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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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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
1)
中学毕业,十九岁,花样年华。为了不再浪费花样年华在每天三个小时的转搭巴士上,于是决定买架摩托。在那个唱片行都只卖卡带的年代,骑摩托是普遍被接受、也还不被认为是极度危险的行为。并且如果你的摩托帅气的话,或者是你帅气的话,飚摩托的血性男儿肯定是美眉们热情眼光的焦点。
在买摩托的前一天,我作了整天的梦:梦想自己骑着包壳的大型战车,载着心爱的梦中情人,她紧紧地抱着我,两人都不戴铁帽,奔驰在午夜的高速公路上,背景播放着天若有情的主题曲(歌名也叫天若有情)。多么浪漫啊!
那时候的梦想真简单,那时候的自己也容易满足。
不过,我终究得回归现实,并且很快的回归现实。去到摩托店,老爸只是围绕着一架小绵羊看,我不忍心指那架比这架小绵羊贵一倍的大战车,不过就算我指了,结果也会是一样,我不习惯做没有结果的努力。然后这架小绵羊就陪伴我走过了我最后数年的青涩岁月。不知谁说的,相守的,未必是相爱的。
阿力,我的死党。皮肤黝黑,身子干瘦,腰围甚至比很多女子还细。他样子看上去象纵欲过度,其实他本人也真是纵欲过度的。但我想帮他澄清的是,他身子干瘦和纵欲过度无关,因为在他还不懂何为纵欲过度之前就是干干瘦瘦的,我从小学时代就认识了他。
他中学还未毕业就休了学,做做散工、泡电子游戏场、卡拉ok唱歌、骑摩托在马路上找人挑战,都干一些我这种每天啃书背书等考试等毕业的人梦寐以求的英雄事迹。他时常说:“你看,林伯还不是没读过书,还不是一样成为亿万富翁?”
不知道林伯的发迹史对后人的影响究竟是好是坏?
但,我俩依然是情同手足的好兄弟。至少那时候我这样认为,他也是如此认为。
我们还有一个好兄弟,叫阿虎。他基本的责任就是花他老爸的钱。我们兄弟三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阿虎出钱,我和阿力出力,不会让阿虎一个人花钱花得太辛苦。多年后的今天,自己仍搞不清楚,我们究竟是为了阿虎的钱和他有难同当,抑或是为了和阿虎有难同当而帮他花钱。
2)
下午四点,房间里很闷热。起床拖着朦胧的脚步进入洗手间刷牙洗脸。昨晚喝完茶回来后由十二点开始打机打到早上六点,竟然只破了一关,这游戏是超难的。下星期中期考试,院方特地放我们一星期假让我们在家温习,今天已经星期五了,什么都还未开始过。上星期跟阿虎借来了这款游戏,本以为两天就可以将它爆了,奈何……
还有三个小时就得去逛夜市场,听他们说丽儿每个星期五都会逛夜市场。丽儿是读美术设计系的学生,眼睛大鼻子挺的标准美人。我很喜欢她。相信也有很多男子和我一样。但我觉得,她不喜欢其他的那些男子。不过这也只是基于我的揣测而已。想接近她、认识她,不一定要发展什么的,普通朋友也好,总比现在这种情况强,日思夜想的就是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怎样?
这是爱吗?抑或暗恋?天晓得。之前小学与中学时代也发生过几次如此的情形,然而随着升学或转学不再遇见那相关女子后,慢慢地就会忘掉了那女子,先是她的容颜慢慢地淡化、轮廓慢慢地模糊、最后连她的声音也逐渐变成了如空地的回音般,越传越低,若有若无。眼缘对了,相识了之后却发觉感觉不对,所以草草了事。虽曾同窗一场,搞不好以后在街上相遇也不相识了。我反复思量,觉得问题可能出于自己本身,是对于感情不执著吗?或者太过于执著,等待那一位一百分的女神出现?
