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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的老板说法律上他有权不发薪水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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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说一间公司可以不发薪水给工作不足24日的非正式员工?
而且老板不爽你也是有权不发薪水给你的?
我是一个书记,可是他却物尽其用,还要算帐,扫地,抹地洗厕所,面试时明明说了我不需要做这些的...工作性质是早去晚退,9点多就要准备去上班,放工时间最迟却到10点,正确放工时间7点半,可是老板却死死不肯我放工,偏要我做ot,问题是明明就是没东西做了,虽然ot有算钱,可是却ot钱却少得可怜,怪不得他常让我ot...
现在我辞职,他不给回我这个几天的工资也就算了,可是他连上个月的工资也不出,已近迟了半个月...我不想再做没工资的免费工,况且他也有意思想解雇我...可是如果是他解雇我那他就有权不发薪水给我吗?...打他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只是叫员工交代我说老板有权不发薪水给你,就这样,严重的还说其实老板早就不想你来做了,可是你自己却还来上班,所以我们有权不发薪水给你,现在是老板根本从来没跟我提过解雇我的事,那我上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就拿不回了,那我这一个月半是不是白做了...
无良加非礼员工的老板我是否应该去劳工部告他吗?
他们还说这是吉隆坡公司的规定来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我希望可以尽快解决,我怕时间拖久了他们就有更多的借口...
拜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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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12 09: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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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正式解雇你啦,
如果你没有收到什么warning letter的东西,工作没有出到什么差错,他炒你的话,好像是要赔你的!
好像是而已。。。打电话去问劳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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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12 0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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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法律上有没有说一间公司可以不发薪水给工作不足24日的非正式员工?
而且老板不爽你也是有权不发薪 ...
刘一一 发表于 15-7-2012 08:06 PM 
你听他放屁,就算工作一分钟,他也要给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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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7-2012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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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进工时有offer letter 的吗?如果有就很好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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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9: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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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under probation他也不能要炒就炒,更何况不发工资???
可惜你说你已经辞职了。你还可以顺便告他unfair dismissal,而且书记竟然要扫地,抹地洗厕所!。
去劳工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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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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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10: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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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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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打电話给他.也不用採他.寫一封信寄给他.(信要用卦号寄出才有证据)限他7天內出完工錢给你.不然你就採取法律行動対付他.耐心的等7天什么都不用做.7天後收不到工錢.
1.去勞工部告他.2請律師发一封律師信给他.(律師发信的收費不超过Rm100)不要怕麻烦..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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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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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6-7-2012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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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小B子
虽然说辞职,可是他的另一个书记也就是常常害我的那个,她说什么事自己跟老板说,我们不是你的谁,不需要我们传话...可之前好多话都是老板的意思,信息我还留着呢,没理由我发不发工资是她说了算...可说到最后她就开始赖账,你没和老板说,所以不要讲到我们欠你这样,我们不是你的谁,后来我就回复她说难道你们不是跟他做工的吗,他不是发薪水给你们的吗,他交代的事不是你们帮忙做的吗,不然他请你们做么,结果她就说什么我本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所以辞职那事也自己老板说...可是她明明算上是一个老板的秘书,不是通过秘书转告老板的吗,后来老板才会见我的吗...总之她们现在都赖账说是我自己的错,要我直接跟老板说,而不是跟她们说...可问题所在就是我老板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他们摆明就是合起来欺负我一个女生...现在员工出事,她又那么多戏演,不信她不会去和老板说的,而且如果她没说的话她哪会知道老板说过不发薪水给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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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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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v.sin
跟他工作久了,所以知道就算发信给他他也未必会看...就算看了,可过后扔掉怎么办,搞不好说到尾就说我根本没寄信给他...谢谢你让我知道律师发信的价钱,因为好多人都叫我自己去讨回不要用律师,因为律师的收费或许会超出我要讨回的工资,所以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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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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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鸡蛋老板,发律师信告他。不然他以为自己是老板就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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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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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笨了 ,就算你在那边工作一天,他也是要付你薪水的。而且如果他要解雇你也必须付你之前的薪水,没有所谓吉隆坡公司的规定。而且如果被无理解雇,他必须赔偿你。总之你不要再为他想,快点去透过快邮公司寄一封信给他,说明7天内要给你应得的薪水,不然就告上劳工局。你不要管他有没有看或是他会说什么,总之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多做也无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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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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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老闆分分鐘也是吃了你的EPF的,拿payslip去KWSP檢查一下,如果沒有給EPF也順便投訴。
對付這樣老闆的最好方法,就是幫他做好好,然後一拿到薪水就立刻開溜 不用好心辭職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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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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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刘一一 于 16-7-2012 02:28 PM 编辑
谢谢大家的意见,我正考虑上劳工部告他了,如果他再这样的躲着我...
之前我说过我会去劳工部问问的,结果不出我所料,他们现在又换另一套说法了,说什么不是你做不到二十四天没发薪水给你,而是你喜欢来就来,不喜欢来就没来,可是那时我回sarawak hometown,我已经请假了啊,老板自己也批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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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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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鋼鐵愛國者
可是他没给我EPF哦,他之前说迟两个月下才帮我注册EPF account ,所以告不到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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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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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party_queen
好的,谢谢你TT...那我现在就需要写一封说明如果他再不发薪水给我的话我就上劳工部告他的信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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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2: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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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刘一一
不是他没注册就不用给啊!是一定要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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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3: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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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小B子
是噢?他们说的不一样的....如果说是非正式员工也是要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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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2 03: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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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非正式员工是指试用期对吗? 要啊!即使part-timer也要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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