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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哈利波特中譯版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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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7 07: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哈利波特系列被翻譯成超過60種語言在全球發售,中文版就有中國人民文學出版社的,以及台灣皇冠出版社的,兩個版本各有許多不同的譯法,想問問各位比較喜歡哪一本中譯本呢??

翻譯差別的例子:

Ron Weasley-榮恩.衛斯理(台灣);羅恩.韋斯萊(中國)
Hermione Granger-妙麗.格蘭傑(台灣);赫敏.格蘭傑(中國)
Crookshanks-歪腿(台灣);克魯克山(中國).

老實說,在我看了兩版中文版與原文(英文版)以後,台灣的翻譯真的比較好,像是第六集的幸運水Felix Felicis,台灣譯作"福來福喜",中國譯作"菲力斯菲利西斯",還有許多例子,人民文學出版社都直接音譯,失去了原文的字面意思,而台灣皇冠編譯組(彭倩文)譯時則會特別取有趣的諧音,讓我們在閱讀時,對外國名字比較好記.

各位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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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7-2007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還用問嗎!!當然是台灣版的好..


感覺比較有趣,所以我都買台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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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7-2007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堅持買台灣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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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7-2007 08: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过台湾版和英语的。
感觉很不错。。。
但英语版的咒语就不太明白了。。。

第七集要出咯。。。
你们有预定吗?
我想买华语版的先, 但必须登上好一阵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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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7-2007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早就預定了,正在倒數了

我中英都會預定,反正最後一本了,以後要買也沒了

英文的咒語都是拉丁文,不過看字面還是可以大概知道是甚麼,像reparo,就是repair嘛,"復復修".

[ 本帖最后由 yamadashun 于 4-7-2007 10:1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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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07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當然是台灣版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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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7 02: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版翻译字句比较长,中版翻译字句较简短,我就比较喜欢中版,因为有注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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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7 03:1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Lammy 的帖子

一点都不喜欢
连包装都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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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7 05: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喜欢中国版, 用的词汇比较讲究也比较深奥,比较适合成年人或中文程度高一点的人看。 我看翻译书通常也比较喜欢名字直译而不是自己加上莫名其妙或华人的昵称,这样比较有原汁原味在看外国书的感觉。。。例如妙丽。。哇啦勒。。。第一次看到时感想是Hermione Granger什么时候变华人了 。。

若给小学生看的话台湾版则比较适合,翻译得比较有童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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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07 08: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yamadashun 的帖子

虽然我没有看完中国版的,只是看了一点,但我比较喜欢台湾版的。最后一本几时会出呢?我还没买英文版的,下星期要去买了,怕是怕看不明白,还有看很慢。。。很想看哦哦。。。
我很想买完1-7的中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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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2:1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台版~
而且堅持要皇冠出版社的~

  雖然貴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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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7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Orea_Hippo 的帖子

台版就只有皇冠的

我也是非皇冠莫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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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getherwe 于 21-7-2007 17:25 发表
我比较喜欢中国版, 用的词汇比较讲究也比较深奥,比较适合成年人或中文程度高一点的人看。 我看翻译书通常也比较喜欢名字直译而不是自己加上莫名其妙或华人的昵称,这样比较有原汁原味在看外国书的感觉。。。例 ...


我没有看过台湾版的
我也是看中国版的
可是这里的人都说中国版比较逊色: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 ... ?tid=914349&extra=&page=1  
我觉得中国的很不错啊
我买的都是上海人文出版社的

哈里波特还没有看过
以后一定会买
可是不知道应该买台湾还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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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5: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ikuang04 于 22-7-2007 05:04 PM 发表


我没有看过台湾版的
我也是看中国版的
可是这里的人都说中国版比较逊色:http://chinese2.cari.com.my/myfo ... ?tid=914349&extra=&page=1  
我觉得中国的很不错啊
我买的都是 ...




你有没有买错?

