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项目的示范单位今后必须“卸妆”示人,以准确反映单位落成后的真实模样。 国家发展部昨天宣布一系列使私宅市场更透明的举措即将生效,包括有关新项目示范单位的面积、结构和材料的条例。 过去,发展商靠示范单位促销房子,时有可能误导买家的做法,如拆除示范单位的隔墙,或减少墙壁的厚度与宽度、不安装门框或增加天花板高度,以让示范单位看起来更宽敞明亮。 政府于是在2013年立法,收紧示范单位的条例。国家发展部表示,经过与公众和市场利益相关者的咨询后,“有关法例的修订现已做好生效的准备”,新条例将在7月20日生效。 新条例规定,示范单位必须按照批准蓝图兴建,面积和天花板高度必须与实际单位一样。示范单位必须建造所有结构和外部墙,而且墙的厚度必须与真实单位相同。 只有当示范单位的结构和外部墙会影响出入,发展商才不用建造它们,但前提是必须在示范单位的地板上,清楚标明墙壁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 凡不在示范单位中出现的内部非结构墙,也必须在示范单位地板上,清楚标明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 真实单位所用的材料、配件、家电、油漆等,也必须在示范单位中展示。示范单位入口处,也须展示一个按比例绘制的单位平面图。 在7月20日前建好示范单位的发展商不受新条例影响,但必须详细地通知买家示范单位与真实单位之间的不同,包括在示范单位入口处贴告示,并向买家派发告示。 公开折扣和优惠除有关示范单位的新条例,买家在卖屋时须填的选购权书(Option-To-Purchase,简称OTP)以及买卖协议(Sales & Purchase Agreement,简称S&P)表格也将改变。 发展商必须在表格上申报将给买家哪些折扣和优惠,以保护私宅买家的权益。这项条例也将从7月20日生效。 与此同时,发展商从本月25日开始,必须每星期提供项目销售数据,如成交量、售价以及任何优惠等,而不是以原有每月的频率提供这些数据。 这些新信息将从下月5日起,每周在市区重建局网站上公开。 高力国际研究部主管谢岫君指出,房屋发展商法令(Housing Developers’ Act)的新改变,意味着发展商将有更多行政工作要做,但提供更即时的房屋信息对买家有利。 她说:“现阶段,对买家最有意义的信息会是有关折扣的信息,如礼券、现金回扣、律师费、印花税回扣、租赁担保和家具礼券等。 这些信息公开之前,折扣很难衡量和比较。有了更详细的信息,买家可以实际价值计算和自行决定哪些折扣对他们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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