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女高中生在日前搭乘公车,却遭刘姓男子以脚趾从座椅缝隙间触碰臀部、后腰数次性骚扰,女学生先告知公车司机,之后向警方提告。 警察询问时,刘姓男子辩称,脚部有碰到椅背,但没有深入椅缝,更没有碰到女学生身体。 不过,女学生指证历历,称当天搭上该辆公车,准备返回住家,上车后她坐在第二排靠窗位置,刘男则在同一排右侧的走道座位,后来又换到她后方的靠窗位,当时车上只有三名乘客,除了她、刘男之外还有另一名女乘客,明明还有很多空座位,刘男却刻意要坐在她后方。
而且刘男换位置之后,她就感觉到他在触碰她,且是用脚趾穿过椅背缝隙,触碰她后腰、臀部数次,当时她发现安全带扣锁在她腰部附近动来动去,因而转头看椅缝,但因害怕仅瞄了一眼就转回来。为了阻挡刘男,她将折叠伞放在座椅及椅背中间的缝隙,但刘男仍不罢休,还是一直以脚趾骚扰她。 女学生忍无可忍,按下车铃假装要下车,趁机告知公车司机,司机随即将车辆停在路边,佯称车辆有问题必须停车,实际上已向警方报案,因此刘男被逮前仍不知大祸临头。 根据台南地院勘验公车监视器画面,认定刘男趁女高中生不备,以脚趾伸入椅缝处碰她后腰、臀部三四次,使女学生受到惊吓、不适及不安全感,审酌刘男犯后否认犯行,没有悔意,高职毕业、没有工作仅靠每个月7000元台币低收入户补助,判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台币,可上诉。 (新闻来源:三立新闻网) (图片来源:网络) |
bspoh 发表于 9-11-2023 04:46 PM
用脚趾碰腰有什么感觉哦?
keli1987 发表于 10-11-2023 08:03 AM
但还是不对的行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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