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明枪击案】涉公众场合开枪 保镖还押4天
(本报诗巫19日讯)涉嫌在公众场合开枪,陈孟明保镖被扣押。
是名保镖30余岁,于昨日被控,今早警方押他去诗巫法庭申请延扣令,并获准4天的还押,以进一步调查当日陈孟明被枪杀时,他在公众场合开枪还击的事件。
诗巫警区主任卡玛柯迪助理总监今日受询时证实,是名保镖是在1960年军火法令39条文(在公众场合开枪)下被调查。
该名保镖是沙巴人,在西马工作,与另1名保镖受聘于诗巫的1名男子陈孟明。
陈孟明于本月9日晚上11时许与1名女性朋友、朋友及2名保镖在长桥路口的1间咖啡店吃夜宵,在准备离开时,遭人开枪击中背部,他的中国籍女性朋友也中弹。
事发时1名保镖扑向倒在地上的陈孟明,另1人则拔枪朝行凶者的双厢式四驱车开了约5枪还击。
陈孟明送院后于不治。
警方在调查此案后,于昨天扣留是名开枪的保镖调查。
据知,在是宗枪杀案后,该名保镖怀疑自己在开枪还击时,有射中对方的车子或车内的人。
唯警方事后曾经查了医院及诊疗所,并没有人中枪求医。
同时警方也检查汽车维修厂,也没有中弹的车子送修,故相信保镖并未射中车子或人。
這種保鏢是騙吃騙喝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