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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法律课是不是应该被加入中学必修课比较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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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2017 01: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近来涉及一宗欺骗案而我是受害者。 由于认为至少自己先读一些法条了,再去跟警方律师讨论,那么就不会被他们讲到一头雾水。不过即使如此,我依旧被警方的理论弄得团团转的。 我觉得,现在的人如果不多少懂一些法律,是蛮吃亏的,就像我。我打个例子,会不会法律的都提一下你们的看法。
以欺骗案为例:
例:如何定义你的收据是真实的收据?
A 向 B 买了一样东西,比如装修屋子的工程。 A 付了现款给 B, RM10000。 某种原因下(或许 B 本来就想欺骗 A),比如 B 为了方便, 给了 A 一张 RM20000 的收据。单据上有 B 的签名和公司的名字。 B 收了钱没开工,  而且还避开 A。 A 针对此事报了警。 A 现在面对一个问题:如何证明 A 已经给了 B 钱?

第三方的疑点 (第三方可以是警方, 对方律师或法官)
1。B 不承认 A 已经给了钱。
2。B 可以说收据是他因为信任 A,所以先给 A, 结果 A 却利用这个来诈取他。

如果 A 有以下资料,是否有帮助?
1。B 给的单据
2。证人 C, B 曾对 C 承认 收取 A 的钱
3。A 和 B 之间的对话信息。 信息 B 有提及收到了 A 的钱。

我以上的例子是和我们日常有关系的,而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被法律所保护。 所以我认为,学生时期应该教会他们一些基本的法律,毕竟社会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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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2-2017 07: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给现金,给现金的话没证据,
给支票或银行转帐至少还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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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1-2018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heFear6769 发表于 29-12-2017 07:58 PM
不要给现金,给现金的话没证据,
给支票或银行转帐至少还有证据。

如果按照不给现金的说法,那么现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不是应该像中国一样全部都用虚拟币?
既然我国还没有普遍化虚拟币交易,那么现金交易还是应该还是必须要受保护的呀, 我相信 Reciept 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交易有在进行的吧?
很简单的道理,你身为一个生意人,你没收到钱就给收据,那么你必须为你的行为承担责任,也就是你已经承认对方已经给你收据上的钱,对吧?
就有一点不明白现在的法律竟然可以扭曲到这么够力。

所以我问,收据如果不能证明,那么现金交易怎么被保护?

如果法律不被大众明白,大众怎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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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18 09:42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支持你的意见。首先要知道我们这里的法律是谁定下来的,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是222个废才在玩的把戏。在一个腐败的国家里,统治者是不允许人民太过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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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2018 10:1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47258 发表于 4-1-2018 09:42 AM
我很支持你的意见。首先要知道我们这里的法律是谁定下来的,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是222个废才在玩的把戏。在一个腐败的国家里,统治者是不允许人民太过聪明的。

是的呀。我是最近被欺骗了,去报案。哇噻,那些警方等下讲这个证据没有用,等下讲那个不算欺骗等等。
最后我是不能忍了就把刑事法典415和420条,叫他解释,他才静静。

幸好我是有准备的,不然就被忽悠了。 过后我就突然想,刑事法已经写明什么属于刑事欺骗,那个警官到底以什么样的道理来否定那是欺骗?他自己本身的定义?我有准备是我有能力去准备,那些不认识字的呢? 想法比较简单的呢?

如果法律被列入教科书,那么,人们即使不精于法律,也大略知道一二。
好处:
- 知法了才能守法。你玩一个游戏,规则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你犯不犯规?
- 有益于提高法律的执行度。做任何东西,相对重要的文件证据都可以被保留。好过现在像我提及的,收据到底属不属于有力证据,我没经过这事我都不知道。
- 不容易被执法者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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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1-2018 07: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147258 发表于 4-1-2018 09:42 AM
我很支持你的意见。首先要知道我们这里的法律是谁定下来的,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是222个废才在玩的把戏。在一个腐败的国家里,统治者是不允许人民太过聪明的。

其实那些国会议员到底懂不懂法律的?
我有一些问题想问看看他们是怎么回答的。
因为我问了很多人,很多人(懂法律的)都不能给我确实的答复,只是用看起来似是而非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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