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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之辱的祸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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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5 06: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诺奥马就他前天发表“外国人认为马来西亚警方残暴,大可回国去”的言论,作出公开道歉。

  据《星洲日报》报道,他昨天表明没有要把外国人赶回去的意图,并指媒体误解了他真正的意思;不过,如果他前天的谈话引起任何人不悦,他表示愿意公开道歉。

  诺奥马前天在国会走廊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警方被指滥权的事发表了冗长谈话。各语文报章包括外国通讯社记者引述他说:“如果外国人认为我们的警方残暴,大可回国去。”

  据报道,诺奥马当时表示,如果外国人认为马来西亚警方残暴,请回去自己的国家,不要再留在马来西亚;移民局也无需大费周章,到处去取缔非法外劳。

  他也说:“不要为这件事打击警方的士气。如果警方没有士气,不认真执行任务,社会将会发生什么问题?到时怪罪谁?”

  他说:“我们必须尊重警方。马来西亚虽然有很多非法外劳,但由于有警方在维持法纪,马来西亚仍是一个安全的国家。”

  诺奥马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开始即否认自己前一天说过上述谈话。在记者强调“全体记者不可能都听错”后,他承认曾经使用 “回去”的字眼,但却没有要把外国人赶回去的意图。

  他说:“我要作出一些纠正,可能媒体错误诠释了我昨天的谈话。前天我曾经说,如果马来西亚是一个不安全的国家,或警方像一些人所指的很残暴,何以目前马来西亚有那么多外国人入境?一些人是以游客的身份入境,并且逾期逗留。”

  “这表示,马来西亚是一个安全的国家,马来西亚的保安良好,经济发展也蓬勃。如果他们认为马来西亚的警方是残暴的,社会是不安宁的,那么他们肯定已经回去。”

  “我并没有叫他们回去。我是说如果这个地方不好他们早已经回去,而不会在马来西亚逾期逗留。”

  诺奥马说,他有可能说错了,或是他想的和所说的有出入。媒体或不是错误引述他的谈话,而是错误诠释。

  他说,“他们可以回去”和“他们早已回去”这句话的含意不一样,如果被这样引述,他感到遗憾。

  “我的意思是,若马来西亚不安全和不好,他们早已回国。”

  他的言论引起各方不满,马国反对党昨日炮轰他,要他公开道歉、促请首相革除其副部长的职位,以及将在星期一动议削减他10令吉的薪金。

  他解释,身为一名副部长,他并不会发表“不喜欢就不要来马来西亚”的言论,因为他知道这种言论肯定会破坏国家的形象。

  “我的意思是,请你们来马来西亚,亲自看看这里真正的情形。”

  另一方面,据马新社报道,马来西亚首相阿都拉巴达威昨天表示,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诺奥马所发表的“如果外国人认为我们的警方残暴,大可回国去”的言论不恰当。

  他说:“作为公务员,在发表有关课题的谈话时,应该更敏感谨慎,我已对诺奥马提出劝告。”

  阿都拉强调,政府的政策是欢迎外国人到来旅游、求学、接受医疗服务以及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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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12-2005 06:0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人认为马来西亚警方残暴,大可回国去

我真是怒火中烧。。。。        
这混种头。。。。这国安是怎么当的。。。 国家安全吗??
只是你们这些人,没有外族。。。以为马来西亚会有今天吗??? 干!!!


针对近日发生在马来西亚的几起中国女子受侮辱事件,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在昨天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外交部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对中国公民受辱事件表示严重关注,已多次向马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马方立即展开调查,严惩肇事者。

  马内政部长访华日期正在磋商

  刘建超在答记者问时说:“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保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说,

  我们注意到马来西亚政府高级官员表示将就此事进行认真调查,中方将继续敦促马方严肃、公正地调查和处理这些案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切实保障中国公民的尊严和人身安全,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有记者问,该事件是否会影响中马关系,刘建超指出,这一事件应该得到马方的高度重视,中马在各个领域的交流十分活跃,双方在经贸、教育、文化、旅游、人员交流等领域进行着广泛的合作。在本国给对方公民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安全环境,对双方进一步扩大交流与合作,增强两国人民交往的信心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希望并相信马方将认真对待此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查清真相,改善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

