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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中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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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赏识教育”和“亲密育儿”理念日渐成为主流,“惩罚”作为一种相对暴力的教育方式,似乎正在成为让人敏感的话题,动辄引起争议一片,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家庭教育中的“惩罚”呢?
首先可以确信的是,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惩罚和表扬奖励、榜样示范、说服教育等方法一样,其本身是无所谓“善恶”的,只要运用得当,都可以达到长善救失的教育目的,运用不当,其教育效果和初衷都可能背道而驰,所以,抽象地讨论惩罚是否应该存在是没多大意义的,关键还是在什么条件之下运用了这种教育方式,其效果如何。记得我个人小时候,因为做了一件至今提起来都有点汗颜的错事,一向温和的母亲不由分说地拿起扫把打了我几下,当时打的我很懊恼,但这一打,却让我深刻地记住了自己当时的错误,从此再也没有犯过第二次,即使是现在,想起母亲那几扫把的惩罚,都是心存感激的。所以,因为其所特有的暴力色彩就把惩罚这种教育方式一棍子打死并不是可取的态度,最重要的还是正视它的运用条件。
当然,由于惩罚的实施过程往往会伴随痛苦的心理体验,运用不当很容易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使用起来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在表扬鼓励、说服教育、榜样示范、环境熏陶等其他相对温和的教育方法都难以产生效果的情况下再运用它。而且,运用时最好以良好的亲子关系作为基础,因为在亲子关系不够巩固的情况下运用惩罚,亲子关系很容易受到损伤,孩子也更容易产生心理伤痕,教育效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这对于孩子的“可持续教育性”是非常不利的,孩子更愿意服从的,往往是关系亲密的人,一旦关系被惩罚搞坏了,以后教育起来将会更加困难。
具体运用惩罚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几点:
一、警告在先
一定要事先知会孩子,如果你做了什么什么事,就要实施什么样的惩罚,这样才有利于让孩子明白行为的界限,甚至达到“不惩而治”的目的。否则,孩子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如其来的剧烈惩罚很容易让他们急于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失去思考的能力,不利于他们反思自己所犯的错误,即使过错行为一时被恐吓住,也往往是治标不治本。
二、非有意的错误不能惩罚
至少如下三种情况下,对孩子实施惩罚是不公平的:
1、孩子的错误是“发展性”的问题,即,由于心理发展水平使然,孩子犯了不以意志为转移的错误,比如,如果孩子由于分不清想象和现实而说谎了,就不能算孩子的错误。
2、孩子的错误是事实,但动机是良好的,只是行为技能发展不力引出了差错,比如,妈妈和面的时候,孩子非常想帮忙,就私自帮妈妈去勺面,结果把面撒了一地。
3、孩子是错误是由于外在的干扰产生的。比如,孩子正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爸爸妈妈吵架了,给孩子带来了心理的恐惧,心不在焉之下,打碎了杯子或者其他值钱的东西。
三、惩罚不等于暴力
惩罚孩子,未必非得使用暴力,包括精神和肉体上的暴力,那种以侮辱、打骂为内容的惩罚并不是值得推荐的选择,惩罚也可以有相对温和的方式,比如,取消本月的零用钱,没收喜欢的玩具等。在可以达到预定教育效果的情况下,最好优先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
四、不要把正当的行为当作惩罚的手段
有的家长用写作业、家务劳动、吃蔬菜等作为惩罚孩子的手段,这样是非常不理性的做法,很容易让让孩子对劳动、学习、素食等产生逆反,而后者是正常的学习、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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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1-2013 06: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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