中国版哈利波特只有一百零一个独家版权,是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并没有什么上海人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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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自中国人民网的非常好的一篇文章,决定买中国版或台湾版之前不妨看

給人民文學出版社的一封公開信--

    《哈利波特6》前十一章中文翻譯的修改建議

尊敬的編輯:

    我是一個中華民族的海外游子,十幾年來在英國生活,工作。源自童年的興趣,業余時間也常讀小說。而《哈利波特》,這本在當今世界有著巨大影響的書,也在我的必讀之列。這是羅琳創造的一個奇跡,這本書不但兒童著迷,對於成年人也同樣有著強烈的吸引力。

    純出偶然,不久前我在《新浪讀書》網上讀到了人民文學出版社 (以下簡稱人文社)翻譯的《哈利波特》的部分章節﹔當時便覺得有些地方似乎不妥。隨后對照原文再讀,我發現在第一和第二部中有許多值得商榷的地方。當我讀到第三部時,已經不需對照原文就可以發現大量的錯誤,特別是體育比賽的章節,真是錯得慘不忍睹。當時已經是今年九月,眼看《哈利6》便要譯畢出版了,我很擔心,不知這本書會不會也和前幾部譯得一樣。為了能使人文社意識到可能存在的危機,我仔細檢查了《新浪讀書》網上他們所譯第一部的第1,2,17章,和第三部的第1,15,16 章,附上了我的意見,用E-MAIL發給他們。但一連四次,石沉大海。

    那麼,《哈利6》譯得怎麼樣呢?比前幾部有大的提高嗎?

    十月十五日,《哈利6》的中文版問世,我的擔心變成了現實:從《新浪讀書》 網上的轉載和我后來拿到的書來看,人文社的譯文一如既往,錯誤連連。

    《新浪讀書》 網迄今轉載了前十三章。我仔細閱讀了前十一章,並寫下了修改建議,共計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現在我已完成了十三章)當然,我的意見不一定都是對的,但即使是這樣,也是足夠驚人的了:平均每章102.9處﹔原著215頁,折合每頁5.3處﹔譯作183頁,折合每頁6.2處。況且還一定會有我沒有發現的地方。最近承蒙友人惠贈中文《哈利6》一部,我又做了一番校對和進一步閱讀,發現《新浪讀書》所發與人文社原本並無出入。那麼這些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呢?下面便舉些例子來加以說明。

1)由於對英國文化、社會、環境和傳統習慣不了解造成的錯誤。如第一章提到 West Country, 人文社從字面理解譯為“西部地區”。但實際上這裡指的是英格蘭的“西南部地區”。再如第四章校長與哈利來到羅恩家外邊一個放掃帚的小屋,原著說這是一個比普通的cupboard大不了多少的地方。人文社毫不猶豫地把  cupboard 譯成碗櫃,而且在以前的各部書中人文社也曾告訴讀者,哈利在這樣的一個“碗櫃”裡睡了大約十年的覺。“碗櫃”裡真的能睡得下一個十一歲的男孩子嗎?如果人文社譯者曾在英國生活,或留意過英國的售房廣告,她們大概就會知道,這裡的 cupboard  實際上是利用室內樓梯下的空間建成的儲物間。另如人文社將Prefect譯為“級長”。實際上在英國學校裡根本就沒有所謂“級長”,prefect不是一個年級一個的什麼“長”,而 是英國學校裡監督其他學生表現,協助校方工作的高年級學生﹔因此譯為‘監督生’較好。第九章中麥格教授擔心納威對付不了coursework, 不讓他選修‘變形課’﹔人文社譯者並不知道coursework 是英國大中學校學生考核的一種特殊方法,因而一帶而過,完全未加注意。實際上, coursework大致相當於中國的“開卷考試”,由教師指定研究題目,學生自行做專題學習之后寫出綜合報告,成績記入最終分數。其他地方尚多,不一一列舉。

