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03月19日
陳家齊、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油電混合動力車(hybrid)標榜省油,但是日本本田汽車(HONDA)在美銷售的Civic hybrid,卻因廣告對省油效能誇大不實,一些車款的電池也有問題,最近遭加州法院判決應賠償車主共約51億元台幣。台灣本田表示,這次判決的車款在台並無銷售。
電池出包可再賠 美國加州最高法院上周五裁定,購買2003到2009年份Civic hybrid的車主,將可獲本田賠償100到200美元(約3000到6000元台幣),並在買本田新車時可獲折價券。
2006到2008年款的車主還可另獲一筆賠償,因為這批車的電池也出問題。有資格申賠的車主約有20萬人,估計賠償總額約在51億元台幣。
但此案也可視為本田的勝利。一名加州婦女海瑟因為她的2006年份油電版Civic,無法達成廣告的每公升21.26公里省油效能,原本在地方法院判決中獲賠近30萬元台幣。
海瑟不甘心,進一步發起集體訴訟,希望能獲得巨額賠償,結果未料法官對她極為不耐煩,屢次指她「擾亂法庭」。
台無Civic hybrid款
台灣本田表示,國內並未引進Civic hybrid車款,油電混合車僅引進INSIGHT和CR-Z,該案與台灣無關。 |