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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后不必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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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很有意识的文章
一对情侣分手后还能成为朋友吗?一对原本相爱的恋人要分手,太多都是有不得已的理由与苦衷。分手了,也就将之前的一切划上一个句号,但若分手之后仍是朋友,那岂不是把过去的一些烦恼又带回现实中来?何苦呢?
几年前,一首《再见亦是朋友》唱红海内外,而“分手之后我们还是朋友”这句话也成了恋人分手时的告别语。说实话,我很佩服说这句话的人,他们很有大将风度,在今后的日子里能与新欢旧爱,共聚一堂。
一对情侣分手后还能成为朋友吗?一对原本相爱的恋人要分手,太多都是有不得已的理由与苦衷。分手了,也就将之前的一切划上一个句号,但若分手之后仍是朋友,那岂不是把过去的一些烦恼又带回现实中来?何苦呢?
最重要的是分手之后双方都会开始新的生活,如果你却仍与旧爱做朋友,你的新恋人心理肯定是无法接受的,认为你与旧爱是藕断丝连,心中会极不满,更怕在日后牵扯中再出现一个对角关系来。如果你的新恋人与旧爱仍是朋友,你也会无条件地包容她吗?
一对情侣,除非当初未曾刻骨铭心,否则分手还要做一对好朋友是极艰难的事,看着对方与他人恩恩爱爱的幸福场面,自己一定会有戚戚然的感觉,那又何必为了面子而作戏扮风度呢?不过,我也不赞成分手做敌人,两看两相厌,或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只是,既然已经选择分手,就没有必要刻意去维持那种所谓“友谊”的关系,不如藏在心里,让它成为一段回忆,或者把它忘却去迎接新的未来。
如果还能做朋友,就不必分手。既然分手了,就不必做朋友。否则,何必分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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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3-10-2006 11: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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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就别回头 调整心态10大潜原则
分后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在最短的时间愈合并保证如何不藕断丝连,和旧男友纠缠不清,以下有十大疗伤方法:
如果你确定还没有走出失恋期,那么就坚决不要再跟他联系,不要有想打电话给他的念头。与其为已经分手的男人神伤,不如和那个常常一起加班的帅哥同事商量如何“拼车”回家。
不去任何留下你们美好回忆的地方,包括常去的便利店、超市、美术馆、电影院、法国餐厅
……如果碰巧你们是同事,而你暂时还不想离开这间公司,那就再无理取闹一次:请他最好离开!
不在你的blog上留下任何关于他的信息:没有思念,没有追忆,没有惆怅,没有寂寞,什么都没有,就当他人间蒸发。
如何处置他的东西?打包好请快递直接送去他的公司。至于礼物,如果还喜欢,如果还实用,如果没厌倦,就通通留下来吧!节俭与环保,一向是时尚女子最大的美德。
如果他给你打电话,就算不想听,也一定要接!当他自作熟稔地问候你最近如何如何,不等他说完,再以狐疑的语气问:不好意思,请问哪位?
某天如果他说想请你吃饭,当然去!一定去最贵的那间西餐厅,点法式蜗牛、红酒牛扒、北极贝沙拉以及哈根达斯,当然不会和他AA,最后还要微笑着看他夹紧心头肉付账,闪!
MSN或QQ上他的名字与头像,就当完全透明。不删,也不动用,就算暂时冻结吧,直到你觉得可以把他“就算是老朋友啊”的时候。
和你们共同的朋友保持若即若离的距离,没必要再去探听他的消息,如果他有新女友,既然是个天大的恐龙,也没必要当众点评,惟在心底窃笑一番即可。就算是在无意中撞到,假设他来招呼,眼神漫漫地晃过去,直当他是陌生人,然后继续转头走你的路。
最大忌是血拼为失恋疗伤,想想可能会有一大段时间没有人请吃饭送礼物,就更应该捏紧荷包慎防透支了。
如果你准备结婚了,不用派帖子给他,前男友又不止他一个不是吗?没必要把你的婚礼变成一个前男友集中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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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1: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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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不会然对方联络到自己。。。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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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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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不会然对方联络到自己。。。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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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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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置他的东西?打包好请快递直接送去他的公司。至于礼物,如果还喜欢,如果还实用,如果没厌倦,就通通留下来吧!节俭与环保,一向是时尚女子最大的美德。
至于礼物,如果还喜欢,如果还实用,如果没厌倦,就通通留下来吧!
这句话不是很讽刺吗?!
如果当中有一个钥匙圈,一个名贵相连,一个名贵手表,一本书,一些衣服。
那是不是说只退回钥匙圈,书和衣服?
名贵相连和名贵手表,留在身边?
那岂不是一个爱默虚荣的女子所为?
这样只会让人觉得自己很cheap,名贵的收起来,便宜的退回去。
节俭与环保只不过是安慰自己的虚荣心而已,让自己好下台。
[ 本帖最后由 shonhock 于 23-10-2006 12:1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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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2: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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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哦。我没有真正的为他付出过,我是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
就做会朋友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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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02: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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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快乐
只要没有自欺欺人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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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03: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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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做不到。。太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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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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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6 于 23-10-2006 02:13 PM 发表
分手快乐
只要没有自欺欺人就好。。。
我来了~~~
喜欢最后一句,婚宴变成前男友大本营!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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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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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onhock 于 23-10-2006 12:16 PM 发表
至于礼物,如果还喜欢,如果还实用,如果没厌倦,就通通留下来吧!
这句话不是很讽刺吗?!
如果当中有一个钥匙圈,一个名贵相连,一个名贵手表,一本书,一些衣服。
那是不是说只退回钥匙圈,书和衣服 ...
贵重的礼物谁不要?
你的话太潇洒了。。。。
伤你的人还跟他说那么多道理?
本小姐喜欢还什么就还什么!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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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0: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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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6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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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10-2006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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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分手快乐 于 23-10-2006 10:05 PM 发表
贵重的礼物谁不要?
你的话太潇洒了。。。。
伤你的人还跟他说那么多道理?
本小姐喜欢还什么就还什么!
哈!
那根本就是无法断绝关系。
也显得自己很向“钱”看。。。
有前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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