2)英文理解錯誤。在第三章,校長提到哈利的教父死后給他留下了一棟房子。哈利對校長說:You can keep using it as headquarters. 這裡,人文社把 keep 和  using分別理解為“留著”和“使用”,於是全句便成為:  “你們可以把它留著做總部”。但實際上,keep using的意思是“ 繼續使用”,此處 keep  完全沒有留著的意思。一般地說,keep 后加一現在分詞都表示 “持續進行”現在分詞的動作。這實際上是英語中非常常見的用法,不知人文社為什麼會理解錯誤。又如第五章中唐克斯告別羅恩的母親之后,a few paces beyond the doorstep, 人文社譯為“下了幾級台階”。但不知為什麼她們沒有發現“beyond” 這個詞。這句話的實際意思是:“下了台階后走了幾步”。再如第六章中有一句:Two days ago Arkie Philpott had a Probity Probe stuck up his... 人文社把它翻譯為: “兩天前,阿基"菲爾坡特把一根誠實探測器插在他的……”但實際上這是一個被動句式,意思是:“兩天前,阿基"菲爾坡特被人把一根誠實探測器插在他的……”這裡人文社把行為接受人當成了行為人。 第二章中斯內普說:“What is done, is done.”這句話被人文社譯者譯為:“該做的已經做了。”但實際意思是:“做過的事,無法更改了”, 類似於英文中另一個句子:“What has been done cannot be undone”。另外在第十章中,黑魔王的外祖父問魔法部法律執行隊隊長是不是“純血統”,他答道:“That’s neither here or there.”。人文社譯者完全沒有理解這句話,也沒有去仔細查對,隻是想當然地把它譯為 “兩邊都不是。”實際上這句話的意思是:與此無關。此處可譯為:“這與今天的談話無關。”上述例子都屬嚴重錯譯,人文社誤解了原著原意,誤導了讀者。另外,人文社譯者對於原文中所用的虛擬語氣,動詞的過去完成時態和現在完成時態等所表達的意思時常有所忽視,對 within, have to, so that,you see, you know, grounds, hurt  等詞語的理解也時常出現偏差。

3)漏譯。至今整段的漏譯還沒有見到,整句的漏譯卻不算少。例如第三章中,"He was thrilled to see Buckbeak again. (又見到巴克比克,他激動得發抖)[41頁]﹔ 又如第十五章中赫敏提到迷情劑時說,Which I’m afraid to say probably work  (我想它們大概是會有效的) (238頁)﹔還是在第十五章,費爾奇抓到了馬爾福后對斯拉格霍恩說:‘He claims to have been invited to your party, and to have been delayed in setting out.’(他說他接到了你的邀請來參加晚會,但來晚了。)(248頁) ﹔再如第十七章中說到莫芬: “He was slumped in an armchair by the fire”(他一動不動地坐在火邊的一張扶手椅上)。 而一個詞或幾個詞的漏譯則是層出不窮,隨處可見。似乎人文社認為隻要整句話的大致意思不差便可以了。但這樣實際上是對原作者和讀者的不尊重。我認為是一種錯誤的翻譯理念。

4)加詞。在人文社的翻譯中,加詞之處不勝枚舉。此處僅舉一例:第八章,哈利中了馬爾福的魔法,獨自一人躺在火車上想像他的同學們正在干什麼,原文有一句話是:“…he imagined the convoy of Thestral-drawn carriages trundling up to the school…”人文社把這譯為 “他想象著夜騏拉的車隊慢慢朝學校移動”,但這裡trund le 沒有“慢行”的意思﹔而且從書中其他地方知道,那車也著實不慢。

[ 本帖最后由 甜蜜蜜的大米 于 22-7-2007 06:0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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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6: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5)改變原文。這是非常奇怪的,也是我無法理解的。如在第七章中,斯拉格霍恩請他的寵兒們吃飯,有一道菜是  pheasant  。人文社將此譯為鵪鶉,但在英文中 quail 才是鵪鶉。我過去學英語時,知道pheasant是野雞,這次又查了幾本字典, pheasant 還是野雞。又如第十章原著中有:“…ten feet in front of them…”人文社譯為:“在他們前面大約 十步…”隻要稍通英文的人都知道,  ten feet 是十英尺,而十步大約是十英尺的三倍。還有在第七章人文社中把“… the last week of the holidays…”譯為“暑假的最后幾個星期裡”。明明是“一個星期”為什麼成了“幾個星期”?我當然不相信以譯者的英文水平能鬧出這些笑話,但為什麼要這樣翻譯?為什麼隨意改動原著?這是什麼翻譯理念?有長官意志嗎?

