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华尔街日报》,另一家外媒《路透社》也揭发,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Good Star公司,属于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
《路透社》报道,一名知情官员证实国家银行最近所确认的事项。
“我可以肯定地说,刘特佐全权拥有Good Star公司。”
《路透社》所阅读的公司注册文件显示,Good Star在2009年5月18日于塞舌尔群岛成立。该公司成立4个月后,一马公司开始付款合伙公司——沙地国际石油公司。
Good Star公司在2014年5月2日关闭。
消息人士指出,Good Star的5年营运期间,拥有者为刘特佐。
公司拥有权很重要
Good Star公司的拥有权至关重要,因为可由此知道一马公司的资金是真的作为联营公司用途,或被移作他用。
公账会一马公司案报告揭露,一马公司未经董事局同意之下,擅自在2009年转账7亿美元至Good Star有限公司。这属于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营计划的10亿美元资金的一部分。
若Good Star公司真属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则此笔转账则没问题;但若其由任何与这项联营计划无关的个人或单位拥有,则将引起重大关注。
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早前拒绝确认Good Star公司的拥有者身份。
《路透社》续称,调查人员相信,厘清Good Star拥有者身份,有助于调查一马公司资金,是否遭滥用,或用在合法投资上。
1MDB与财政部拒评
调查人员指出,若证据查实刘特佐为Good Star唯一拥有人,一马公司资金或没用在联营投资,而是转至其他用途。
刘特佐拥有的香港投资公司晋玮金融(Jynwel Capital),没有回应《路透社》提问。
至于一马公司和财政部,拒绝置评此事。
纳吉与刘特佐素来否认,他们涉及一马公司的舞弊。
WSJ公开密函爆料
5月末,《华尔街日报》公布一封据称是由国家银行写给公账会主席哈山阿里芬的[color=rgb(41, 121, 255) !important]
信函,这封志期4月6日的信函确认,Good Star公司乃刘特佐(见图)所有。
首相纳吉随后表示,国行总裁慕哈末已[color=rgb(41, 121, 255) !important]
报警,要求彻查《华尔街日报》泄露政府机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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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山阿里芬也否认,Good Star公司是刘特佐所拥,但行动党灵北国会议员兼公账会成员[color=rgb(41, 121, 255) !important]
潘俭伟却驳斥哈山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