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火箭的提醒
我們不要忘記納吉的貪污
這個是納吉的判決書:https://myassets.theedgemalaysia ... nt_-_16.06.2026.pdf
我請 AI 整理一下納吉的貪污,大家不要忘記了納吉的貪污
我從判決書中抽取了主要的資金流段落,重點放在: - 上游:資金如何從 1MDB 或相關貸款流出
- 中游:如何經過中介公司、基金、離岸公司
- 下游:如何進入 Najib Razak 的帳戶,以及之後又轉出/退回
- 最後估算 Najib 最終「收了多少、退了多少、淨額多少」
資料來源是你上傳的 Sequerah 1MDB written judgment。 最後計算結果根據判決中連結到 Najib 收取/取得利益的金額: 階段連結到 Najib 的金額
第一階段 / Good Star 相關RM60,620,839.43
第二階段 / Aabar-Blackstone 相關RM90,899,927.28
第三階段 / Tanore 相關總收款RM2,081,476,926.00
第四階段 / Aabar options / Vista 相關RM49,930,985.70
總收取 / 取得金額RM2,282,928,678.41
主要「退回」的金額是: 轉出 / 退回金額
轉回 Tanore SingaporeRM2,034,350,000.00
所以粗略的 扣除 Tanore 退回款後的淨額 是: RM2,282,928,678.41 − RM2,034,350,000.00 = RM248,578,678.41 也就是大約: RM248.58 million,約 RM248.6 million
重要細節:判決也說 Najib 另外把 RM22,649,000 轉給四個實體和一個個人,控方說這些付款都讓 Najib 受益。這筆 RM22.649m 不是 RM2.081b 之外的額外金額,而是 Tanore 那筆 RM2.081b 收款之後的下游使用。判決也提到 RM162,436,711.87 從 9694 帳戶轉到 1880 帳戶,但這應視為帳戶間轉移 / 下游資金流,不應簡單加到淨額裡,因為 9694 帳戶中有混合資金。 抽取出的相關段落 / 資金流圖一般指控[13] 控方指稱 Najib 利用他作為首相、財政部長,以及 1MDB 唯一股東的地位,讓部分 1MDB 資金透過迂迴路線進入他的帳戶,以掩蓋資金來源。控方也指稱他在每個階段都與 Jho Low 共同行動。 第一階段:PetroSaudi / Good Star 資金流[14] 第一階段是 1MDB 與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間所謂的 joint venture。控方指稱這是由 Najib,透過 Jho Low 和 Tarek Obaid 安排的。 [15] 1MDB 借入 USD1 billion,名義上是投資於 JV 公司 1MDB Petro Saudi Ltd。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原本應投入某些資產並取得 60% 股權,而 1MDB 的 USD1 billion 應代表其 40% 股權出資。不過,所謂的 Joint Venture Agreement 其實不是跟 PSI 簽,而是跟 Petro Saudi Holdings (Cayman) Ltd 簽。 [16] 控方指稱,在這 USD1 billion 裡,USD700 million 沒有進入 JV 公司帳戶,而是被轉入 Good Star Ltd 的帳戶。Good Star Ltd 由 Jho Low 控制,且與 JV 無關。 [17] 2010 年 3 月,1MDB 進入所謂 Murabaha financing agreement。原本所稱的 USD1 billion 股權投資被轉換成 Murabaha notes,而 1MDB 被要求向 JV 公司提供 USD1.5 billion。2010 年 9 月,USD500 million 被送到 JV 公司。 [18] 2011 年 5 月,另一筆 USD330 million,原本應是 Murabaha financing 的第二筆投資,也被轉到 Good Star。控方指稱 Najib 採取了積極步驟促成這筆交易,並分批收到款項進入他的帳戶。 與 Najib 相關金額: 後面辯方摘要提到,第一項 s.23(1) charge 的金額是 RM60,620,839.43。 第二階段:能源收購 / Aabar / Blackstone 資金流[19] 第二階段涉及 1MDB 收購價值可疑的資產。控方說 Najib 透過 Jho Low 促使 1MDB 進行兩項交易,結果 Najib 取得 RM90,899,927.28 作為 gratification。 [20] 這兩項交易涉及收購兩家 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即 Tanjong Energy Holdings Sdn Bhd 和 Mastika Lagenda Sdn Bhd。1MDB 透過多個子公司和馬來西亞公司籌資,以完成這兩項收購。 [21] 判決指稱,透過一連串複雜交易,資金先到 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 (BVI),名義上是作為 Aabar 母公司 IPIC 發出擔保的 security deposit;之後再流向某些 investment fund entities,最後經過 Blackstone,最終據稱轉入 Najib 的帳戶。 與 Najib 相關金額: RM90,899,927.28 第三階段:ADMIC / Tanore 資金流——最大筆收款與部分退回[22] 第三階段涉及 1MDB 與 Aabar 之間另一個所謂 equal-share JV,該 JV 公司名為 ADMIC。 [23] 這個 JV 的目的據稱是發展 TRX,即 Kuala Lumpur 的 Tun Razak Exchange。當時由 Najib 擔任部長的財政部,以 letter of support 方式擔保 1MDB 的投資。為此籌得一筆 USD3 billion loan。 [24] 2013 年 3 月 14 日,Najib 簽署 letter of support,讓 1MDB 透過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Group 發行債券,籌集 USD3 billion。2013 年 3 月 19 日,USD2.721 billion 被撥入 1MDB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 在瑞士 Lugano 的 BSI Bank 帳戶。 [25] 在這 USD2.721 billion 中,USD1,060,606,065 被支付到兩個 fiduciary fund entities,也就是 Devonshire Funds Ltd 和 EEMF。 [26] Devonshire 將部分資金轉給 Granton Property Holding Ltd。