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局角色与功能 大家来科普
特赦局到底是由谁组成的? 根据资料,特赦局成员是由苏丹或国家元首任命的。
事实上,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特赦委员会,但联邦直辖区除外。
由于联邦直辖区隶属首相署管辖,因此联邦直辖区的特赦委员会是由国家元首委任,成员之一则包括首相拿督斯里安华。
特赦局一般由5名成员组成,即总检察长、首长或大臣,以及由国家元首或苏丹任命最多3名成员。
成员身分虽然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宪法第42条第7条款,民选国会议员、州议员不能担任特赦局成员。
特赦局成员任期为3年,但可以由国家元首或苏丹授权连任,且特赦局成员身分是保密的。
至于特赦局的职责是什么? 特赦局将会定期开会讨论囚犯的特赦申请。
总检察长首先会在会议上提出囚犯的申请,这会议是由国家元首或苏丹主持的。
特赦局成员将在考虑总检察长对特赦申请提出的意见后,再各自提出自己的意见。
另外,特赦局的讨论和决策过程也是完全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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