人怎么会没有缺点?可我却偏偏盼望有这么一位一百分的女神出现。总而言之,本身也讨厌自己对感情的态度。这次又会如何呢?希望丽儿不理睬自己,死了心后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电话铃声响起,妈妈接听后说找我的,那时候的手提电话还不是一般家庭负担得起的。我抹干净脸然后走过去挂电话的角落,电话筒传来阿力的声音“喂,等下你去学院附近逛夜市场吗?九点半在摇摇冰的档子等吧,我去载Sharon来一起逛。”我放下电话,回去二楼房间,走出阳台,点了根香烟。Sharon?大概又是阿力的新女朋友,他大约三四个月就会换一个女朋友,每次带女朋友出来时都会当我和他女朋友已经很熟了,一直对我说:“怎么今天这么静?说话嘛。”阿力以为所有人都会像他一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与人相熟起来。况且我和他的女朋友们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从未有过再见面的记录)。阿力曾经问过我某次某次在什么什么地方介绍过给我认识的长发女子叫什么名来了?因此我也懒得费心神去应酬他的女朋友们,免得落个帮阿力记女朋友名字的下场。
天空轰隆轰隆雷响,四点半,要下雨了。希望雨七点之前会停。如果,七点前真的雨停了,我和丽儿或许真的有缘分。
3)
阿虎准时九点在我家门口出现。昨晚他打电话约我去巴生一间足球酒吧喝酒并看今晚的英国足总杯决赛,曼联对垒纽卡索。说我们三兄弟很久没有聚在一起了,出来喝两杯吧。我打了个电话询问丽儿的许可,说是询问,其实是通知,丽儿知道我的固执性格,她时常说我这就是独生子的性格。临挂电话时丽儿还唠唠叨叨:“都不明白足球有什么好看?几十个人追一粒球。”其实,我也不明白走了五六间百货公司,十多间时装店只为了买一间白色衬衫又有什么乐趣。当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
我们九点半到了那间足球酒吧,选了一张位置适中的桌子。十个客人中有八个是穿曼联球衣的,一个穿便装,剩下的那个穿纽卡索球衣。
“我下注了纽卡索,五百元。”对于有一个驾平治的父亲的儿子来说,五百元赌注是轻描淡写的,尽管阿虎还是一个学生。
“曼联超热,实力也强。为什么选纽卡索?” 阿力问道。
这时候女侍应捧来了一支十八年的威士忌,两碟薯片花生什么的零食。冰镇威士忌可乐,是我们到酒吧的指定菜单。第一轮,肯定是干杯。干杯后,阿虎点了支香烟,道:“我喜欢爆冷的感觉。”
阿力沉默,继续地吃薯片,心想你老爸有钱当然可以给你五百元买一个爆冷的希望。阿虎当然不会知道阿力心里在想什么,虽然他们情同兄弟,但毕竟不是亲兄弟;即使是同一个母亲出的孪生兄弟也不可能知道彼此的心里在想什么。
阿力最近和一群地痞混在一起卖翻版影碟,那时候翻版影碟事业刚刚起步,夜市里的翻版影碟档口从街头排到街尾,生意火热得不得了,卖正版的专卖店一间接着一间关门。
“最近的影碟生意如何?”我问阿力。
“越来越忙了,最近老板又打算再开多两档,人手上调配不过来呀。” 阿力举起酒杯又干了一杯。
“那请多两个人不就解决了吗?” 阿虎拿起酒杯啜了一口道。在大投射荧幕里穿黑白间条球衣的纽卡索队正被曼联围剿,阿虎眼睛盯得死死的,仿佛聚精会神就可以把爆冷盯了出来。
“不是这样容易啊。做我们这行的要特别小心,怕招惹上警察和反翻版组,所以样子生的都不会请。” 阿力笑了笑。
“原来还有这样的学问在里面,那你们怎样请人?” 阿虎恍然大悟。
“去学校找啊。现在的中学生都有在搞组织,找几个中学生头目,他们年少气盛什么都敢做,又肯定不会是警察的人,每一块碟让他们抽两元佣金。他们做兼职之余,我们又可以省本钱。”
的确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不怕影响他们的学业?”
