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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方

沈可婷案件-收集现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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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6: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cw9922 发表于 23-4-2022 06:26 PM
我有说屁孩3.20am出去有错吗? 但出去在highway反方向飙脚车就大错特错, 与时间无关 !
...

你说反方向,请拿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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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6:3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cw9922 发表于 23-4-2022 06:29 PM
吴健南律师分享的内容如下:

1)第一个审讯这起案件的推事庭所有证据和证人,很关键,“事实认定”(find ...

按路况,路灯照明,

没有理由一大群反方向迎来的“脚车队” ,

驾车人士在所谓有安全驾驶、

所谓精神敏锐、眼睛良好的情况下,会看不到,

这解释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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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6: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6:30 PM
你说反方向,请拿出证据

请你也拿出沈可婷是疏忽驾驶鲁莽驾驶的证据来,若没有,我也可以说你妈你妹是陪酒的,也不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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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7:0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cw9922 于 23-4-2022 07:20 PM 编辑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6:34 PM
按路况,路灯照明,

没有理由一大群反方向迎来的“脚车队” ,

好心你啦, 对面迎來的小屁孩也许不是在一条一两公里的直路上, 如果从迎面路口或迎面弯路出现怎样来得及刹车 ? 有傳出小孩是刚从路口进highway的!

无论如何(是直路或弯路), 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已证明她没超速,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来的屁孩何错有之?
  



大概率是屁孩从路口出來后反方向行驶(图片显示反方向是屁孩最爱的下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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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7: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卤味 发表于 23-4-2022 06:37 PM
请你也拿出沈可婷是疏忽驾驶鲁莽驾驶的证据来,若没有,我也可以说你妈你妹是陪酒的,也不需要证据。。。 ...

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已证明她没超速和違反任何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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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7:19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upu_dap_man 于 23-4-2022 07:21 PM 编辑
lcw9922 发表于 23-4-2022 07:09 PM
好心你啦, 对面迎來的小屁孩也许不是在一条一两公里的直路上, 如果从迎面路口或迎面弯路出现怎样来得及刹 ...


网络上有很多版本,经过证实的有:

(1)她用了 unsworn statement
- 这个看来有高人指点她

(2)脚车是逆行(你是对的)

(3)她车速是 50km/j
- 这个法庭怎么得出的结论和证据,不知道,应该是有高人指点她

(4)她翻覆的车
- 是被人翻的,为了拯救车下的小孩

很多人心里有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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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7: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cw9922 于 23-4-2022 07:45 PM 编辑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7:19 PM
网络上有很多版本,经过证实的有:

(1)她用了 unsworn statement



无论如何(是直路或弯路), 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已证明她没超速,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来的屁孩何错有之?
大概率是屁孩从路口出來后反方向行驶(图片显示反方向是屁孩最爱的下坡! )

  



大概率是屁孩从路口出來后反方向行驶(图片显示反方向是屁孩最爱的下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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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7: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cw9922 发表于 23-4-2022 07:10 PM
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已证明她没超速和違反任何交通规则

所以我说那个质疑沈可婷的无赖的老母肯定是做陪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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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8:1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cw9922 发表于 23-4-2022 07:21 PM
无论如何(是直路或弯路), 第一次和第二次判决已证明她没超速,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 ...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来的屁孩何错有之?”

50km/j 紧急刹车是来得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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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巴士来啦 + 1 傻嗨输患诊真是傻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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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8:17 PM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来的屁孩何错有之?”

50km/j 紧急刹车是来得及的。 ...

你这白痴还真不是白叫的既然小屁孩是逆向冲下來而且有40輛之多就算是你車子完全停着也躲避不了去扯那些有的没的什么淋酒家妹啦3更半夜回家精神不佳啦50km可以杀車啦路灯通明啦你是跟沈可婷有仇还是被撞死的其中1个是你家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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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33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richgod 发表于 23-4-2022 09:26 PM
你这白痴还真不是白叫的既然小屁孩是逆向冲下來而且有40輛之多就算是你車子完全停着也躲避不了去扯那些有 ...