6)中文表達錯誤。第四章中校長說到斯拉哥霍恩自己不想掌權,卻願意坐在后排,影響掌權者,這樣,“more room to spread out… ” 人文社譯者成功地把它譯為:“那樣天地更寬。”但她們余興未消,又加了一句:“更加游刃有余。”不能不說這是畫蛇添足的敗筆。游刃有余指的是某人做某事很輕鬆,這與前面所述的事情實在關系不大。又如第七章中有一句話是:“Ginny did not hang around with him, Ron, and Hermione while at school. ” 這一句的意思當然是:“她在學校裡是不跟他和羅恩、赫敏經常在一起的。”人文社把它譯為:“她在學校裡是不跟他和羅恩、赫敏為伍的。”而通常“不與……為伍”有非常強烈的蔑視語氣,例如:“對小人則應視之為煙塵,不與為伍。”又如第十一章中麥克拉根在守門員選拔扑救罰球時輸給了羅恩,他認為金妮作弊。他說:“His sister didn’t really try.” 人文社將其譯為:“他妹妹根本就沒認真發球。”眾所周知,“發球”和“罰球”在球類比賽中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此處毫無疑問是  “罰球”。最后一例:第四章中,巴德萊"巴伯頓村有一個Square,人文社譯者將其譯為“村落的場院”。大概她們從來沒有到過農村,不知道農村的“場院”是農民用來晾晒糧食的地方,許多時候隻是農田臨時壓平收糧食時用的。於是,農村晒糧食的“場院”裡豎著一座古老的戰爭紀念碑,真是亙古奇觀啊。但我實在納悶,為什麼不把square 譯為廣場呢?

7)中文語法問題。第八章有一個長句,“Harry was so pleased to see it he felt he could even endure Filch's wheezy criticisms of his
tardiness and rants about how his timekeeping would improve with the regular application of
thumbscrews.”譯者把它譯為:“他覺得他甚至能夠忍受費爾奇呼哧帶喘地批評他遲到,並叫嚷著說如果定期給他動點兒酷刑,他的時間觀念就會增強了。” 這裡,盡管 thumscrews 沒有譯到位,譯者顯然對於原文理解得很好﹔可他們的中文句子卻沒有組織好,語法結構零亂。在第十章中有一句:“站在他們面前的這個男人,濃密的頭發裡纏結著厚厚的污垢,已經辨不出原來的顏色。”這句話是誰都能懂的,但卻有語法問題。這句話的主語是“男人”,但“男人”的謂語是什麼呢?找不到。實際上,隻要在這裡加上一個“他”字,把原譯句變為“站在他們面前的這個男人,他濃密的頭發裡纏結著厚厚的污垢,已經辨不出原來的顏色。”這樣“他”就是修飾“頭發”的定語,“頭發”是主語,“纏結”是謂語,便沒有問題了。第一章人文社譯文中有一句:“另一方面克制著對這一漫長而累人的一周的許多令人不快的回憶” 。這裡有兩個錯誤:一是原文中的“difficult”一詞 漏譯﹔二是“克制”與 “回憶”:動詞與賓語搭配不當。可改譯為:“同時試圖壓下這一漫長、累人而又困難的一周的許多令人不快的回憶”。另外還有大量小的錯誤,使得譯文讀來不流暢。此處僅舉二例:1。“他長著一雙水汪汪的小眼睛…”(第四章):“水汪汪”  通常用於修飾女孩子的漂亮大眼睛,此處用於一個男性反面人物不妥,應改為“淚汪汪”。2。“As the dark shadows of the trees slid over him”譯為  “等黑糊糊的樹影從他身上滑落下來”(第十章):意義不清﹔可改為“他剛剛走進暗淡的樹影”。

