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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在舊主題《我們如何認識事物》http://cforum.cari.com.m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655118&extra=page%3D1裡做討論
但想想還是開新主題比較好
這主題和素還真前陣子開的有點接近,但為了區分我只好先說好本主題的方向
主要是討論,對於現代的我們而言,什麼叫做"真"?
是否具有一個普遍客觀的真存在?
比較融入生活中的也可以被討論
例如在眾說紛紜的情況下,我們如何判斷殊真殊假?
迷信的宗教或邪教如何讓人信以為真?而信徒為何就此深信不疑?
再如論壇上不乏一種專門說廢話回廢話的人存在,但總會有人會信他們那一套,那又是為什麼?
也可以反向思考
假設某人說的A是確確實實是真的,為什麼會被認為是假的?
起爭執時(尤其法庭上),怎麼因為口才的素養而顛倒黑白?這當中真被假駁倒的依據到底何在?
嚴謹回覆廢話或對討論無助益的回覆
例如:
1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 一切都是主觀的而已,你說真的就真的,你說假的就假的(要說也請詳細的論證)
3 只是唯心和唯物的差別~唯心只相信自己~唯物眼見為憑~(同上)
4 教條式回覆:道就是萬物,合乎道就是真理;依據聖經/華嚴經/南華經/可蘭經就是真,反之則假;諸法皆空,皆虛妄,無真假可言。
這討論的意義,除了討論知識論的問題之餘,更重要的在於嘗試釐清我國真在面對的窘境
黑白顛倒,真假莫辯
真的如何被假的壓倒,假的如何可以常年隻手遮天
在面對種種問題而人心惶惶時,到底如何區分聽見的消息或政見的真假?
在考慮改革的同時,我們怎麼辨別真的可以讓國家更好還是只是看起來對國家好但實質上只有某些人獲益?
當中涉及很多關於真假的問題
而我從這幾年來國家所面臨的問題,甚至論壇常見的問題也都在於如何說明區分真假的課題實在是大家應該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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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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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觉就是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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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3: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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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是假来假是真,假是真来真是假。
佛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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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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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你的感覺為什麼會真呢?
真的感覺是什麼呢?
你覺得/認為真的感覺就是真的感覺嗎?
如果有真的感覺,那假的感覺出現的時候,就不真了嗎?
p.s. 多謝寫個字,以避免灌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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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5: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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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或假的时候,只有自己的感觉才是真的
再回答,如果感觉假的时候,那么假的感觉就是真,意即我真的感觉到那个感觉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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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5:43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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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爭執時(尤其法庭上),怎麼因為口才的素養而顛倒黑白?這當中真被假駁倒的依據到底何在?」
根據我經商的經驗(我沒有讀過法律),法律有可能是依據幾個部分來判斷真偽。
1,責任 -- 這個可以順藤摸瓜的追究出責任的一方
2,假設某某事物為真,賦予無可否定「真」的權力地位 -- 例子:假設婚姻制度中的配偶雙方必需是異性,定義為真,然後賦予權力去執行。
當然,這也可以假設婚姻制度中的配偶雙方,只要是人就可以,不必有性別的限制
也當然,以後會不會發展出,只要是生物就可以結婚,或;婚姻也可以是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或;,群組交叉婚姻也無不可。
這個是指出,權力機構所作出的假設定義為真,就為真。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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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6:1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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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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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林居民 于 6-11-2015 07:37 AM 编辑
这是某国的立的法,以其法律条文规定下,认可的所谓“真”。
而不是真正“真”的真。法律条文规定下的出现很多“非真”。
专制国家,最爱把“非真”当真。以便可以颠倒黑白,方便上下其手,方便贪污腐败嘛。
人们名之此类法规,为“恶法”。“恶法”规定的事,能提供“真相”吗?