你有点不理智

小屁孩没有眼睛看的啊?

他们会傻到出来给她撞的啊?

所以才有怀疑她车速不只 50km/j

所以他们没有发觉有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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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巴士来啦 + 1 输患诊怪兰开分身玩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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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cw9922 于 23-4-2022 10:15 PM 编辑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8:17 PM
“在没超速情况下, 而來不及刹车撞上迎面而来的屁孩何错有之?”

50km/j 紧急刹车是来得及的。 ...

当你在one way的路行驶, 在你根本不会预期前面会有脚车迎面而来的情况下, 我可说是來不及刹车的 !

你要明白, 汽车和迎面而來脚车, 两个物体相撞时间是少两倍的 ! ! 來不及刹车很正常 !
其实重点是已证明没犯法没超速, 没犯法情况下來不來得及刹车司机都没错 !

好比一人走在路边, 我开车行驶速度50km/h, 没超速, 路人突然过马路, 我來不及刹车撞死他, 我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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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9:33 PM
你有点不理智

小屁孩没有眼睛看的啊?

蚊子脚車没杀車器看到又如何躲得了嗎?自作孽不可活!1入馬华舔似狗你的内心扭曲得根本不再是人你还是远离馬华既早看医生吃药以免小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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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ichgod 发表于 23-4-2022 09:45 PM
蚊子脚車没杀車器看到又如何躲得了嗎?自作孽不可活!1入馬华舔似狗你的内心扭曲得根本不再是人你还是远 ...

没了刹车器,无脑金鱼应该是认为那些该死的仆街屁孩是用头来磨地刹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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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09: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卤味 发表于 23-4-2022 09:49 PM
没了刹车器,无脑金鱼应该是认为那些该死的仆街屁孩是用头来磨地刹车的。。。
...

严重怀疑瓜掉其中1个小屁孩是金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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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10: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richgod 发表于 23-4-2022 09:53 PM
严重怀疑瓜掉其中1个小屁孩是金魚的孩子!

可能性很高,看他如此痛恨沈可婷,这个可能性应该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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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10: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卤味 发表于 23-4-2022 10:15 PM
可能性很高,看他如此痛恨沈可婷,这个可能性应该跑不掉。。。

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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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10: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如果是他的孩子,那就是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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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9:33 PM
你有点不理智

小屁孩没有眼睛看的啊?

mb(脚车 + 小孩) = 15 + 30 = 45kg
Ub= - 40km/h(反方向) = - 11.111m/s

mc= 1800kg
Uc= 50km/h = 13.889m/s
t = 1秒(假设), 真实情况大概率少过1秒 !

Newton's second law:-
Fb = mb * ( Vb - Ub )/t= 45(Vb - (- 11.111))/t = 45(Vb + 11.111)

Fc = mc * ( Vc - Uc )/t= 1800(Vc - 13.889)/t = 1800(Vc - 13.889)


Newton's third law: the law of action and reaction :-
Fb = - Fc
45(Vb + 11.111) = -1800(Vc - 13.889)

假设相撞后, 互相"粘"着一起向前依车方向移动, 所以车与脚车的速度一样且同方向, Vb = Vc

1845*Vc = 13.889 * 1800 - 45 * 11.111 = 24500.21
Vc = 13.279 m/s = 47.805km/h

所以, 相撞时, 脚车承受的力度 = Fb = 45 * ( 13.279 + 11.111) = 1097.5.5 Newton, 在少过1秒内承受109kg(1097 Newton)的物体撞击, 死无疑,脚车手"低死", 反方向, 必须承受超过"双倍"的力度 !

如果你愿意, 你大可去算, 风的方向, 风的速度, 车辆的风阻横截面积, 路面的阻力, 灰尘阻力, 空气湿度, 地球自转偏向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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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4-2022 10: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upu_dap_man 发表于 23-4-2022 01:59 PM
你晚上去夜店跳舞到 2 am,然后开车回家

就只感受一下就知道了

法庭是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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