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哈迪被噴胡椒噴霧案 庭上展示罐庄胡椒噴霧 化驗官員確認證物 2007-05-08 10:33
(哥打峇魯訊)前任首相敦馬哈迪被胡椒噴霧傷害一案週一(5月7日)續審,第9名證人,即化驗局官員再儂莫哈末醫生(52歲)指出,她在去年8月3日收到13封證物信封,其中一封編號註明E12的信封內,有一罐印上“SWAT”字眼的胡椒噴霧。 週一在庭上展示的罐庄胡椒噴霧上,印有大馬皇家警察的標誌。 她在庭上確認這些信封物件後,同時向推事阿茲曼透露,化驗局採用化驗劑,確認其中一些衣服,沾有刺激物的化學藥,也就是會引發身熱、眼痛、呼吸不順暢的噴霧劑。 她說,化驗局也從E6的信封中的衣服,在鈕扣之間,發現殘留的刺激物痕跡。 “這些含有nonivamide的成份是一種會刺激神經梢端的藥劑,只要2公尺的距離,中招者最常見的徵狀是身體發熱、眼睛疼痛,不過嚴重度須看噴射方式。” 上述證物都由巴哈靈助理警監交給她化驗;她在簽收時,這些物件的信封蓋印完好如初。 案件的主控官是副檢察司拉惹羅西拉及莫哈末依斯干達。 被告拿督聶沙比亞,聘請律師再納阿比丁為他辯護。 保健顧問:抵丹前狀況良好
馬哈迪出事後沒服藥 前任首相敦馬哈迪的保健顧問拿督那昔慕達週一上庭供證時透露,馬哈迪抵丹之前身體狀況良好,雖然事出突然,但馬哈迪抵達酒店前已無礙,所以,他並沒有讓馬哈迪服用任何藥物。 第8名證人那昔慕達(46歲)向推事阿茲曼指出,他於1992年開始,就擔任馬哈迪的的私人保健顧問。 他當天和馬哈迪抵達哥市機場時,隨身準備一個藥箱,以備不時之需。 “我沒有和馬哈迪共車,因為有人指示我坐上另外一輛車子,平時出門時,也很少和他共車。” 他表示,當天先看到馬哈迪手拿擴音器,扶著四輪驅動車上的鐵架準備說話,他自己之後則在車上嗅到一陣異味,馬上感到刺鼻、不舒服。 他後來看到馬哈迪步出四輪驅動車,乘上另外一輛車,他也乘車尾隨。抵達酒店時,他看到馬哈迪已在洗臉,精神回復正常。 控方第7名證人,即目前在宜力警局任職的索比安胡申一巡伍長(38歲)在庭上則說,調職前,他是在哥市警局的證件庫任職時,負責記錄這起案件的各種證件。 這些證件包括一個數碼錄影帶、印有“歡迎馬哈迪蒞臨”的紀念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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