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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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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文成武德,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这里是马来西亚,有什么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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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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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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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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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7-2-2020 05:22 PM 编辑
马来西亚宪法中,没有所谓,“看守首相”的条款。
那就是说,他只能在国会中,帮忙挑选一个新首相人选,来接班。假如无法完成任务,就必须解散国会。从新选举。
“看守首相”,没有其他的权力,和功能。他不能任命任何人士,出来当部长。
假如他尝试组织内阁,那是非法的内阁。不符合宪法的要求。也违反宪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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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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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lackcat98 于 27-2-2020 05:27 PM 编辑
憲法不夠完整
只能說沒寫在憲法,不代表他不能做
因為憲法沒有這個詞,也沒有規範她的權限
一切是agong 決定
我們這些賤民 還是 不要質疑/ 挑戰 agong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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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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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8-2-2020 08:36 PM 编辑
不是这样的。元首也是根据宪法规定下的职位。没有宪法规定,都是违宪的。非法的。
宪法中,也没所谓賤民。人人平等。你认为你自己是賤民,那是你脑残废之过。心理学讲的严重“自卑感”
假如认为,憲法不夠完整,那就需要完善化。一切必须透过国会,三分二投票通过。
而不是,像某些脑残賤民,宪法盲。胡说八道几句,而有所改变。
马来西亚是法治的国家;不是个人独裁专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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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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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e Minister's Department, Putrajaya - Dr Mahathir Mohamad says the King has found no one "with a distinct majority".
"And because there is no distinct majority, he (the King) says the right forum is the Dewan Rakyat.
"So Parliament will be called on the 2nd of next month... whoever has majority support in Parliament will become prime minister.
"However if the Dewan Rakyat fails to find a person with a majority, we will have to go for a snap election," he s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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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6: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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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临时首相,不是看守首相。
国会解散期间的首相才是看守首相。
现在国会还在任上,宪法里也没有阐明何谓临时首相或过渡首相,所以实际上,他拥有平时一名首相所拥有的全部权力,直到被证实失去国会多数信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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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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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7-2-2020 07:29 PM 编辑
不要傻啦。他自己也认识自己,根本没有法律,去支撑其权力。
已经说,三月国会开会的时候,投选新首相,看谁有太多数议員支持。
要是各方无多数,只能解散国会,重新大选。
而不是你们所认为,搞“紧急状态”,宣布建立军政府;自己独揽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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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7:36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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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看守政府哦,他现在还是个国会议员,看守政府一般上就是元首解散国会后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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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7: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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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非常好。
马来西亚应该进步一点,像印尼学习。搞总统制。总统制是比较先进的制度。
而英国制,比较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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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7: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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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最后搞到暴动,不就可以戒严,然后他继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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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8: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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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慣例,假如緊急狀態的話是副首相接管權力然後平息動亂。513的時候就是當時的副首相敦拉薩接管權力。老馬不會傻到把權力交給安華老婆。
動亂對老馬根本沒有好處,如果會亂也是安華在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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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8: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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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7-2-2020 09:34 PM 编辑
这不对。没所谓惯例这回事。
513的時候,副首相敦拉薩接管權力,其实,当时是一场反东姑的政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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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8: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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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7-2-2020 08:32 PM 编辑
五毛诈骗犯,舔共狗,充满诈骗心态,本身是脑残,行为更变态,思想愚蠢,言语恶毒。
几乎浑身都是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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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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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议会制比较不会出现一人独裁,而总统制则容易出现一人独大。
比如,欧洲国家大多数是议会制或混合总统制,欧洲的民主机制也相对稳定。
而南美洲国家大多是总统制,所以到现在还不时出现独裁政权。
美国则拥有强大成熟的国会制衡及势均力敌的两党制,才使其总统制政权不至于落入一人一方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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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20 10: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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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其中道理。
社会,文化,民众行为习惯,素质,也是重要问题得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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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20 04: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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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居民 发表于 27-2-2020 05:51 PM
不是这样的。元首也是根据宪法规定下的职位。没有宪法规定,都是违宪的。非法的。
宪法中,也没所谓賤民。人人平等。你认为你自己是賤民,那是你脑残废之过。
假如认为,憲法不夠完整,那就需要完善化。一切必 ...
噗,笑死人,讲到自己很厉害,你将厉害,干嘛不去左右宪法,还在电脑面前当键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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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2020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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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28-2-2020 08:36 PM 编辑
楼上言语乃賤民思维。严重“自卑感”。
当键盘指点时事,分享认识,何错之有?
人言,高手在民间。抛砖引玉,相信更有知识的人,为大家指点指点。
现在很多青年华人,读大学法律的,应该也有很多很多。吉隆坡很多私立大学;满街都可能发现法律系的毕业生,在校就读生。这些人或者稍微欠缺经验。
本应该多上网,开动思考,和大家分享分享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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