“他们在学校都是在混日子的学生,又有什么学业可言?再说,他们帮我们每天做那四五个小时就可拿千多元,很多大学生也未必有如此收入。” 阿力又干一杯。
“喂,中学生都赚千多元,你们这些大哥不是赚更多?” 阿虎听了不以为意。
“五六千吧。” 阿力张开右手掌。
我心里打了个突,在那个年代,请一个经理才花费三千元。忽然觉得自己毕业后再深造是在浪费时间。
“那你的老板?”阿虎心底不相信,不过脸上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超过两万。”阿力打出胜利手势。
那晚的足总杯决赛,曼联赢了个二比零。阿虎没有什么失落的感觉,他载我们回家时还随着电台播的歌曲边哼边打拍子:“我会擦去我不小心滴下的泪水,还会装作一切都无所谓……”
是的,是浪人情歌。
回到家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打电话给丽儿,向她交代今晚上所发生的事,决赛成绩,喝了几多杯酒,女侍应漂不漂亮,我们三个的谈话,等等……总之是不在她掌控之下的这几个小时所发生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得一一呈报。
“你后悔继续深造?”听得出她的声音有点不悦。我和她说了阿力卖翻版赚大钱的事。我沉默。她认为我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就是深造的关系彼此才能在一起。
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不清楚那时候为什么自己不就丽儿的角度想一想就和她讲了那番话。我真的看钱比自己的女朋友来得重要?还是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是丽儿小心眼了?难道前途和爱情不能并行?或是当初如果我不选择深造的话,我和丽儿就肯定不会相识?我总认为,我们能在一起,绝对不是因为这间商业学校的关系,是因为缘分。
缘分是因果关系吗?但愿不是,我宁肯缘分只是纯粹的缘分,而不是爱情专家所讲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也不愿意接受什么茫茫人海能相遇概率是百分之几的数学论据。我认为,缘分就是,没有任何言语词句可以解释,没有任何方程式可以分析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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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9 10: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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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二)
4)
我穿上了我认为最酷的那件黑色防风夹克。外面下着毛毛雨,加上云顶本来都是冷的,这黑色防风夹克终于可以发挥它除了耍帅之外的作用,保暖。中期考试完毕以后学校有两个星期假期,班上同学组织了三天两夜云顶游,我见这两个星期反正闲在家里,加上旅费又不贵,于是在报名册上签了个名。
刚刚泡完热水浴,正在搽发胶的当儿,阿星的声音又在洗澡间门外催促了:“喂,你快点好吗?怎么男人洗澡洗得比女人还慢?”外面天寒地冻的,不泡个半小时的热水澡能驱寒吗?也实在不明白阿星,明明不足廿一岁进什么赌场?说什么见识见识,赌场里什么场面电影里不就有得看了吗?
我套了那件黑色防风夹克,和阿星走向走廊尽头的电梯。乘搭电梯的当儿,阿星说:“没问题的,上次阿辉他们还不是装模作样地进了?等下只要我们自然一点,镇定一点,担保过关啦。”阿星好似正在教导我如何打劫赌场般。
“阿辉的样子长得老成当然给他混了过去,我十六岁的样子你叫那些保安如何放我进去?”
阿辉“呸”一声,这时候电梯到了底层,电梯门开了。
丽儿站在了电梯门外。她身穿黑色毛衣、深蓝色牛仔裤,常常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她瞥了我一眼,跟着眼珠就盯着地板看了。那一刻不知有多久,感觉好像过了好久好久,不对,简直如时间停顿了一般。如果时间不是停顿了,她那一刻的身影我又怎么会记得如此清楚?我连她前额头发开了多少撮发丝也可以一一慢慢细数。然后,我和阿星步出了电梯,丽儿步进了电梯。
“怎么样?漂亮吧,不过人很酷。上次我也给了封表白信她,到现在还没有回复。其实,做普通朋友也可以呀,怎么完全不理睬人……”阿星用手肘推了我一下。
“阿星,你自己先去吧,在赌场门口等我。”
我停住了脚步。
“啊?”