  关于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访华的消息,刘建超表示,据他所知,中国和马来西亚一直在就此事进行磋商,包括具体的日程安排。至于何时访问,则取决于对双方都合适的时间。我们欢迎马来西亚内政部长对中国进行访问,就双边合作和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事件进展

  具体内容尚未公布,中方不希望此事影响双方关系

  本报讯(记者张霄羽)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中国女郎被大马警方裸身拍摄受辱”事件的报告书已经出炉,一旦国会接纳紧急动议,马来西亚国内安全部副部长拿督诺奥玛,会在29日的下议院会议中公布有关报告书的内容,并准备回答任何来自议员的问题。

  昨晚,本报记者就此进行跟踪采访,据此事的当事人之一于小姐称,目前已经得知报告书出炉一事,但是具体内容以及有关结果仍未公布。

  另外,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人员表示,会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该事,并希望不会影响到双方经贸关系。

  当事人被连续问话未有实质回复

  于小姐表示,最近她与几个当事人接连被叫到当地警局录口供,其中她的姐妹顾小姐最长时间的一次被连续问话五小时。

  于小姐告诉记者,她们目前已经得知大马高官为此将要到中国的消息,也知道国内外对此事的高度关注,但是据她表示,目前警方让她们一等再等,在接连数次的相似问题询问下,并未给出实质性结论。

  她表示,希望中国以及大马的相关部门能够有效地进行协调沟通,并尽快给几名受害人一个公道。

  协助几名中国妇女起诉的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服务中心的相关人士也表示,与大马上层就此保持联系,但目前并未得到最后回复。

  我使馆希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该案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总理巴达维于28日下令,成立独立委员会彻查中国妇女受辱案,并于当天召见警察总长,听取进展情况的汇报。

  针对该事件,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的官员告诉记者,使馆的王春贵大使28日出席了大马中国工商联合会等七大乡团联合举行的欢迎午宴,并在宴会上表示,中国女子在大马受辱事件只是个案,并不会因此而影响两国的友好关系。

  大使表示,中国希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该案,并表示不希望此事被渲染及复杂化,更不希望因此而影响到两国的经济、贸易及旅游业。最后大使表示,前来大马的中国商家和旅客都会被确保安全,也希望能通过沟通与协调,尽快解决近期的一系列不愉快。

  ■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受辱事件  

  11月25日一名中国妇女在马来西亚警局受到警察侮辱的手机录像在马来西亚引起轩然大波。

  11月24日广东的一位女企业家在吉隆坡郊外的一家宾馆,遭受3名马来西亚空军军人和1名印度籍男子的性侵犯。

  11月3日4名中国女性因被疑持有假签证,遭到马来西亚警方长达4天的拘禁,并受到脱去衣服进行体罚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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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瓜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12-2005 04: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王大使真逗,发生这么多事,还说是个案!那么怎么样才不是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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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5 04: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潘瓜拉 于 2-12-2005 04:19 PM 发表
这位王大使真逗,发生这么多事,还说是个案!那么怎么样才不是个案?


所謂的個案,就是不是一起發生的。是有先後的…所謂不是個案,就是他說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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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12-2005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國的警察沒有人權的觀念。再來權力太大了。他們以為自已就是王法。偏偏他們講的話,只有小學的水準…真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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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5 06: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馬來西亞警察的質數太差了,但是還以為自己了不起.教育不高.
就一句話,坐井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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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5 08: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 权利使人腐败,利益蒙蔽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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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5 1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沧浪澈 于 17-12-2005 08:07 PM 发表
还是那句: 权利使人腐败,利益蒙蔽良心

問題是還沒有得到權力就已經是朽木了

得到權力後只是發揮朽木的功能而已

這個警官說愈多愈讓人看得出他的"沒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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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5 1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ea9333 于 17-12-2005 11:10 PM 发表

問題是還沒有得到權力就已經是朽木了

得到權力後只是發揮朽木的功能而已

這個警官說愈多愈讓人看得出他的"沒腦"




官字两个口,官官相互,这些都是被赋予地方权力后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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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5 06: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警察腐败的程度相信在我国人民的心中都有一个谱吧~~~

想要重整旗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说起"大马警察",就只有"摇头"+"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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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2-2005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奈何??馬的不是讀華校的。沒那麽高智慧啦!!!!!!

[ 本帖最后由 James_Xu 于 20-12-2005 09:5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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