一般人认为所谓“真”,一般是指,客观的真。自然界的真正的“真”。
科学就是探讨,钻研,自然界的真正的“真”的一门学科。讲究事实检验,试验检验,证伪,严谨逻辑分析等等。(testability, verifiability,falsifiability)
虽然说一时是不能一下,就把握,就认识到全部的真相;全部真理。但是从古至今,是逐渐逐渐向前迈进,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要不如此,人类还停滞于,远古蛮荒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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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6: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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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上的我
一切都是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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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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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施主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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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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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或假的时候,只有自己的感觉才是真的
再回答,如果感觉假的时候,那么假的感觉就是真,意即我真的感觉到那个感觉是假的 有點唯心,又有點相對論立場
btw兩者都是認為沒有客觀存在的真,即使有也不能被認識,即便被認識也不一定被接受 感覺你差不多是表達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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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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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咧你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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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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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經商的經驗(我沒有讀過法律),法律有可能是依據幾個部分來判斷真偽。
1,責任 -- 這個可以順藤摸瓜的追究出責任的一方
2,假設某某事物為真,賦予無可否定「真」的權力地位 -- 例子:假設婚姻制度中的配偶雙方必需是異性,定義為真,然後賦予權力去執行。
當然,這也可以假設婚姻制度中的配偶雙方,只要是人就可以,不必有性別的限制
也當然,以後會不會發展出,只要是生物就可以結婚,或;婚姻也可以是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或;,群組交叉婚姻也無不可。
這個是指出,權力機構所作出的假設定義為真,就為真。就是這麼簡單 嗨嗨好久不見啦~~!!
權力就是真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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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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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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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4-11-2015 07: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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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某国的立的法,以其法律条文规定下,认可的所谓“真”。
而不是真正“真”的真。法律条文规定下的出现很多“非真”。
专制国家,最爱把“非真”当真。以便可以颠倒黑白,方便上下其手,方便贪污腐败嘛。
所谓真,一般是指,客观的真。自然界的真正的“真”。
科学就是探讨,钻研,自然界的真正的“真”的一门学科。讲究事实检验,试验检验,证伪,严谨逻辑分析等等。(testability, verifiability,falsifiability)
虽然说一时是不能一下,就把握,就认识到全部的真相;全部真理。但是从古至今,是逐渐逐渐向前迈进,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他應該是想表達權力就是真理
一般而言,我會認為現在的法律或政治學等這些學科為了避免太多濃厚的形上意義而從很具體很現實的現象入手
所以基本而言我是認為這些東西很多都算假,只是只含有了很少很少部分的真,
這也是實證論的弊病
如果全盤依賴邏輯和工具,而不去探討形上意義的本質,是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依據的
但是當一些人(如宗教或形上學學者)提出一些形上依據時,會被挑戰說無法證明那個依據為真
也因此,倫理學一直都懸在半空中
以各種面貌的方式判斷事情,以至於人與萬物間的尷尬
你說說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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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8: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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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叻~
一般我拿捏到很好~
知道那里一些可以说真,那里一些可以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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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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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真?真就是真实,真相,事实。
司法程序要做到事情就是尽可能还原真相,这样才能判断谁对谁错,谁无辜,谁有罪。
哲学家做的事情就是寻找宇宙和人生的真相,解决矛盾的论述。
科学家做的事情就是发现没人发现的真相和事实。
至于宗教,『真相』只有在死后才能知道。这已经不是和客观事实挂钩的真相而是信仰上的构思。这是信念,不能称之为真相。但是!信仰是有可能是真相。不过不能证实是真实假的论述,不能说是真。宗教就是如此---无法证明是真是假,所以不属于真的范畴,只可以说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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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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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上,感觉是真
在自己上,自我是真
在物质上物质本身是真
在这世界上一切的真假都是真。。
结论:角度问题。。
真假为看法/认知。。 所以是主观的。。 客观“真”存在,但是无法在我们的认知上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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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5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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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自己的看法角度为出发: “真” 是跟随认知, “假”是违背认知。。 这跟人们认为骗不骗是一样道理的。。 “真”不出于相对的“假”, “真” 产生于对知识智慧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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