原本五百块,要起到1200。。。
1200我是肯定不要了,但问题是我需要时间找另外的地点,如果我下个月一号不搬,后果怎样???因为店主事先根本没有通知说不租给我,突然才说要起租,店主的做法有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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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4-2009 03: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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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理来说,合约满了,租主可以更动租金。
合约到期,不用屋主通知,自己也该作打算。。。。。
如果不搬,就等于愿意续租,签了合约就得还1200的屋租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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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4-2009 08: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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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TA里面有没有option to renew?
有的话有没有说店主能够起多少租金?
如果全都没有,屋主的确可以不用给你notice,除非原本的TA里面有写要给not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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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7-4-2009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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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iyet 于 27-4-2009 08:55 AM 发表
原本的TA里面有没有option to renew?
有的话有没有说店主能够起多少租金?
如果全都没有,屋主的确可以不用给你notice,除非原本的TA里面有写要给notice。
TA说明可以延长一年,不过是双方同意的租金,所谓双方同意,这就是漏洞。店主要天价,难道没有法律条文可以保障tenant吗???店主要一百万也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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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4-2009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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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ianopy 于 27-4-2009 10:55 PM 发表
TA说明可以延长一年,不过是双方同意的租金,所谓双方同意,这就是漏洞。店主要天价,难道没有法律条文可以保障tenant吗???店主要一百万也合理吗???
通常所谓的法律条文是有的。
但是你得incorporate进你的合约里面。通常TA在option to renew那边都有写agreeable rent with not more than 10% of the current rental.
如果你原本的TA没有放这个clause进去的话,在合约精神胜出的情况低下,没有任何的法律条文能够保障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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