阿星一时间会不过意来,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对于当时自己的行为也是会不过意来,那可能是条件反射吧。我转身走回电梯口,看着两道电梯门正在把我和丽儿的相连空间愈夹愈狭,就在那空间快被夹剩一条缝儿的一霎那,我的食指按上了开门按钮。
电梯里只有两个人,我和丽儿。我看了看电梯里的按钮面板,八楼的按钮被按亮了。我没有按任何钮,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目的地。
“晚上好。”我对丽儿说,但是我不敢面对着她说。
按钮的灯慢慢地升上,电梯里依然沉静,丽儿的眼珠依然盯着地板。
“上来度假吗?”我继续寻找话题。她继续沉默。
按钮灯升上了七号,时间无多。我转过身体,面对丽儿道:“丽儿,其实我……”这时候‘丁冬’声响起,电梯门徐徐张开,丽儿又瞥了我一眼,然后一声不响地步出了电梯。
接下来我愣在电梯里很久很久,随着电梯上上下下。
那晚我让阿星在赌场门口干等了三个小时,我从电梯出来后就径自回去房间了。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坐在阳台里边喝边抽烟,一罐接一罐地干了,烟蒂就丢进空罐里,一直喝了六罐。越喝越没有醉意。丽儿的两个眼神,竟这样瞥散了我的魂魄。我在等待着我的魂魄归位,我要确切地想想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5)
一觉醒来,已经是六点多了。刚才躺在床上看数学题,看着看着眼睛就迷糊了。数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代数了,我喜欢它那永远平衡的方程式,永远理智的拆解与分析,永远都会有一个标准答案正在等待你。不象人世间的混沌。
吃饱饭洗过澡后看了一个小时千篇一律的连续剧,然后骑电单车去商店街的网吧上班。我在这间网吧兼职,每周二到周四,每一天五个小时,八点到一点。老板娘叫萍姐,四十左右的人,历经沧桑的人。她这间网吧的工作班底全都是由象我这般的半工读生组成,阿苓顾早班,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八点,基本上是没有休息的。凯文是顾我工作日之外的晚班。老板娘的工作是中午来开门,晚上来锁门及点算营业额,以及在我们请假的日子里客串我们的角色。
我很羡慕老板娘这份每个晚上都带着一叠现钞回家的职业。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但阿苓和我说,老板娘好象有养一个小白脸,试过几次中午时老板娘打电话给她说忙不过来,等一下会有一个三十岁叫阿Ben的人拿钥匙过去开门。那个阿Ben每次出场都是睡眼惺忪的,都中午十二点多了。正常人来说,都已经在吃午餐了。
我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不便评论。不过对于他人的意见,我的态度是可听可不听,就当作是饭后的话题。
晚上十点,顾客比平常的少一半,我走出店外,冷风刮得很紧,晚空不时传来隐隐轰隆声,一场大雨看似要下了。我站在店门外点了根烟,大风刮得烟头忽明忽暗。不知这场雨来得及在待会儿放工时停吗?每个晚上都会在我家附近草场的电话亭打电话给丽儿,无论长如两小时的电话,抑或短短数句的寒暄,都会在那电话亭打。
6)
“哈喽,请问是丽儿吗?”
“我是。”
忽然间不知道要讲什么,之前明明准备了可以讲两个小时的话题的。
“丽儿,其实我是上次你在云顶酒店电梯里遇到的那个男子。”
然后一阵沉默,静得离谱的沉默,静得耳中只听到草场的蛤蟆
的叫声,此起彼落。我投了两个五角币让这段沉默维持下去,那时候三分钟才收一角钱。沉默让从开始抓起电话筒就突然袭来的不安与紧张持续了下去,并且愈演愈烈,我已经满手心汗了。
“丽儿,”我尝试打破沉默。
丽儿继续沉默。
“丽儿,”她可能没听到。
“你有什么事吗?”语气好似有点不快。
“其实只是想和你说声抱歉,那天在电梯里太冒昧了。”
“就这样而已?”
“嗯……”顿了一会儿,我也只能道:“只是这样而已。”
“不用紧,我也已经忘记了那天的事了。你还有什么事吗?”
“没有了,晚安。”除了这样说,我想不出其他对白。
丽儿只‘嗯’了一声就盖上电话。我第一次和丽儿的通话就如此结束了。
晚空飘起毛毛雨,我走出电话亭上了摩托,踩着了摩托。引擎自顾自地喧叫。跟着我转动钥匙将引擎扭熄。那晚我没有回家,在摩托上坐了一夜。
[ 本帖最后由 vios6038 于 30-1-2009 10:4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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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9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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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三)
7)
“天,今天生意不好,十二点就放工吧。放工后一起去吃宵夜好吗?”
我想了想,反正提早放工,多一二个小时出来,吃完了宵夜再打电话给丽儿也不打紧,于是就答应了老板娘。
老板娘叫了福建面、广府炒和两支黑狗啤。吃完面之后,老板娘又叫了两支黑狗啤。老板娘喜欢化浓妆,眉毛是纹上去的,四五条金链挂满她的颈项。她边啜啤酒边抽烟,拿酒杯与抽烟的神态,以及她的眉宇间带点江湖味。是那种刻意掩饰沧桑又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江湖味。
“年轻人,拍拖了吗?”
