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MOS5566 于 25-2-2016 08:37 AM 编辑
(吉隆坡24日訊)為了減少公路意外和死亡率,無牌駕駛者一旦被捉,警方不再開罰單,而是直接把他們控上法庭。
此外,把汽車或摩哆車借給無牌駕駛者的車主,包括縱容孩子這樣做的家長,也會面對同樣的懲罰。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卡立說,警方將向政府建議落實這項措施,以懲罰無牌駕駛者。
卡立今早在武吉阿曼高級警官俱樂部為44名擢升的警官主持佩戴警階儀式後受詢時指出,無牌駕駛者應該在法庭上面控,而不是接到罰單了事。
他說,警方的調查顯示,國內很多釀成人命傷亡的車禍,是無牌駕駛者所造成,尤其是一些未成年者,往往無視法律的存在,開車或騎摩哆車時橫衝直撞。
“我們必須嚴厲教訓他們。”
懲罰借出車輛車主
他說,警方也建議懲罰借出車輛或摩哆車予無牌駕駛者的車主,包括允許無駕照的孩子開車或摩哆車的家長,以儆效尤。
他說,警方也在斟酌將交通違例的罰款提昇至合理的數目,並希望通過雙管齊下,能夠徹底糾正民眾的駕駛態度,以減少車禍。
根據現有的法令,無照駕駛被列為第二級別的違規行為。
任何人若無照駕駛,轎車司機將接獲150令吉罰單,而摩哆車騎士則接獲100令吉罰單,若違規者沒有在一個月內繳清罰單,罰款額將被增加到300令吉。
至於那些明知道孩子沒有駕照,卻將汽車或摩哆車借給孩子的家長,警方之前在一些個案中,是援引兒童保護法令展開調查。
(星洲日報) - See more at: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67182?tid=1#sthash.7ffLmSLq.dpuf
最喜歡橫衝直撞,無駕照上路的族群,大家應該心照不宣吧?有些族群,禮拜五是不戴鋼盔出門的,交警也視若無睹,是不是也該被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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