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1.818181991577148px]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另类文明,动物永远不会对同类创造出花样百出的死刑来。整理世界关于死刑的资料,并不代表作者是个残忍的人,也不代表作者提倡这些死刑。若干年后,死刑也许会消亡,那么关于死刑的学问或许就是人类文化遗产了。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死刑的历史也一样悠久,在某些时候,死刑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技巧甚至艺术,我想把我了解的一些知识,拿来和大家探讨。有的方面,我参考了法国人马丁。莫内斯蒂的资料,但大多是从中国的书籍上找来的。
1. 斩刑
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
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
所谓砍头的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在各种死刑中艺术性算是比较低的,但是技术要求并不低!生手或外行根本不可能顺利的把头砍下来!曾有记载,一个刽子手连砍17刀犯人的头才被砍下来!需要说明的是,斩首虽然比较常见,但其历史并不很长,在秦代才有斩首的记载,不过当时的斩首指的是腰斩。秦以后斩首才逐渐普及。
2.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是从腰部把人斩为两截。刑具最初用的是斧子及木砧。随着“技术的进步”,慢慢起用铡刀和铡床。由于人的腰部没有什么太重要的器官,所以犯人一般要惨叫30到60分钟才死,所以这是一种比较轻松而赏心悦目的死刑方法!
腰斩也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比较起来,腰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先秦秦汉时,所谓的斩都是专指腰斩,斩首在当时叫做枭首。传说清朝的张廷璐,因科场舞弊被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因张廷璐写了七个惨字,腰斩死刑从此被雍正废除。
有人说金圣叹也是腰斩的,甚至说那是他腰斩《水浒传》的报应,但金贪叹临刑前又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他是给砍头而不是腰斩的。
除了刀、斧可以使用在斩刑中,铡刀也是很顺手的工具,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可古代除了包龙图那着名的三口铡刀,很少有这样的记载和传闻,想必是铡刀操作起来太简单,又没有人头飞起的轰动效应,在讲究艺术和唯美的古代官员和观众看来,既是很不过瘾的,也难体现杀一儆百的宗旨。
3. 活埋
在中国古代,活埋的文雅名称是“坑”,秦国在长平屠杀四十万赵军的方法是“坑”,秦始皇对付敢于议论朝政的儒生也是“坑”,秦灭亡前夕,楚霸王项羽处置章邯手下二十万降兵又是“坑”,似乎秦王朝的兴起、鼎盛、灭亡,都跟“坑”字有着不解之缘。
活埋,就是把活人埋葬在土里,厚实的泥土塞住了呼吸系统,使人窒息而死,在今天看来,真是很残酷。话说回来,活埋也有活埋的好处,一是可以大批量操作,工序比较简单;二是可以强迫被杀者自己挖,反正挖个坑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技能,中国本来就是个农业国,会挖坑的人有的是;三是不象溺刑那样,大规模执行起来有污染环境和泄露真相的顾虑,换可以保证没有人逃脱;四是成本绝对低;五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
4. 穿刺
穿刺是个大概念,可以用矛、箭、木桩等好多工具。让我们从矛说起。
矛本身就是致命的武器,在要害部位一下就可以结束,在当作死刑来执行的过程中,许多刽子手为显示自己技艺高超,常把犯人扔到空中,再用矛挑住,特别是对付小孩。矛进化成刺刀之后,发挥着同样的作用,特别是日本人,还把人体当成了训练新兵的靶子。