8)注解中的疏忽。譯者給出注解,當然是為了幫助讀者理解譯文,因此譯者必須首先吃透原文。但人文社的注解十分令人失望。一個明顯的錯誤是第三章中提到小天狼星的兄弟雷古勒斯。原文是“younger brother” (當然是“弟弟”了)。但不知為什麼譯者把它譯成了“哥哥”,然后加了一條注解:“這裡作者出現了矛盾,她在第五冊《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中說雷古勒斯是小天狼星的弟弟,而這冊中又說成是他的哥哥。”譯者是真的把讀者弄糊涂了:我查閱了英國和美國文本,說的都是 younger brother; “哥哥”是怎麼來的呢?又如第二十二章中已滿十七歲的學員都去參加“幻影移形”考試了,上魔藥課的隻有哈利,厄尼和馬爾福三個人。此處譯者加了一個注解,“從第五冊《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上看,納威也沒有到十七歲,因為他和哈利是同一年七月底生人。”顯然,譯者認為羅琳此處犯了錯誤,納威不滿十七歲,也應來上課。但譯者卻忘了,納威並未選修NEWT的魔藥課,當然不會來上課。但這兩條都比不上第一部第一章中的一條注解離譜:“丹地是英格蘭北部海港。”實際上,丹地根本不在英格蘭,而是在蘇格蘭。譯者似乎完全不知道,英格蘭和英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 England; 后者 是The United Kingdom  或者 The UK。英國在地理上包括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和北愛爾蘭四個部分。

9)名詞使用前后不一致。這裡隨意指出幾處:acid pops 在以前的書中譯為“酸棒糖”,現在變成了“酸味汽水”﹔licorice wands在以前的書中譯為“甘草棒糖”,現在變成了“甘草魔杖”(奇怪的是,這種“魔杖”還和食物的味道有關)。羅恩的父親的辦公室一會兒是“偽劣防御魔咒及防護用品偵察收繳辦公室”,一會兒少了個“魔”字,成了“偽劣防御咒及防護用品偵察收繳辦公室”。還有 dragon, 很清楚,是龍。而人文社卻在三個不同的章節中給出了三個不同的譯法:火龍 (第一章)﹔火龍血 (第四章)和恐龍(第二十二章),沒有一個是對的!

10)人物的語言特點。原文中許多人物有自己的語言特點,如校長,弗農姨父,兩個小精靈,海格,芙蓉,佔卜教授,莫芬等。預言的語言也是有其特點的。但可惜在譯文中沒有看到在這方面的明顯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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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6: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有些地方譯得粗俗、不雅,如“粘痰”(第五章)、“大屁股”(第六章)、“滾開”(第十一章)、“把一滴鳥糞拉在西莫的頭上”(第十四章)等,這些都是在翻譯過程中可以而且應當避免的。

12)OWL 與NEWT 的譯法。OWL 與NEWT是書中魔法學校學生在十六歲和十八歲時要參加的兩項考試,人文社在翻譯它們時直接用了英文字母縮寫,卻沒有顧及它們所含的雙關意思:一個是“貓頭鷹”,一個是“蠑螈”。不但如此,人文社在用字母時還一概加上一個s,這樣就變成了 OWLs 和 NEWs, 而不論它們在文中的語法成分。實際上英文中 OWL 和NEWT 既可作形容詞用,此時不可加“s”﹔又可作名詞的單數用,此時也不可加“s”﹔還可作名詞的復數用,此時必須加“s”。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把它們分別譯為“貓頭鷹考試”和“蠑螈考試”並在第一次出現時加以說明,這樣兩者兼顧,也沒有加不加“s”的問題了。

13)書名的翻譯。在混血王子上加一引號,人文社自稱“大有深意”。但原著者並沒有加引號。加引號,實際上就是給讀者一種暗示:“混血王子可能是有另外的意思……”。這實際上是原著所要避免的:應該給讀者留下懸念。因此我們可以說,原著者不加引號,是“大有深意”。這時,原作者與翻譯者有了矛盾,當然錯的是翻譯者,不是原作者。所以,加引號不是“大有深意”,而是“歪曲原著”。實際上我理解人文社的苦衷:原著發表伊始,他們信誓旦旦地說,譯著的書名決不會用“混血王子”﹔但后來發現“混血王子”又實在避免不了,於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隻好加一引號,聊以塞責。台灣版譯為《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的背叛》:尚可﹔但斯內普是否背叛還不得而知,所以此譯法也不見得沒有漏洞。我個人認為《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是最好的譯法﹔但考慮到人文社的“牢不可破的誓言”,可以考慮譯為《哈利波特與神秘的混血王子》。