Granton 由 Eric Tan 控制,Eric Tan 被形容為 Jho Low 的 shadow。Granton 接著將整筆款項轉給 Tanore Finance;Devonshire 也另外將某些款項轉給 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 [27] EEMF 也把款項轉給 Tanore,而 Tanore 再把錢轉進 Najib 的帳戶。 [38] 前九項 AMLA charges 涉及 Najib 收取 RM2,081,476,926。這筆錢也構成經修正後第三項 MACC charge 的 subject matter。這些錢被轉進 Najib 在 AmIslamic Bank、尾號 9694 的帳戶。 [39] 2013 年 8 月 2 日至 8 月 23 日之間,Najib 將 RM2,034,350,000 轉給 Tanore Singapore。同時,Najib 使用餘額 RM22,649,000 支付給四個實體和一個個人。控方的說法是,這些付款都讓 Najib 受益。 [40] 在這些付款後,Najib 透過兩筆轉帳,將餘額轉入 AmBank 新帳戶,尾號 1880,金額總計 RM162,436,711.87,並關閉了 9694 帳戶。 [41] 第十項 charge,以及第十六至第十九項 charges,涉及 Najib 對 Tanore 的轉帳,金額為 RM2,034,350,000。 [42] 第十一至第十五項 charges 涉及 Najib 使用前述資金,以支票方式支付給四個實體和一個個人。 [43] 第二十和第二十一項 charges 涉及從 9694 帳戶轉移資金到 1880 帳戶。 這一階段總收款: RM2,081,476,926
轉回 Tanore: RM2,034,350,000
扣除 Tanore 退回後的淨額: RM47,126,926
其中下游使用: RM22,649,000 支付給四個實體和一個個人,控方指稱這些付款使 Najib 受益 第四階段:Aabar options / Deutsche Bank loans / Vista 資金流[28] 第四階段涉及 1MDB 購買 Aabar options。 [29] 2014 年 5 月和 8 月,1MDB 透過子公司 1MDB Energy Holdings Ltd 從 Deutsche Bank Singapore 取得兩筆貸款。控方指稱這些貸款是 Najib 批准的。 [30] 第一筆貸款是 USD250 million bridging loan。其中 USD239,939,970 於 2014 年 5 月 28 日進入 1MDB Energy Holdings Ltd 在 Falcon Bank Hong Kong 的帳戶。從這筆款項中,1MDB Energy Holdings 支付 USD175 million 給 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 BVI 在瑞士 Lugano 的 BSI 帳戶,名義上是 part redeem the option。 [31] 在這 USD175 million 中,USD19 million 被 Aabar 支付到 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 在 DBS Singapore 的帳戶。這 USD19 million 中,又有 USD1.89 million 被轉到 Blackrock Commodities (Global) Ltd 的帳戶;該公司由 Eric Tan 控制。2014 年 6 月 23 日,一筆 GBP750,000,等值 RM4,093,500,據稱轉入 Najib 的帳戶。 [32] 第二筆貸款是 USD975 million,於 2014 年 9 月 1 日提供。其中 USD250 million 用來清償 bridging loan,剩下 USD725 million。 [33] 2014 年 9 月 3 日,一筆 USD223,333,000 被轉到 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也就是在 Seychelles 註冊的公司,在 UBS Singapore 的帳戶。 [34] 2014 年 9 月 30 日,USD457,984,607 被支付給 Aabar Investments PJS Ltd,Seychelles,在 UBS Singapore 的帳戶。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之間,Aabar 將 USD226 million 轉給 Aaba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JS Ltd,在 Barbados 的帳戶。 [35]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之間,Aabar Barbados 將 USD225,500,000 轉給 Vista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 Ltd,Barbados。該公司由 Eric Tan 擁有並控制。 [36] 2014 年 10 月 23 日至 12 月 19 日之間,Vista Equity 透過五筆英鎊款項,據稱轉入等值 RM45,837,485.70 到 Najib 的帳戶。這筆錢與前面提到的 RM4,093,500 一起,構成第四項 charge。 與 Najib 相關金額:
RM4,093,500 + RM45,837,485.70 = RM49,930,985.70 與「淨額」有關的辯方 / 混合資金問題辯方主張 9694 帳戶中原本已經有大量「clean money」。 [273] 辯方說 ACP Foo 的 FIFO 分析顯示,在 Tanore 資金進入 9694 帳戶之前,該帳戶已經有 RM879,812,627.27,並且他確認這是 clean money。 [274] 辯方說 ACP Foo 修改了他對 2013 年前進入 9694 帳戶資金的分類,從 “wang haram” 改成 “wang bersih”。 [275] 辯方說,這個 clean-money position 也包括第一項 charge 的 RM60,620,839.43 和第二項 charge 的 RM90,899,927.28,合計 RM151,529,766.71。 因此,我不會把 RM162,436,711.87 從 9694 轉到 1880 的轉帳,直接視為 Tanore 淨額之外的額外「獲利」。它是很重要的下游資金流,但帳戶本身是混合資金帳戶。 我認為最穩妥的數字最乾淨的算式是: 四個階段中,判決連結到 Najib 的總收取金額:
RM2,282,928,678.41 扣掉轉回 Tanore 的金額:
RM2,034,350,000.00 估計 Najib 保留 / 使用 / 未轉回 Tanore 的淨額:
RM248,578,6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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