说到用弓箭把人乱箭射死,人们可能首先联想到杨七郎。杨再兴也被乱箭射死,但他是在战场上。隋朝杨素的儿子杨玄感起兵反对炀帝,失败后,他的弟弟杨积善、谋士韦福嗣、李密等被押往东都。途中李密灌醉押送者翻墙逃跑,他劝韦福嗣一起逃跑,韦福嗣觉得自己在炀帝那里很得宠,拒绝了,结果他和杨积善等被用车轮套住脖子,所有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向他们射箭,射得刺猥一样。武则天对投靠突厥的阎知微也采用了同样的刑罚。从上述两个例子看,乱箭射死更多的是体现了广泛的参与性和深刻的教育性。
5. 钝击
任何一种有点分量的钝器打击都可能致死,例如皮鞭、棍棒、铁锤、石头,还有犯人自身的体重。中国古代一般把用鞭子、棍棒之类把人活活打死的刑法叫做“扑杀”,有时把人高高举起后摔在地上摔死也叫“扑杀”。
皇帝是享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最高元首,他兴之所致,有时会下令把臣下扑杀。档次高一点的是金瓜击顶,当然结果还是脑袋开花。少数皇帝甚至会亲自动手,赵匡胤曾用木棍追打一个大臣,那大臣边逃跑边捡起被打落的牙齿,刘秀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大臣说:“好让史官记录天子殴打臣子的历史时有个凭据。”赵匡胤哈哈大笑,停止了这场君臣追打的闹剧。
6. 溺刑
溺,说白了是把人抛进水里淹死,一方面这么做简单易行,另一方面,许多民族都认为水能洗涤人的罪恶,所以这种刑罚在世界各地都有记载。
例如,北魏胡太后就是被尔朱荣扔进河里淹死的;唐朝末年朱温杀死唐的大臣,也是把他们扔进黄河,他还说:“你们自命清流,今天我要让你们变成浊流。”蒙古的贵由死后,皇后海迷失执政两年,被蒙哥夺取宝座。
蒙哥等人在审讯中,下令剥光了海迷失的衣服,海迷失斥责他们说:“我的肉体,只有先帝看过,你们算什么东西?”最后海迷失被装在毡做的袋子里,扔进河中。至于清末的珍妃,到现在还留下一口井供人凭吊。还有一个有名的故事,西门豹以向河伯提要求的借口,把谋财害命的巫婆及徒弟扔到河里,其实也是在实行溺刑。
明朝的才子解缙,得罪永乐皇帝后被投入监狱,过了很久,成祖偶然在囚犯名单上看见他的名字,于是随口问了句:“解缙还没死啊?”这句也许出于无心的话给解缙带来杀身之祸,他被倒插在雪堆里而死。这样死介于活埋和溺死之间,因为雪是水的固化物,我也把他算在被处以溺刑的人里面了。
7. 毒药
毒药因为其隐蔽性,经常被用在暗杀或自杀的场合,如果用它来执行死刑,应该说比绞刑更体面也更人道些,在中国,一般都是皇帝赐死才有得享受。吕不韦是叫秦始皇逼死的,他就是喝了鸩酒,据说鸩是一种鸟,羽毛有毒,足以致命,所以文言文里下毒常叫做“鸩”。但现在的生物学里似乎没见过鸩这种鸟的记载。
除了所谓的鸩,常见的毒药有孔雀胆、鹤顶红等等,仿佛这些美丽的鸟儿都有毒,其实砒霜倒是古今中外常用的毒药。唐朝的韦皇后派酷吏周利用害死曾推翻武则天的五王,其中袁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棓地,爪甲殆尽,乃捶杀之。”我对里面服黄金这词不太懂,或许他服的是药石一类吧,但野葛汁虽然痛苦万状,一时却又死不了,最后是用别的方式弄死的,看来不够灵。
8. 饿死
人的生存,除了呼吸,最要紧的就是饮食了。所以一旦不吃不喝,或者吃喝得太多,就会死亡,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很自然用在对人生命的剥夺过程之中。
把人活活饿死,最早是在原始社会,人们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或无力抚养的小孩抛弃在野外。在中国古代,饿死往往也是一种仁慈,例如武则天的女婿薛绍家族参与了反对女皇的密谋,结果全家都被处死,薛绍因为是太平公主丈夫的缘故,被关在牢里活活饿死,得了一个全尸。
被当作刑罚来实施的饿死常常使用在贵族身上,史书上多有记载。西汉吕后把赵王友处死,就是把他绝食,刘友饿得半死不活时还饶有兴致地作了一首诗,最后几句是:“于嗟不可悔兮宁早自裁,为王而饿死兮谁者怜之?吕氏绝理兮托天报仇!”《史记》里称他的死为“幽死”。
汉献帝的伏皇后被曹操派人从宫中拖出来,她披发赤脚,哭着对献帝说:“难道不能帮我活命吗?”可怜的汉献帝只能说:“我也不知道命在何时?”伏皇后被送到暴室幽死,也是饿死。
9. 剥皮
中国人骂人的辞典里有一句“抽筋剥皮”,是为了表达强烈的愤怒和复仇欲望,有时侯,这种可怕的欲望会变成现实。