14)每章標題的翻譯。選幾個說說。第一章,The Other Minister,《另一個部長》:沒錯,但太平淡,總覺得言之未盡。原著在正文中寫為 “the Other Minister”,將 other 的首字母大寫,並全詞採斜體,這就暗示了一些特殊的地方。因此我建議用《另類部長》,挑出英國首相視魔法部長為另類。第二章,Spinner’s End,《蜘蛛尾巷》:從文中可以看出,這個小區是一個老舊的英國早期工業區,附近有廢棄的廠房,高聳的煙筒,還是鵝卵石鋪設的路…… Spinner 顯然是“紡織工人”﹔Spinner’s End 直譯是 “紡織工人巷”,可略稱“織工巷”。但這一街名也語帶雙關,強烈暗示陰謀正在策劃中,一如蜘蛛正在結網。End  本身是一個普通的英國街道用語,但卻有另一個意思為 “結束”或 “終結”,暗示陰謀不會得逞,陰謀者必將敗亡。綜上所述,章題似可譯為  “織工巷秘辛”,或為兒童讀者著想,譯為“織工巷的隱秘”。第三章,《要和不要》:太平淡,“要”字在正文中沒有多少反映,同時漏掉了原文的雙關意思。原文 “Will and Won’t” 是一對反義詞,表面意思是  “想要和不想要”,但 will 又有“遺囑”的意思,是羅琳的又一個雙關語。建議 譯為“遺願與不願”,這樣既照顧了“遺囑”的意思,又引用了小精靈可利切大叫的“不願意”﹔同時也表明,哈利打心眼裡不想要那幢房子。

15)雙關語的翻譯。12)與14)中已經涉及﹔總的來說,人文社對此重視不夠。

16)中文標點符號的使用。有時一句話譯得很長,中間有好多個逗號隔斷,這時應考慮用分號(﹔)或用句號(。)另成一句。

17)名字的譯法。因為大多數是因襲以往所譯,故我在文中也未多加改動意見﹔但這並不是說問題便不存在。“伏地魔”有臉譜化的傾向。原名Lord Voldemort,來源於原著中的一個文字游戲,譯成中文是很困難的﹔但不知為什麼,“Lord”一詞人文社毫不理睬,無論原著中是 Voldemort 或是 Lord Voldemort,一律譯為“伏地魔”?“鄧布利多”原文為 “Dumbledore”,發音為“dum-bou-dor”,應譯為 “鄧布多”或“鄧布多爾”。 海格原文 “Hagrid”,完全可以譯為“哈古利德”,不知為何不選。“麥格教授”照顧了兒童,可以接受。“小天狼星”是個敗筆。原著中是“Sirius”,意為“天狼星”。用意譯,雖然沒有多少道理,但也未嘗不可﹔但加一“小”字,實在是莫名其妙。我相信這是人文社犯的一個錯誤,來源如下:第一部第一章中Hagrid 說他從 “young Sirius”那裡借了一部摩托車。人文社把“Sirius”譯成了“天狼星”。但前邊有“年輕的”一詞,因此便成了“小天狼星”。以后 Sirius 在第三部重新出現,譯者檢查前兩部,發現了“小天狼星”,於是不管有沒有“young”,一律用“小天狼星”。本書中 Leanne不應譯為“莉妮”,按發音應為“莉安”。Vane不應譯為“威尼”,應為“韋恩”。又人文社把Madam 一詞譯為“夫人”不妥,實際上這是在英國對職業女性的一種稱呼,不反映婚姻狀況,應譯為“女士”。