我‘嗯’一声表示已经拍拖了。
“我说呀年轻人,我看你的样子是那种负心人的类型,如果不是很喜欢人家的话,就别耽误人家太久了。”
“我没有呀。”原来负心是可以从样子上观察出来的。
“哎,毕竟我也曾经年轻,见过的人太多了。看你样子硬朗,应该不会是可以迁就女孩的人。”
老板娘猛吸一口烟道。
“就算不迁就女孩,也算不上是负心吧。”
“不迁就女孩,就会弄哭女孩,弄哭女孩就已经是负心了。”
原来如此。
“但我是过来人,我明白的,女孩就是喜欢这样的负心人。”
“为什么呢?”
“有征服感啊,越坏的就越爱。少女总以为自己可以将一个男人搓捏成心目中所要的样子,可是热情过后还不是重复着那些一哭二闹三上调的老套故事。其实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就算亲如夫妇,又怎么可以尝试去控制他人的意志呢?”
“看透了?”我一口干完我那杯啤酒,再倒了一杯。酒精和暖意慢慢渗透我的四肢。
“唉,几十岁人了,不由得我不看透了。”
“才四十多岁而已,人生事业的高峰期,怎么会有认老的感觉?”我讲的是事实。
“当你一天心里觉得自己老了,就已经是老了,不用等生理上的衰老。”
的确。
“那时候我十六岁,就跟了我第一个男朋友私奔来了吉隆坡,连一封信也没有留给家人。他很英俊,至少我觉得,虽然现在我都记不起他的样子了。刚抵步时,住在他朋友的家,是一间神庙。他叫我放心,他说他会养我一生的。那时候心里很甜,真的很甜,他爱我。他不会像爸妈那样,骂我不会读书的话就去做工,不要浪费家里的金钱。”
老板娘又点了根烟,已经是连续第三根了。
“可是那个梦很快就醒了。他像我一样忽然间消失了,一封信也没有留下。我的世界在那一天完全地被逆转了。那时候我怀有两个月的身孕,他的亲骨肉,但他走了。”
我看了看老板娘的脸色,淡定如常。毕竟是三十年前的事了,应该早放下了。
“那时候我才十六岁,我连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都不知道。跑回新山?爸爸一定会打死我的。更何况我也没有勇气捧着个肚子回去。就这样待在那间神庙里整个星期,等他回来。”
“他有回来吗?”我问道,虽然我知道他没有回来。
老板娘摇摇头:“他的朋友,收留我们住下的那个,帮我打了过百通的电话,找了又找,始终是石沉大海。一个人如果有心要避开你,就算给你找着了又如何。于是乎他朋友叫了他女友来和我沟通,说我再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肚子会一天比一天大,劝我回老家生。我什么也不说,只是流泪,只是摇头。他们见劝我不过,于是就和我说,你在这里无依无靠,别说养小孩子,就是挺肚子的这十个月也不知道该怎么过,不如就堕了他吧,你才十六岁,将来不怕没有机会生。我又整日以泪洗脸了一个星期,想得很清楚,我去告诉他们我选择后者。年轻人,如果你是我,你会怎样?”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因为可以选择的路真的不多。
“我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们去了一间诊所,迷迷糊糊地做了手术,然后又迷迷糊糊地回神庙休息了一个星期。那个星期的迷迷糊糊里,我只记得他女友的一句话,睡醒后重新做人。跟着她介绍了一份陪酒女郎的工作给我,起先我不肯,但她问我是否还有其他选择?于是我的命运就从十六岁那年开始完全改变了,从一个滴酒不沾的中学生变成一个每晚都烂醉的陪酒女郎。后来跟了几个老板,存了几个钱后,开了自己的酒吧。是最近这几年厌倦了夜夜笙歌的生活才开了这间网吧而已。”
我不知道为何老板娘会对我说她的上半生,或许酒精会令人说出平常不想说或不会说的话来。抑或她刚好忽然想说,只不过是我刚好和她坐在一起而已。
“有再见你的家人吗?”
“在我堕胎过后的三个月,我打电话回去,是我姐姐接听。我跟姐姐说完了一切。姐姐哭得很厉害,我反而没哭,我还安慰她叫她别那么难过,已经过去了。然后隔年的农历新年我回去了,一年不见仿如隔世,妈妈哭了,爸爸的眼眶也泪汪汪的。但他们一句相关的话也没提,只是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当晚我躲在被窝里哭了,因为事情毕竟发生了。”
我相信这种老掉牙到连续剧都不愿意再拍的家庭悲剧,仍然每日都会在全世界各地发生。人类真的每一天都在进步吗?