剥皮,听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酷程度并不亚于凌迟。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剥皮,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脂肪,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光溜溜”地爬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10. 火刑
高温可以夺取生命,最简单的手段就是火烧。在许多民族的宗教理念中,火是驱除污秽和罪恶的圣物,当然也是惩罚犯罪的良好工具。巴比伦人、赫梯人、希腊人、罗马人、印加人、日本人,都有使用烈火烧死罪犯的法律,但最有名的莫过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裁判所了。
宗教裁判所是罗马教皇为了反对异端,也就是怀疑教皇权威的思想和建立的,最早的通谕出现在1184年,由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修道士组成,直属教皇。修道院里有监狱和刑讯室,但最终的判决由世俗政权执行,因为教会是宣扬仁爱的祥和之处。教会的判决常建议对犯人实行必要的措施,但不要流血,这句话一般意味着火刑。
死在活刑柱上的最知名人物要数法国的民族英雄贞德了,英国人相信她是一个巫婆,宗教法庭也希望她承认自己和魔鬼有交易,经过一年的拷打,她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结果在卢昂被推上火刑柱。
11. 肢解
肢解的俗称就是大卸八块。古代欧洲常有把犯人的头和手脚剁下拿到各个去示众,秦始皇曾把二十七个劝阻他囚禁太后的人砍断四肢,扔在阙下,茅焦不知道真是能说会道,还是侥幸遇到大王心情好,才没去凑齐二十八宿。吕后、武则天同秦始皇比,也巾帼不让须眉。另外有拿四匹马或马车分别拴住四肢,把人撕裂,这个办法中国也有,那就是车裂,也叫五马分尸。但我对五马分尸的说法有些怀疑,除了四肢,第五匹马应该绑在头部比如脖子处,一勒下来犯人肯定很快断气,那就失去了酷刑的意义。
12. 绞刑
绞刑有好几种,有的是吊死,有的是勒死,大多数是用绳索或类似的东西来阻止人的呼吸,让其窒息而死。其中吊死是指把绳套在犯人脖子上,让犯人两脚悬空,以自己的重量让自己死亡。而勒死则不需要让脚悬空,主要是通过外力收紧绳圈,以达到窒息的目的。
13. 凌迟
最后,让我们推出压台大戏,完全国粹,艺压群芳的死刑方式–凌迟。虽然外国也有把人一刀刀碎割的做法,但聪明睿智的中国人通过深入研究,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
凌迟是辽开始正式写进法律的,在此之前,唐朝就屡有剐的记录,周利用害死敬晖、安禄山害死颜杲卿,都是剐,所谓剐,就是把身上的肉一小片一小片割下来。《宋史》刑法志上说:凌迟是“先断其肢体,乃绝其亢。”亢是指咽喉,这样看来宋朝的凌迟是一种肢解刑,而不是脔割。
世界上最残忍的死刑方式——凌迟
虽然是肢解,也同上一篇说到的不同,作为凌迟的肢解可以从脚趾头、手指头开始,一点点地割掉,比如《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李逵凌迟黄文炳,就是这种方式。至于杨雄割自己偷和尚的老婆,先割舌头,“一刀从心窝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这也是凌迟的一种,杨雄是刽子手出身,所以操刀很老练,对付老婆居然也下得了手。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宋史·刑法志》规定,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
至于凌迟的刀数早期的已经没有记载了,有记录最早的为元代!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120刀,现在看来相当的少,无论动手的还是观赏的显然是无法尽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