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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勞工部電話號碼幾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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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2:3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號居然沒假期+沒雙糧+沒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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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2: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老板/HR讲,叫他们熟读 Section 8 of Holidays Act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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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4-2012 02: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人,原諒不熟悉大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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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4: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Malaysia’s State Labour Department / Kementrian Sumber Manusia Malaysia

Headquaters / Ibu Pejabat ( HQ )

Address - Level 6-9, Block D3, Complex D,
Federal 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Centre
Putrajaya 62530
W.Putrajaya

Phone No - 03-88892381 / 03-88889111
Fax No - 03-88892381
Email - ksm1@mohr.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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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4: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個自尋死路。。。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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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老板/HR讲,叫他们熟读 Section 8 of Holidays Act 1951
卿卿知我心 发表于 10-4-2012 02:47 PM



    這個只 apply 在薪水 1.5K 以下 or Manual Worker 而已。。。

基本上勞工法對專業人士或者白領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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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0-4-2012 04: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已經要走,我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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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6: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每次!每次打去问勞工部问东西他们每个人都能给不同答案!很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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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6:3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这么大???来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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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12 06: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只 apply 在薪水 1.5K 以下 or Manual Worker 而已。。。

基本上勞工法對專業人士 ...
披狼皮的羊 发表于 10-4-2012 04:56 PM


报纸都酱写...到底是谁是谁非?
照你讲是不是记者他们无知,应该加进去说只限专业1.5k 或manual worker以下罢了??


元首登基日公假 公共私人界都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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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国内新闻 •2012-04-10 07:51 •点击数:349 •新闻由联合日报提供

(槟城9日讯)4月11日是国家元首登基日公共假期,无论私人界或政府部门都必须遵守指示,让员工享有假期,如有必要要求员工回办公室办公,需根据公假办公福利给予补假或支付双倍薪金。
第14任国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将于4月11日举行登基仪式,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西迪哈山已经发出文告,宣布登基当天将被列为公共假期。据了解,许多民众及私人领域雇主对于这个额外公共假期感到混淆,不了解是否必须遵守这项规定。

属有薪假期
为厘清民众疑惑,记者特别前往槟州劳工局了解,据劳工局发言官员指出,只要是联邦政府宣布的额外公共假期,无论是政府部门或私人界,都必须遵守这项指示。“这天假期是根据《1951年假期法令》第8条款下宣布,属于有薪假期。”
据官员向记者讲解,据1955雇佣法令阐明,如果雇主要雇员在4月11日工作,雇员可享有双薪或以补回一天假期的福利,惟这项条文只限于西马和联邦直辖区纳闽,至于沙巴和砂拉越则由各自州政府根据各州法令宣布。
他表示,劳工法令下,每名雇员每年享有11天宪报公布的公共假期,其中4天为国庆日、元首诞辰、州统制者诞辰或直辖区日及劳动节,都是强制性公假,其余7天为替代性公假则是在《1951年假期法令》第8条条文宣布的假期,这由雇主制定。

违反条例雇主可被控
虽然替代性假期并非强制性公假,却也是必须性公假,雇主须以补假及双倍工资取代放假。
他提及,如果有雇主不遵守法令下的指示,将被视为违反条例,雇员们可向劳工局投诉不遵守指示的雇主,劳工局会将这些雇主控上庭。

http://cnews.cari.com.my/news.php?id=20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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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2 06: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纸都酱写...到底是谁是谁非?
照你讲是不是记者他们无知,应该加进去说只限专业1.5k 或manual worker以 ...
卿卿知我心 发表于 10-4-2012 06:33 PM



    你以為記者編輯很有料很厲害咩。。。

新聞技術錯誤/誤導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報紙雖然是這樣寫啦。。但是實際 argue 下去。。 高薪員工根本就沒得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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