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說無故收到兩封warning letter, 她聽說如果收到3封warning letter,
公司可以fire她而且無須付薪水...是不是真的有這一回事呢?
這些信都是莫須有的罪名,公司就可以亂給warning letter嗎?
我的朋友打算辭職了,因為她是sales girl,公司有給她car allowance, telephone allowance和petrol, toll fully claims.
據她所說,上個月的allowance和claims到現在都還沒有拿到.如果現在離職了,她還可以拿回這些錢嗎?
可是她是沒有簽offer letter也是還沒有被公司confirm的.......
離譜的是,她之前的同事也在上個月離職了,原因是---------
經理跟她的同事說,現在公司要confirm你,但是必須要扣除你的薪水rm700,
如果你覺得滿意,公司歡迎你,但是如果你要拒絕就sorry了.....
confirm沒有加薪,反而扣薪
原來這個同事之前跟公司的會計有小爭吵...而這個會計是經理聘請來的........
我的朋友是因為跟經理有一次的意見不和,結果他就出warning letter給她說她沒有和公司的同事好好溝通,還有就是他們之間沒有談過有多少的sales target, 但是信中還說我朋友沒有達到sales target
我朋友就簽了拿封信..前幾天又來了,說我的朋友沒有叫sales planing report...........又出信給我的朋友,
內容是說我的朋友沒有計畫的去走sales,sales knowledge很差,沒有提交報告.....(醬都可以)
我的朋友在這一行已經有超過5年的經驗了...
朋友就去跟經理辭職.......然後就離開了....過後朋友的同事打給她說經理對全公司的人說她離職了,
原因是..她要回去ex company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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