18)印刷錯誤或校對疏忽及語法的小錯誤。僅信手自第一章中選幾例。 “Surely you’ve realised what’s going on?”: 你肯定明白是怎麼回事 (了)? [加“了”中文才流暢]﹔“The Ministry of Magic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the whole wizading community…”: 魔法部有責任 (負責)…… [“有責任” 應該是 had responsibility 或 was responsible. “負責”  是中性詞,而“有責任”卻時常在責備人時用,常帶有貶義]﹔“Why hasn't a former Prime Minister warned me--?”: “為什麼前任首相沒有提醒我——?”(為什麼連一位前任首相都沒有提醒我——?)[注意,此處是  a, 不是 the, 因此不是指他的直接前任,而是指所有前任首相中的任意一位。他或許很憤慨,“你們都不告訴我,哼!]; “布萊克是個著名的麻瓜殺手,而是很可能准備加入神秘人一伙……:(而且可能准備與神秘人會合。。。)[此處毫無“轉折”的意思,用“而是”沒有道理] ; “他竟不肯把一個名字大聲說出來,而且寫在一張羊皮紙上”,(他不肯說出一個名字,而是把它寫在一張羊皮紙上)[這裡有“轉折”的意思了]﹔  “首相認為他很能理解在這危及的時期。。。”(危急的時刻)﹔等等。

19)兩人翻譯的痕跡太重。像前述have to, you know, you see, so that , hurt,  等詞語的翻譯,有的章節中一個也不錯,有的章節則錯許多﹔想來是兩位翻譯中的一位對其理解存在問題,但相互之間又交流不夠。還有責編和校對也沒有發現這些問題。

    更詳細的,請讀拙作《人民文學出版社哈利波特6中文翻譯淺探》,我已完成前十三章,統計數字隻到第十一章,但建議的總數目可能因不斷的修改而略有不同 。我將逐章在“活力吧”網站上貼出。如果需要的話我也可以通過 E-Mail 全部發給貴社。

    翻譯,是把一部外國作品介紹給本國讀者的過程,是一件嚴肅的工作。翻譯者要對原作者負責,對本國讀者負責,也要對自己翻譯家的良心負責。一部優秀的譯作不僅要把原著的情節原原本本地交代給本國讀者,還要把原著的每一個意思都表達出來,這才是對原作者的尊重,對讀者的尊重。不但如此,譯作還要把原著中體現出的異族文化介紹給本國讀者。同時,譯作的文字也應當流暢、優美,使讀者既可以欣賞到外國的文學和異族的文化,也能夠從閱讀中增強本國語文的修養。因此,翻譯,是一個再創作的過程。這對一個翻譯家有著嚴格的要求。他不但要有對外語的准確把握和對本國語言的熟練駕馭,還要熟悉原著所在國的文化背景和生活習慣。他一定要用心呵護自己的譯作,細心檢查,精心照料,如同對待自己的嬰兒,容不得半點馬虎。同時,他也一定要有虛心好學的精神,敢於面對批評,勇於向能者、知者請教。對於出版社也同樣有著很高的要求。出版社必須向翻譯者提供有效的幫助,盡可能地為譯者提供外國專家或外國通的咨詢,為他們解決疑難。出版社必須仔細審閱、檢查、校對譯稿,不能在任何一個環節上掉以輕心。自然,錯誤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原著也有錯誤﹔但一定要控制在最小最少。而且,有錯必糾,不能文過飾非,遮人耳目。
按照以上標准,人文社的《哈利6》譯文顯然未能過關。

    不但如此,更讓人憂慮的是人文社對於讀者的態度,對於批評的態度。顯然,他們津津樂道的是他們作為《哈利波特》作品獨家翻譯出版商的權利和權力﹔他們對於盜版深惡痛絕。但他們卻似乎沒有意識到,伴隨權利和權力而來的,是責任和義務。他們有責任、有義務為廣大讀者提供優秀的譯作。毫無疑義,盜版是應該打擊的。但打擊盜版應該有兩重意義:一是保護正當出版商的權益﹔一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如果人文社的譯文水平與盜版本相差無幾甚至還不如,消費者閱讀優秀作品的權益又將安在?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人文社的悲哀,翻譯出版界的悲哀,廣大讀者的悲哀。

