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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个论坛看到觉得很有意思,所以放出来跟大家分享。
Rule 1: Remember the Human
礼节一:记住人的存在
互联网给予来自五湖四海人们一个共同的地方聚集,这是高科技的优点但往往也使得我们面对着电脑银屏忘了我们是在跟其他人打交道,我们的行为也因此容易变得更粗劣和无礼。因此《网络礼节》第一条就是“记住人的存在”。如果你当着面不会说的话在网上也不要说。
Rule 2: Adhere to the same standards of behavior online that you follow in real life
礼节二:网上网下行为一致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尊法守纪,同样地在网上也同样如此。网上的道德和法律与现实生活是相同的,不要以为在网上与电脑交易就可以降低道德标准。
Rule 3: Know where you are in cyberspace
礼节三:入乡随俗
同样是网站,不同的论坛有不同的规则。在一个论坛可以做的事情在另一个论坛可能不宜做。比方说在聊天室打哈哈发布传言和在一个新闻论坛散布传言是不同的。最好的建议:先爬一会儿墙头再发言,这样你可以知道坛子的气氛和可以接受的行为。
Rule 4: Respect other people's time and bandwidth
礼节四:尊重别人的时间和带宽
在提问题以前,先自己花些时间去搜索和研究。很有可能同样问题以前已经问过多次,现成的答案随手可及。不要以自我为中心,别人为你寻找答案需要消耗时间和资源。
Rule 5: Make yourself look good online
礼节五:给自己网上留个好印象
因为网络的匿名性质,别人无法从你的外观来判断,因此你一言一语成为别人对你印象的唯一判断。如果你对某个方面不是很熟悉,找几本书看看再开口,无的放矢只能落个灌水王帽子。同样地,发帖以前仔细检查语法和用词。不要故意挑衅和使用脏话。
Rule 6: Share expert knowledge
礼节六:分享你的知识
除了回答问题以外,这还包括当你提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而得到很多回答,特别是通过电子邮件得到的以后你应该写份总结与大家分享。
Rule 7: Help keep flame wars under control
礼节七:平心静气地争论
争论与大战是正常的现象。要以理服人,不要人身攻击。
Rule 8: Respect other people's privacy
礼节八:尊重他人的隐私
别人与你用电子邮件或私聊 (ICQ/QQ) 的记录应该是隐私一部分。如果你认识某个人用笔名上网,在论坛未经同意将他的真名公开也不是一个好的行为。如果不小心看到别人打开电脑上的电子邮件或秘密,你不应该到处广播。
Rule 9: Don't abuse your power
礼节九:不要滥用权利
管理员版主比其他用户有更多权利,他们应该珍惜使用这些权利。游戏室内的高手应该对新手枪下留情。
Rule 10: Be forgiving of other people's mistakes
礼节十:宽容
我们都曾经是新手,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当看到别人写错字,用错词,问一个低级问题或者写篇没必要的长篇大论时,你不要在意。如果你真的想给他建议,最好用电子邮件私下提议,人都是爱面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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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6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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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06 05: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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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9-2006 10: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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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6 03: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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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9-2006 09: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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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几年前这样久的帖也给你找到,佩服~佩服~
果然是版主。呵呵~
我也是几年前不知道从那里储存进hard disk里,
可惜原作者已无从考察。
有谁知道原作者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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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6 05: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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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7-9-2006 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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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前还有在别的地方帖?根据日期,2005年03月10日帖的。
没有记错的话,我在2004年就看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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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6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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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ntona 于 17-9-2006 04:24 PM 发表
他之前还有在别的地方帖?根据日期,2005年03月10日帖的。
没有记错的话,我在2004年就看到了。
这就真的很考人了,那么到底是几时才是发源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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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1-2006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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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
有谁能真正守着这些礼节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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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07 09: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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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信子 于 29-11-2006 11:04 PM 发表 
谢谢分享 ~~
有谁能真正守着这些礼节呢 ~~
不要说礼节先,还有网上游戏规则,谁又能清楚知晓呢?
转载:新加坡[我报]
网民须知游戏规则:
1]诽谤法令[Defamation Act]
博客如果对他人做出不确实或毫无根据的指责和批评,很可能会被告诽谤.博客不需要指名道姓,只要有足够的描述,而普通大众能够辩识出那个人或商家.
例如:"那个有大M的快餐店,每个人都知道是麦当劳.
2]版权法令[Copyright Act]
这是最容易触犯的.是否会触犯有关法令,这要看与使用作品性质,目的,数量和使用后的市场效应有密切关系.
3]官方机密法令[Official Secrets Act]
很多博客用日记方式经营BLOG,有时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比如:透露有关机密工作情况,或正在服兵役的阿兵哥对军营中生活有过分的描述等.
4]不良刊物法令[Undesirable Publications Act]
发表猥褻,暴力等内容,都可受这法令的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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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07 09: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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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蛮详细的rules。。。
谢谢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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