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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同居?」 精神需求還是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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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5 12: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國酷客春季出品的《神街訪》單元,近日以「你會選擇婚前同居嗎?」為題,訪問中國年輕男女的意見,問題一針見血,包括婚前該同居嗎?為何要同居?交往多久開始同居?同居前後有什麼變化?懷孕了會如何?同居後還會自慰嗎?

對於婚前該同居嗎?有人認為不可以,會被爸媽打死,但也有人認為成年了對自己負責,況且婚前先試婚才知道合不合適。至於為何要同居?有人靦腆地說「這個能說嗎?恩,精神需求」,記者追問「生理需求有沒有?」才坦承「有一部分。」而交往多久開始同居,男生大多認為隨時都可以,但女生則多半認為應該交往一段時間後,或有結婚打算才能同居。

而同居前後有什麼變化?有人認為感情會更深入,但也有人認為新鮮感減少、矛盾增加、發現對方缺點。至於懷孕了會如何?多數人認為要負責任而留著孩子結婚,但也有人說打掉。至於同居後還會自慰嗎?男生則說「找女朋友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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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5 01: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两个因素都有。

从前人的拍拖因物质匮乏,见面次数有限,加上保守和自律,所以比较单纯,进展比较缓慢。但相较来说,因为没那么容易得手,所以格外珍惜,婚前性行为也没那么快就会有。

现代人物质太丰富,又开放,不要说很多人一拍拖就上床,有的没拍拖都可以共度春宵啦。

最后要说的是,你要不要同居?要不要婚前性行为?都是看你个人需求和接受度而定,至少在现代是如此。用传统道德观念来束缚,现代人反而不屑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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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5 收起 理由
raymondha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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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5 06: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婚前同居也是很好的,至少可以知道一些隐藏性的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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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5 09: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居其实也就像是试婚的一种。。。。。
不过现代人之所以同居,是觉得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吧。。。
可以更省钱?可以更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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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3-2015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居可以看到另一半真实的一面,至于生理,其实很看两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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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eongandcheong 发表于 8-3-2015 09:38 AM
同居其实也就像是试婚的一种。。。。。
不过现代人之所以同居,是觉得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吧。。。
可以更省 ...

免费阿宾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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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2:24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UndeadPig 发表于 9-3-2015 02:18 PM
免费阿宾宾

你就是表表者罗。。。。。
你可以当 同居 代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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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eongandcheong 发表于 9-3-2015 02:24 PM
你就是表表者罗。。。。。
你可以当 同居 代言人 。。

拍谢 我没有同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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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4: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應該算是有生理需求的同時帶點精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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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cheongandcheong 发表于 8-3-2015 09:38 AM
同居其实也就像是试婚的一种。。。。。
不过现代人之所以同居,是觉得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吧。。。
可以更省 ...

你也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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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4: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婚前同居是好的
毕竟可以真的了解彼此是否适合住在一起
生活习惯也可以了解
不需要结婚了才因为忍受不了对方的生活习惯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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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4: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是生理需求。。。。。我其实也是觉得婚前同居好,至少不是等到结婚了。。才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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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kmekyee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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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5: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我不认同同居是为了适应两人是否可以结婚的论点,难道同居了之后结婚,这场婚姻就不会结束?没有同居的,结婚了之后就肯定离婚下场?

但是不代表说我反对同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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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lin_chin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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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5: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妮 发表于 9-3-2015 04:57 PM
多数是生理需求。。。。。我其实也是觉得婚前同居好,至少不是等到结婚了。。才来离婚。。。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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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妮 + 5 谢你同意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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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6: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应该的
不然双方的习性,结了婚才来说不适合,就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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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7: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交往一阵子然后才同居 同居是更加了解大家私下的行为与性格 可以避免日后结婚的不必要麻烦
生理需求 其实多数看双方 大家成年人 有责任去看待处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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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8: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就给我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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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jcspore8899 + 5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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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8: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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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9: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错,是弟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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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3-2015 09: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妮 发表于 9-3-2015 08:38 PM
同意就给我加加分。。。。

好好! 给你几分,,,不然你今晚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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