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宅停棺逾半年未下葬,新北制定自治条例最高罚五万元。翻摄画面
财产变遗产,子孙不安宁,还是及时行善比较好!
《苹果》报导,有鉴于以往常有因遗产纷争,民宅停棺数年引发街坊抗议案例频传,新北市民政局为伸张公权力,制定「新北市殡葬行为及公立殡葬设施使用管理自治条例」,于今天市政会议上通过,将送市议会审议,未来针对停丧不葬情形,最高可罚款5万元,且若超过6个月未下葬,将迳行代为埋葬或火化。
《联合报》报导,新北目前最受注目的是名人停棺案例,是2009年蔡姓富商,身后留下庞大财产,爆发继承争议,遗体至今仍被安置在某大楼一楼住家内,引起邻居恐慌,蔡的儿子们依违反社维法裁罚3000元。曾为此质询的市议员郑金隆说,其实三重还有好几具遗体尚未入土,2年前某社区原地要建派出所,也因有长辈遗体放在大厅耽搁,后来才协调成功。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60427/384968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