“还会相信爱情吗?”我不知道该不该这样问。
“相信。只是自己的命不好,我有好几个姐妹都找到很好的归宿呀。”
“我还以为你会怨命。”
“有什么好怨的,比我凄惨的人多的是。事情又怎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而已。”
那晚天空也是飘下了毛毛雨,月光、街灯的光随着毛毛雨一泼泼洒下来,洒在地上再反射回天际,反射的光与洒下来的光混合了在一起。我站在雨夜下的电话亭中和丽儿讲了两个小时电话,我将老板娘的故事告诉了她。丽儿说都是你们这些坏男人的关系。我倒没有去研究这故事里到底谁应该负起当中的责任,我只想到有些人因为考了两科不及格就哭得不想活命似的,又有些人为了日子过得不顺心而搞得自己半夜失眠郁郁寡欢。是这世界对他们不公平吗?
8)
今天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比我考试拿满分更快乐,比老爸答应买摩托给我更快乐,也比在地上拾到钱更快乐,因为今天是我和丽儿的第一次约会。经过十八次的电话交谈,被丽儿拒绝了七次后,终于,丽儿答应和我约会了。
“这样高兴,人家见你死缠烂打地,勉为其难应酬你一次而已。”我告诉了阿力这个天大的喜讯,但他只给了我这种反应。或许约会对他来说是已经麻木了。
丽儿叫我十点在她公寓楼下等,但我九点半就到达她公寓楼下了。早上的空气实在新鲜,弄得我也不忍心点香烟来污染她。等下丽儿会抱紧我的腰吗?她的脸会靠在我的背脊吗?
就这样胡思乱想地过了半小时,丽儿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丽儿的脸庞抹了一层淡妆,眼波娇滴,唇红齿白。不知怎的,心跳得很厉害。
“你的铁帽先放在我家吧。”
“铁帽?”
丽儿指了指我的两顶铁帽。
“这个……我们不用戴吗?”
“你不是要我骑摩托吧?我今天穿裙子呀。”丽儿笑道。
是啊,穿裙子怎么骑摩托呢?我怎么没想到。那我的天若有情梦如何呢?
我们搭巴士去金河广场。那个年代,巴士还不是专为外劳而设的,巴士还是学生上班族的选择。当然,那时候的巴士和现在的巴士还是一样的误点,我老爸说没钱的人唯有选择忍受,现实中这句话好象是对的。但看看别的国家的巴士服务,是不会延时超过两分钟的,可能他们每一个都有钱吧。
那天巴士迟到了半小时,不过我心里爽得很,因为我和丽儿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接触。
“天好象要下雨了。”丽儿皱着眉头。
“其实,金河广场有屋顶的,我们在里面应该淋不着雨。”我们对望了一眼。
“讨厌。”
“啊?”
“你向来都这样无赖的吗?”
“是的。”
“讨厌!”丽儿举起手作状要打。
我没有闪避。
“你为什么不避?”
“我避了你打什么?”
“讨厌的啦!”说着丽儿轻拍了我的右臂一下,忽然一阵暖意通过心房。
我趁丽儿还未完全收回她左手当儿,伸出右手将她左掌扣住,她轻轻挣扎了一下,我并没有松手,她见摆脱不了,唯有垂下手,只任由我紧紧扣住。我们没有作声,丽儿低下头盯着地上,我的脉搏跳得很厉害。然后我牵着丽儿上巴士、下巴士,在金河广场里胡乱地走了几个圈。我想,以后就一直这样牵着她的手。我知道她也是如此想法。
肯德基内人山人海,我排了二十分钟队才把两份二块装套餐捧回来。
“很多人。”我有点抱歉。
“是啊,星期日是比较多人的。”
“你习惯这里的生活吗?”丽儿是砂劳越美里人。
“还不是很习惯。”丽儿摇头:“美里也是很旺盛的地方,但和这里比较的话,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吉隆坡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塞车,这里的人仿佛不用睡觉,三更半夜的也跑出来宵夜。”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上这里的夜生活。”我本身就是夜猫子。
“初来报到的时候是的,过了两个月日夜颠倒的日子,厌倦了。现在都尽量避免晚上外出了。”
我明白丽儿的想法,如果叫我一晚不和那群猪朋狗友喝茶,我想我那晚必定会失眠。不知从何时开始培养起来的习惯,已经融入了生活中。不容易改变也没有理由去改变,就如宗教信仰般。唯有互相尊重。
“吃完后去看戏好吗?”