    幸而,我們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社會進步了,科技發展了。社會進步了,廣大讀者的外語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他們開始發現他們手中的譯文與原文之間的差異,也懂得了要維護自己消費者的權益,懂得了應該發出自己的聲音﹔科技發展了,計算機和網絡使得普通群眾得以公開發表自己的意見,使得遠隔千山萬水、互不相識的人們也能相互聯系,一起工作,交換意見,相互幫助。確實,我們不應該隻是“悲哀”下去了,我們應該做一點實際的事情,我們應該更大聲地發出我們的聲音:這是讀者的聲音,這是消費者的聲音。讀者應該有權監督出版商的權力,沒有監督的權力,是危險的權力。推而廣之,對翻譯的監督應該還有更深層次的意義。人文社翻譯的是一本小說,大家讀來娛樂,是消遣的﹔雖然有文化交流的含義,但總之無傷大雅。整個翻譯界的狀況是否也令人擔憂呢?當然,我不知道翻譯界的具體情況,也找不到譯得好與壞的標准或已發表譯作種譯得好與壞的比率,或任何統計數字。但作為出版界旗幟的人文社譯成這樣,大概可以“管中窺豹,略見一斑”了。大家知道,小說譯得不好,人們常常不過笑笑而已,讀者最多發發憤慨,網絡上貼幾張貼子,不去管它就行了﹔教材譯得不好呢?可能會誤人子弟,害人害己﹔技術資料譯得不好,造成的損失可以是很大的﹔商業文件譯得不好,賠款、企業倒閉、工人失業甚至人頭落地也是可能的﹔外交文件呢,國事文件呢,國家級出訪、來訪、正式談判的口譯,國家協議的文件呢?我連想都不敢想了……

    下面我要說的是,人文社應該對自己的出版物更負責一點。書的出版過程不在我的知識范圍之內,還是說說翻譯與責任編輯的進修吧。我相信他們都有很好的外語基礎,或許都是外文專業畢業生。但語言是發展的,從來不會停滯不前。翻譯應該把握語言發展的脈搏。而且,在國內,無論如何都無法准確地了解異族的文化與社會現狀。對翻譯來說,中文無疑也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每個翻譯與責編都應該定期去大學聽中文課,學習語法與修辭、邏輯。另外還有一個“請進來”的辦法,招聘外國專家或長期在外的中國留學生補充翻譯與責編陣容,或讓他們客串翻譯、校對。人文社應該放開眼界,進行人才投資,這樣才能保証自己的事業常盛不衰。

    最后,如果此信和我的拙作能為廣大讀者帶來一個好一些的《哈利波特》版本,能起到為消費者說話、對出版商監督的作用,能為翻譯界、出版界帶來一點振聾發聵的聲音,那也是我對魂牽夢繞的祖國略盡的一絲綿薄之力。

    米赫普 上
    2005年11月23日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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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7 06: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甜蜜蜜的大米 的帖子

谢谢大米的转载

我读过中国版,台湾版和原版,比较过后,总发现中国版的翻译错误多不胜数,而且名字满难记得。

而且像第六集的an excess of phlegm(意思是过多的痰,痰在故事里是讽刺比尔的女友花儿Fleur的花名),台湾就不照字面翻译了,他们译作“一屋子蛙儿”,因为花儿的英文名Fleur音似痰的英文phlegm,所以当转变成中文时,花儿的花名就翻作蛙儿,这样对应起来有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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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07 06: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amadashun 于 22-7-2007 06:41 PM 发表
谢谢大米的转载

我读过中国版,台湾版和原版,比较过后,总发现中国版的翻译错误多不胜数,而且名字满难记得。

而且像第六集的an excess of phlegm(意思是过多的痰,痰在故事里是讽刺比尔的女友花儿Fl ...



对,这个章节标题的翻译我也是觉得中国版的太过莫名其妙.
怀疑那两个翻译的到底懂不懂它的含义.

我一开始是买中国版的,第六集就中国和台湾版本都买,
现在准备收集一到五的台湾版本.

原文的我买英国版.
但是现在我也打算等BOX SET出版之后,买美国版本的BOX SET,因为美国版本有插图.

[ 本帖最后由 甜蜜蜜的大米 于 22-7-2007 06:48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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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7-2007 07: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甜蜜蜜的大米 的帖子

推荐你台湾版的 真的翻得很好!!!我都有一到六的皇冠版。

原文的我也买英国儿童版,想收集成人版,美国版也想买,可是没酱多钱

改天才慢慢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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