“好啊,我想看铁达尼号。”
“哦,好啊。”虽然妹妹已经租回来看过了,不过丽儿要看,我也不介意看多一次。
“好感动哦,我已经看过六次了。你呢?”
“只看过一次。”幸好还看过一次,虽然有一半是边睡边看的。
我选了最左边的位子。丽儿的身躯靠了过来,我的左臂穿过她的腰背紧紧搂着她的腰,她的头枕在我的肩膀上。她的秀发撩动我的鼻子,害得我不断搔鼻子。丽儿不断地故意轻拧她的头,我的鼻子被她幽香的发丝不断地挑逗。我低下头吻了她的脸庞,黑暗中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不知她是喜是怒。丽儿轻捏了我搂住她的左手一下,我又低下头吻了她一次,这次她没有捏我。就这样我们默默无言地坐在戏院里三个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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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09: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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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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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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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vios6038 的帖子
就像你现在回复这样啊,把你的下文post在这里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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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9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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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每个章节上一个帖子会让后来读的人找不到前端...
加油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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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09 10: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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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09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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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四)
9)
吃完晚饭后站在阳台点了根香烟,望着星空发呆。
每天放工之后,得步行二十分钟到空中巴士站,搭上半小时车程的空中巴士到达格拿那再也,再驾二十分钟的车才回到家。每天回到家晚饭过后,身体好似一下子变虚脱了,无力感渗进了双腿。看完了报纸,躺在沙发上看晚间新闻,看到双眼迷迷糊糊时,就进去房间睡了。临睡前跟自己说,又一天了。差不多都一样的每一天,不知道人生就是否如此?
想辗熄香烟的时候,手提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阿虎。
“哈罗,老板。有什么关照吗?”
“天,阿力有找过你吗?”
“阿力?没有啊。怎么了?”和阿力很久没见过面了,心底盘算一下,从我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整整十年不曾碰面了。
“他刚刚找过我。”
“哦,派喜帖吗?有请我吗?”
“他两个月前结婚了。”
我沉默,也难怪,都那么久没见了,忘记请我也是人之常情。
“他刚才来到我的茶室,坐了最角落的桌子,那时候我又忙得团团转的,经过他身边几次都没留意到他。最后是他叫住了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瘦,或者更瘦。”
“他近来在做什么?”
“没有问,也没有机会问。我刚坐下,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纸递了给我看,我还未搞清楚那张纸是什么,他跟我说他患上了爱滋病。”
“什么?”我心里打了个突。
“我刚听到时也象你这样的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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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009 10: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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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电话亭(完)
10)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已经将报纸看了两次,丽儿还在洗澡间内。我从抽屉里拿出了我的香烟,敲了敲洗澡间的门:“我去7-11买点东西。”
“你又要去抽烟了是不是?”门内传来了丽儿的声音。我没有回答,径自开了房门离开。女孩子洗澡怎么听不见水声?
今天是八月三十日,国庆日前夕,我们特地在一个月前订了房间,要在今晚的云顶上看烟花。
电梯到了,我进入了电梯,关门。搭电梯的指定动作。
去年来这间酒店度假时是和阿星他们来的,那时候与丽儿在这同一架电梯里偶遇时,丽儿只是冷冰冰地望着地上,想不到一年后我们已经携手共游旧地了。
人生不就是由太多的想不到组成的吗?
晚饭后,我们想去赌场玩,那时候我们都只二十岁,比法定年龄还差着一岁,于是我们决定碰碰运气。我们若无其事地从大门进去,如果警卫阻拦查身份证的话就只好作罢。
结果丽儿顺利突击,而我则被拦截了下来。为此丽儿嘴扁了整个小时,一直唠唠叨叨:“我看起来很老吗?刚才那个警察的视力肯定有问题。”
我微笑不语,我也只能这样做,这时候如果说错一句话,我这个云顶国庆烟花团就会煲汤了。
十一点,我们走上去露天的停车场。这时候雾气很重,晚风把丽儿平直的秀发都打乱了,丽儿不停地用手去拨弄,我看到丽儿的发丝随风飘逸,形成了十分之美丽的曲线,扰乱我心神的曲线。我没有说什么,我只是紧紧地捉着她的手,默默地捉着。
我们找了一个靠栏杆的地方看烟花。丽儿双手搭在栏杆上,我站在她背后,双臂紧紧搂着她的腰,我的双手搭在她的双手上。她的发丝不断撩动我的脸庞,我低头轻咬她的耳朵,轻吻她的颈项。丽儿喜笑颜开。
忽然夜空一亮,炸开了第一朵烟花,宣示了又一届的国庆日的来临。在众人喧哗声中,夜空不断绽放了一朵又一朵的烟花,我第一次在现场看如此盛大的烟花秀,第一次抱着丽儿看到如此绚丽的夜空。我以后也要带丽儿来这里看烟花,明年、后年、以至未来的数十年。
“天,毕业后和我一起回去美里好吗?”
我没有回答,继续望着夜空的烟花。我本来搭在她手背上的手紧紧扣住了她的十指。紧紧扣着,不敢松手。
那晚的烟花特别漂亮。
11)
星期六,凌晨两点,刚刚到家。我进入厕所自己扣了喉咙,将刚才酒吧里还未吐尽、胃里的剩余威士忌掺可乐呕吐干净,连胃液也一并吐尽了。呕完之后,胃里一片空明。
可惜侵入脑袋的醉意不能呕出来,不然的话,我就是千杯不醉了。
如果醉意可以被呕吐出来,又有谁会希罕千杯不醉?
我打开房门走出阳台,靠壁坐下,将香烟点着了,让天旋地转继续带我遨游天际。
自从学院毕业后,丽儿回去了美里,我们就不再见过面了。她留下了她美里的住址与电话,我也将我的住址与电话给她。但我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她也没有打过电话给我。可能她有打过给我而我不在家吧,在手提电话普遍之前,我这种将家当酒店的人是很难找的。而我肯定没有打过电话给她。十年来只收过十张生日卡,也只寄出了十张生日卡,至少证明彼此相识过。
“天,弟弟还小,我得回家帮家里的忙。你等我五年好吗?”
我沉默,我明白丽儿的处境,就如我父母就只我一个独生儿,我也不会拾下他们般。我尊重她的决定,她也尊重我的决定。
夜幕下漫天的毛毛雨,雨幕中的电话亭,丽儿随风飘逸幽香的长发,夜空一朵朵的烟花,一个年轻摩托骑士的天若有情之梦。遥远了,全成为了一幕幕如昨晚才发生,却遥不可及的人生剪接片断。片断里的主角是我吗?怎么面目模糊得连自己都分辨不出了?
妈妈时常唠叨,三十岁人了还不成家立室,你三姨婆的媳妇上个月都生第二个了。一个男人吊儿郎当的,以后老了没工作儿子又还没养大怎么办?
做人如果只是为了传宗接代,你说该有多好。
和丽儿分开后,常常短短的拍了几次拖,但都只是草草了事。丽儿过后,我已经找不回那份一见钟情的感觉了。或许以后还会遇上一个,又或许从此都不会再遇上了,然后随便找一个人来结婚,生儿育女,完成我身为人类的使命。
“……落日远去人期望留住青春的一刹,风雨思念置身梦里总会有唏嘘……”——天若有情,袁凤英。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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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9 08: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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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欢迎来这里分享作品,要常来哦~~
既然你是新人,那我就跟你讲一下,其实你可以更换帖的主题。
既然这个帖是故事的完结,就可以把主题改成:雨夜•电话亭(完)
因为之前有几篇你上传在其他帖,所以建议你把那些帖的连接放在这里,这样就方便阅读了。不然,你也可以短信息版主请他帮你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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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9 10: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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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看了第一篇。还蛮喜欢你文笔的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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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9 0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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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哦。
过去和现在交替着写的尝试很不错,我最近就看了一本这样子的小说,《姐姐的守护者》(My Sister's Keeper的中译本),那不只时间交错,连第一人称的角色也交替着写,有够精彩的。虽然有时候会混乱,不过非常有意思,会不时被迫多动点脑筋去理清故事。
居然开始介绍起小说了 (不过那真的很值得看),关于楼主的作品,算是个短篇吧,虽然是没有所谓的故事爆点,而且从一开始就已经看出男女主角最终没有在一起的气氛,所以没有惊喜。不过,读起来还是蛮舒服的,就像听一个朋友在说故事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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